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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绵阳】市人民政《府令第2号绵阳【市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已经市】政府:第2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7》年1月?2,0日起施行
【。绵阳市人《民政府
》二〇〇六《年十二月二十日
!第一:条 : 为加强绵阳—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部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绵阳市》城,市规划区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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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细则》所称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是指埋设在城市地】下,的各类管《线建设?工程(含城市供水】。、排水、燃气、【热力、电力、电讯、!工业设施等地下管】线,)以及?城市人防、隧道等】工程
】本细则所《称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是指在城】市地下?管线工程《规划、建《设和管理《活动中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纸、图表》、,声,像、:电子:等各种载体的文件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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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绵阳】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的管理!工作市?。。。城建档案馆具—体负责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的指—导、接收、保—管和提供利用—等业:务工作并《接受同级档案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监!督
规划!、,公,安、交?通、电讯、电力、广!播电视等部门应当】依据各自的》职责配?合和协助做好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工作】
:第四条 《 ,建设:单位在申《请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前应当到市】。城建档案馆查—询施:工地:段的地下《管线工程档》案取:得该施工地段—地下管?线现:状,。资料:并将有关资料提【供,给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等单位
第】五条 建设—单位在?申请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应—当向: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供由市《城,建,档,案馆:签章的地《。下管线现《。。状档案资《料,复制件
第六【条 建《设单位在办理地下管!。线,工程施工许可—手续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以书面形式将】工程竣工后需移交的!工程档案内容和【要求告知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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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 —施工单位在》地下:管线工程施工前应】当取得施工》。。地段地下管线现状资!料施工?。中发现未《建,档案的管线》。应当及时通过建【设,单位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查明未建档案】的管线性质、权属责!令地下管《线产权?单,位,测定其坐标、—标高及走向地下管线!产权单位应当及时】将测量的相关—材料报送市》。城建档案《馆,
第?八条 ? 城市规《划区内的地下管线建!设工程应当》按照城市地》。下管:线探:测技术规程等相【关,规定形?成准确的竣工测量数!据文件、管》线工程测量图等管线!工程竣?工技术?档案工?程竣工验收后—由建:设,单位或?产权单位负》责,收集、整理并向市城!建档案馆《移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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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 已】建设:并投入使用的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由建设》单,。位或产权单位—进,行清查、《整理后在2》007年底以—前向市城建档案【馆移交
第—十条 已》建设并投入使用【的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无档案技术资【料或:。档案技术资料不完整!、不准确《的建设?单,位或产?权单:。位应当在2008年!底以前完成补测补】绘工作?并将测绘成果及时报!送,市,城建:档案馆
第十一条! 地?。下管线工程实—行,竣工验收和备案制度!地下管线工程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当提请市城建档】案馆对地下管线【工程档案进行专【项预验收取得认可文!件
第十》二条 新》建、改建、扩—建的地下管线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在竣!工,验收:后3个?月内向市城建档案馆!移交下列档案资料】
》 (《一,)地下管线工程项目!准备阶段文件、监理!文件、施工文件【、竣工?。验收文件和竣—工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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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地下管线竣》工测量?成果;
【 (》三)其他应当—归档:的文:件,资料(工程照—片、录像等》)
《 《 城市供水、—排水、燃《气、热?。力、电力《、电讯等地下管【线专业管理单位应当!及时向市城建档【案馆移?交,地下专业管线图
】
第十三条》 地下《管线:专业管理单位应当将!更,改、报废《、漏测部分的地【下,管线工?程档:案,及时修改补充到本单!位的地?。下管线?专业图上并》将修改补充的地下管!线,专业图及有关资【料向:。。市城建档案馆移【交
?第十四条 》 工程?测量单?位应当及时向—市城建档案馆移交】有关地下《管线工程的l50】。0城市地《形图和控制》成,果,
第?十五条?。 住宅小区—、厂区、校区及机】关单位区《域,内,的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由》建设单位或产权单位!汇总后与房屋建设工!程,档,。案一并移交市—城建档案馆》有关专业管线施工单!位完成施工后应【当及时向建》设单位或产权—单位移交地下管线】工程档案《
第十六条 【 ,向,市城:建档案馆移交的管】线工程?。档案应当是》原件应当符合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的要求;档—案资料必须完整、】准确、真实》不得涂改和伪造
】
建设单位!向市城建《档案馆?移交纸质档》案的同时对其—中隐蔽?资料:、竣工图、》竣工测量《成果、各专业管【线图以及1∶—500城市》地形图和控》制成果等还应当按市!城建:档案馆的技》术要求形成并—移,交相应?的电子档案
】第十七条《。 , ,市城建档案馆应当根!据建设单位、产权单!位、专业管》理单位、工》程测量单《位提供的技》术,资料和成果绘—制,。城市地下《管线综?合图建立综合的【城市地下管线—档案信息系统—并及时接《收,普查和补《。。测、:补绘所形成的—地下管线成果—市城建档案》馆应当依据地下管】线专业图等》有关地下管线工【程档案资《料和工程测》量单位移交的城【市地形?图和控制成果及时修!改城:市地:下管线综合》图并输入城市—地下管线档案信息】系统对地下管线【档,案信息做到动态管】理
》。 市?城建档案《馆应当将《绘制和修改后的地】下管线综合图以【。确认通知书》的形式每半年定期】提交给相关的建【。设单位、产权单位、!。专业管理单位、工程!测量:单位:进行一次确认以确保!综合图的准确—性和完整性相关单位!应当认真负责地做】好确认工作并—。将确认?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市城建》档,案馆
第》。十八条 市城建档!案馆应当建立—、健全?科学的?管,理制度依《法,做好: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的接收!、保管、利用、【鉴定、统计和—保密等工作
第十!九条 市城建【。档案馆?应当积极开发地下管!线,工程档?案信:息资源?为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提供服务
!。 对于地下管线档案!中涉及知识产—权的城市地形图和控!制成果等市城建【档,案馆不得出售和转让!
第二十》条 : 建设?单位和地下管—线专业管理单位违】反本细则规定—未移交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建设部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处!罚因:未移交地下管线【工程档案造》成施工单位在施【工中:损,坏,地下管线的》建,设单:位和地下管线—专,业,管理单位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十一条》 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未—按,照规定查询》和取得施工》地段:的地下?管线现状档案资料而!擅自组织《。施工损坏地下管线】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二条 工】程测量单位未按照规!定,。提供准确《的,地下管线测》量成果致使施—。工时损坏地下—管线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三条 》 市城建《档案馆?因保管不善致使【档案丢失或者—因汇总管线信息资】料错误致《使在施?工中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有关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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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四—条 国防》科研、军事禁区地】下管线?工程档案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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