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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绵!阳市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 , 绵《阳市人民政府令第2!号绵阳市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已经市政府第【2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7:年1月20》日起施行 绵【阳市人民政府 二!〇,〇六年十二》月二十日 —第,一条: 为加《强绵:阳,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部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绵:阳市:。城市规划区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的管理     !本细则所称》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是指埋设在】城市地下《的各类管线》建设:工程(含城市供水、!排水、?燃气、热力、电力】、电讯?、工业设施等地【下管:线,),以及城?市人防、隧道等工】程     【。本细则所称》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是指在城市地下】管线工程《规划、建设》和管理活动中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纸、:图表、声像、电【子等各种《载体的?文件:材料:。 第三条》。 绵阳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的管理工作】市城:建档案馆具体负【。责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的指导、《接收:、保管和提供利用】等业务工作并接受】同级档案《。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监督【 :    规》划、公安、交通、】电讯、?电力、广播电视等部!门,应当依据各自的【。。职责配合和协助做】好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工作 !第,四条 建设单【位在:申请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前应当到】市城建档案馆—查询施工地段的地】下管线工程档案取】得该:施工地段地下管【线现状资料并—将有关资料提供给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等单位 【第五条 建设单位!在申请?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应当向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供—由市城建档》案馆签章的地下管】线现状档案资料复制!件 : 第六?条 建设单位在办!理地下管线》工程施?工,许可手续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以书面形式将!。工程竣工后需移【交的工程档案—内容和要求告知建设!单位 第七条 】。 施工单位在地下】管线:工程施工前应当【取得施工《地段地下管》线现状资料施工中发!现未建档案的管线应!当及时通《过建设单位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查明!未建档?案的管线性质、【权属责令《地下管线产权—单位:测定其坐标》、,标高及走向地下管】线,产权单位应当及时将!测量的相关材料【报送:市,城建档案馆 第八!条 城《市规划区内的地【下,。管线建设工程应当按!。照城:。市地:下管线探测技术规】程,等,相关规定形》成准确的《竣工测量数据—文件、管线》工程测?量图等管线工程【竣,工技术档案工—程竣工验收后—由,建设单位或》产,权单位负责收集、整!理,并向:市城建档案馆—移交 第【九条 已建设并投!入使用的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由建设单位或产【权单:位进行清《查、整理后在2【007年底》以前向市《城建档案馆》移交 第十条【 :已建设并投》入使用的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无档案技术资料【或档:案技术资料》不完整、不准—确的建设单位或产权!单,位应当在《200?8年底?以前:完成补测补绘工作并!将,测绘成果及时报【送市城建档案馆 】 第十一条》 :地下管?线,工程实行竣》工验收和备案制度地!下管线工程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当提请】市城建档案馆对【地下管?线工程档案进—行专项预验收取得认!可文件? 第十二条— 新建、改建、扩!建的地下管》线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在竣工验《收后3个《月,内向:市城建档案馆移【交下列?档案资料 【    《 (一)地下管线】工,程项目准备阶段【文件、监《理文件、施工—文件、竣工验收【文,件和竣工图; ! ,    《(二)地下管线竣工!测,量成:果; 》。     (—三)其他应当归档】的文件资料(—工程照片、》录像等) 》     城市!供水、排水、燃【气、:热力、电《力、电?讯等地下管线—专业管?理,单,。位应当?及,时,向市城?建档案?。馆,移交地?下专业管线图 【 第十三条 地】下管线专业管理【单位应?当将更改《、报废、《漏测部分的地—下管线工程档—案及时修改补充到】本单位的地下管线专!业图上并《将修改补《充的地下《管,线专业图及有关资】料向:市城建档《。案馆移交 第十四!条 : ,工程测量单位应当及!时向市城《。建档案馆移交有关】地,下,管线工程的l5【00城市地形图和控!制成果 第十五】条 : 住宅小区、厂区、!校区及机《关单位区域》内的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由建设单位—或产权单位汇总【后与房屋建》设工程?档案一并移交市【城建档案馆有关专】业管线施工单—位完成施工后应当】及时向建《设单位或产权单【位移交地下管—线工程档案 — 第:十六条? 向市城建档案馆!移交的管线工程档案!应当:是,原件应当符合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的要求;档》案资:料必须?完整、准确、真实】不得涂改和伪—。造    — 建设单《位向市城建档案馆移!交纸质档案的同时】对,其中:隐蔽资料《、竣工图、竣工测】量成果、各专业【管,线图以及《1∶50《0,。城市地?形,图和控制成》果等还应当按市城建!档案馆的《。技术要求形成并移交!相应的电子档案 ! 第十七条 市】城建档案馆》应当:根,据建:。。。设单位、《产权单位、专业管理!单位、工程测量单位!提供的技术资料【和成果绘制城市【地下:管线综合图建—立综合的城市地【。下,管线档案信》。息系统并及》。时接收普《查和补测、补绘所】形成的地下管—线成果?市城建档《案馆应?当依据地下管线【专业图等《有关地?下管线工程档—。案资料和工程测【量单位移交的—城市地?形图和控制成—。果及时修改城市地下!管线综合《图并输入城市地下】管线档案信息系【统对地下管线—档案信息《做到动态《管理 ?   ?。  市城建》档案馆应当将绘制】和修改后的地下管】线综合?图以确认《通知书的形式每半年!定期提交《给相关的建设单【位,、产权单《位、专业《管理单位、工程测】量单位进行》一次确认以确—保综:。合图的准确性—和完整?性相关单位应当【认真负责地做好确认!工作并将确》认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市!城,建,档,案馆 第十八【条 ?市城建档案馆应当建!立、健?全科学?。的管理?制度依法做好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的接收!、保管、利》用、鉴定、统计和保!密,等,工作: 第十九条 】市城:建,档案馆应当》。积极开发地下管线】工,程档案信《息资源为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提,供服务  —   ?对于地下《管线:档案中涉及知识【产权的城市地形图和!控,制成果?等市城建档案馆【不得出售和转—让 第《二十:。条, 建设单位和地】下,管线专业管理单位】违反本?细则规定《未移交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建设部【。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处罚?因未移交地下管【。线工:程档案造成施工【单位在施工中损【坏地下管线的建设单!位和地下管线—专,业管理单位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十一条 】 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未按照《。。规定查?询和:取得施工地段—的地下?。管,线现:状档案资料而擅自组!。织施工损坏地—下管线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第二十二条 【 工程?测量单位未按照【规,定提供准确的地下】管线测量《成,果致:使施:工,时损坏地下管线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三条 】。 市城建档案馆因】保管不善致》使档案丢失或—者因:汇总管线信》息资料错误致使在】施工中?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有关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 ? 第二十四条 【 国防科研、军事】禁区:地下管线工程档案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管理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