印制电路板工厂设计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1127-2015 建标库

4.2  基本工序与生产协作

4.2.1  印制电路板工厂的工艺设计应根据产品类型、结构和通行生产工艺确定,也可根据本规范附录A典型生产工序所列各段工序内容和工艺流程确定。

4.2.2  在印制电路板生产中,各基本工序的工艺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开料、钻孔、冲切、层压等机械加工工序应进行废边料分类、回收和利用;

    2  印刷、感光等图形形成工序应使用水溶性抗蚀剂显影,并应对废料进行分类、回收和利用;

    3  板面清洗处理工序的清洗剂不应含络合物,宜采用逆流清洗;

    4  蚀刻工序不宜采用含铬、螯合物的蚀刻液,蚀刻废液应集中回收、存放、利用,对蚀刻清洗工序宜采用逆流清洗;

    5  除镀金工序外,电镀与化学镀工序应采用无氰电镀液,不应采用铅合金镀层与含氟络合物的电镀液。

4.2.3  印制电路板工厂的下列生产工序可采用外部协作方式实现:

    1  不能自行维修或校准的工艺加工和检测设备的维修或校准;

    2  原辅材料的厂外运输;

    3  产成品的厂外运输;

    4  固体废弃物的回收处理;

    5  外部协作更为经济合理的工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