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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绵阳《市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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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人—民政府令第2号【绵阳市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已经市政府第2!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7年1月20日】。。起施行
》绵阳市?。人民政府
二【〇〇六年十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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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加强》绵阳: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部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绵阳市城《市规划区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的管】理
— 本细则所》称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是指埋《。设在城市地下的各】类管线建设工程【(含:城市供?水、排?。水、燃气、热力、电!。力、电?讯、工业《设,施等地下管线)以及!城市人防《、隧道等工程
! ?本细则所称》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是指在城—市地下管线工程规】划、建设和管理活动!中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纸、图表、!声像、电子等各种】载体的文件材—料
第三条— 绵?阳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的管理工作市城【。建档案馆具体负责】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的《指导、接收、保管】和提供?利用等业务工作并接!受同级档案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监,督
》 :规划、?公,安、:交通、电讯、—电力、广播电视【等部:门应当依据各自的】职责配合和协助做】好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工】作
第《四,条 ?建设单位《。在申请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前应当—到市城建档案馆查】询施工地段》的地:下,管线:工,程档:。案取得该施工—地段地下管线现状资!料并将有关资料提供!给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等单位?
第?五条: , 建设单位在—。申请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应,当向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供由市》城建档案《馆签章的地》下管线现状档案资料!复,制件
《第六条? 建设《单,位在办理地下管【线工程施《工许可手续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以书面形式!。将工程竣工》后需移交的》工程:档案:内容和要求告知建设!单位
第七条【 :施工单位在地下【管线工程施工前应】当取得施工地段地下!管,线现状资料施工中发!现未建档案的管【线应当及时》通过:建,设单位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查明未建档案【的管:线性质、权属责【令地下管线产权【单位:测,定其坐标、标—高及走向《地下管线《产权单?位应当及时将测量的!。相关材料报送市城】建,档案馆
第八条】 , 城:市规划?区内的?地下管线建设—工程应当按照—城市地下管》线探测?技术规程等相关规定!。形成准?确的:竣工测量《数据文?件、管线《工程测量图等—管线工程竣工技术档!案工程竣《工验收后由建设单位!或产权单位》负责收集《。、整:理并向市城建档案】馆移交
【第,。九条 已建设并】投入使用的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由建设单位或—产权单位进行清查】、整理后在》2007年底以前】向市城建档案馆移交!
第十条 已】建设:并投入使用的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无档【案,技术:资料或档案技术资】料不完整、不准确】的建设单位或—产权单位应当在20!08年底以前完成补!测补:绘,工作并将测绘成果及!时报送市城建—。档案馆
》第十一条 地下】管线工程实行—竣工验?。。收和备案《制度地下管线—工程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当提请市【城建档案《馆,对地下管《线工程档案》进行专项预验—收取得认可》文件
《第十二条 》 新建、《改建、扩建的地下管!线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在竣工验收】后3个?月内向市城》建档:案馆移交下》列档案资料
! (一)地】下管线工程项目准备!阶段文件、监理文件!、施工文件、竣工】验,收文件和竣工图【。。;
!(二)地《下管线竣工测量成果!;
】 (三)其他应当】归档的?文件资?料(工程照》片、录像等》)
《 城—市供:水、排?水、:燃气、热力、—电力、电讯等—地下管线《专业:。管理单位应当及时】向市城建档案馆移交!地下:专业管线图
【第十三条 地【下管线专《业管理单《位应当将更改、【报废、漏测》部分的地下管—线工程档案及时修】改补:充到本?单位的?地下管线专》业图上并将修—改,补充的地《下管线专业图及【有关资料向市—城建档案馆移—交
?第十四?条 工程测量单】位,应当及时向》市城:建档案馆移》交有关地下管—线工程?的l:500城《市地形图和控制成果!
第十五条— :。住宅小区、厂—区、校区及机—关,单位区?域内的?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由建设单【位或产权单位汇总】后与房屋建设—工,程档案?一并移交市城建档案!馆有关专业管线施】工单位完成》施工后应《当及:时向建设单位—或产权单位移—交地下管《线工程档案》
第十六条— 向市《城建档案馆》移,交,的管线工程档案应当!是,原,件应当符《合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的?要求;?档案:。资料必须完》整、准确《、真:。实不:得涂改?和伪造
—。 建设单位向】。市城建档案馆移【交纸:质档:案的同时对其—中隐蔽?资料:、,竣工图、竣工测量成!果,、各专业《管线图以《及1∶500—城市地形《图,和控制成果等还【应当按市城建—档案馆的技术要求】形成并?移交相应的》。电子档案
第十!七条 ? 市城?建档案?馆应当根据建设单位!、产:权单:位、专业管》理单位、工程测量单!位提供的技术资料】和成:。果绘:制城市地《下管线综合图建【。立综合的《城市地下《管,线档案信息系统并】及时接?收普查?和,补测、补绘所形成】的地下管线成—果市城建档案馆应当!依据地下管线专业图!。等有:关地下管线工—程档案资料》和工:程测量单位》移交的城市地形图】。和控制?成果及时修改城市地!下管线综合图并输入!城市地下管线档【。案信息系统对地下管!线档案信息》。做到动?态管:理
? ?。 市城?建档案馆应当将【绘制:和修改?后的:地下管线综合图【以确认通知书的【形式每半年》定,期提交给相》关的建设单位—、产权单位、专业管!理单位?、,工程测?量单位?进行:一次确认以确保综合!图的准确性》和完整性《相关单?位应当?认,真负责地《做好确认工作—。并将确认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市城【建档案?馆
第十八条【 市城建档—案馆应?当建立、健全—科学的管理制度依】法做好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的接收?、,。保管、利用、鉴【定,、统计和保》密等:工作
《第十:九条 市城建【档案馆应当积极【开发地下管线工【程档:案信息资源为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提供服务
! 对于地下管线【。档案中涉及》知识产权的城市【地形图和控制成【果,等市城建档案馆不】得出售和转让
第!二十:条 建《设单位和地下管线】专业:管理单?位违反本《细则规定《未移交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建设部】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处罚:因未移交地下管线】工程档?案,造成施工单》位在施工中损—坏地下管线的—建设单?位和地下管线—专业管理单位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十一条 ! 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未按照规定查询和取!得施工地段的地下】管线:现状:档案资料而擅自【组织施工损》坏地下管线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二【条 工程测量单位!未按照规《定提供准确的地下】管线测量成果—致使施工时损坏地下!管线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三条 市】城建档案馆因保【管不善致使档案【丢失或者《因汇总管线信—息资料错误致使【在施工中《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有关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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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条 国防科研、军!事禁区地下管线工程!。档案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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