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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绵阳市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 绵阳市人】民政府?令第:2号绵?阳市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已经市?政府第2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7年【1月20《。日起施行 —绵阳市人民政府【 二〇〇六年【十二月二十日 第!一条 为》加强绵阳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部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绵阳市城市规—。划区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的【管理:     本【细则:所称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是指埋》设在城市《地下:的各类管线建设工程!(含城市供水—、排:水、燃气、》热力、电力、—电讯、工业设施【等地:下管线)以及城市人!防、隧道等》工程     】本细:则所称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是指在城市地下【管,线工程?规划、建设和—管,理活动中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纸:、图表、《声像、?电子等各种》载体的文件》材料 第三条【 绵阳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的管》理工作?市城建档案馆—具体负责《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的指:导、接收、》保管和提供利用等业!务,工作:并,接,受同级档《案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监督?    》 规划、公安、交】通、电讯、电力、广!播电视等《部门应?当依据各自的—职,责配合和协助做好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工作 第四】条 : 建设单位在—申请: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前应】当到:市城建?档案馆查询施工地】段的地?下管线?工程档案取得该施工!地,段地:下,管线现?状,资料并将有关资【料提供给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等!。单位 第五条【 建设单位—在申请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应当向】。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供由:市城:建档案馆签章的地下!管线现状档》案资料复制件 第!六,条 建设单—位在:办,理,地下管线工程施工许!可手续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以书面形式将工程】竣工后需移交的【工程档案内容—和要求告知建设单位! 第?七条 施工—单位在地下管线【工程施工前应当取】得施工地《。段地下?管线现状资料施工中!发现未建《档案的管线应当【及时通过建设单位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查》明未建档案的管【线性质、权属责令地!下管线产权单位【。测定其坐标、标高】及走向地下管线产】权单位?应当:及时将测《量的相关材料—报送:市城建档案馆 】第八条 》城市规划《区内的?地下管线《建设工程《应当按照城》市地:下,管线探测《技,。术规程?等相关规定》形成准确的竣工测量!数据文件、管线【工程测量图》等管线工程》竣,工,。技术:档,。案工程竣工验收后】由建设单位或产【权单位负责收集、整!理并向市城》建,档,案馆移交 》 第《九条 已》建设并投《入,使用的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由建设单位或产】权,单位进行清查、整理!后在2007年【底以前向市城建档】。案馆移交 —第十条 已建设】并投入使《用的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无档案技!。术资料或档案技术】资料不完整、不【准确的?建设单位《或,产权单位应当—在200《8年底以《前完成补测》补绘工作并将测【绘成果及《。。。时报送市城建档案】馆 第十一—条 地下》管线工程实行竣工】验收和?备案:制度地下管》线工程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当提—请市城建档案馆对地!下管:线工程?档案进行《。专项预?。验收取?得认可文《件 第十二—条, :新建、改建、扩建】的,。地下管?线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在竣工验【。收,后3个月内向—市城建档案馆移交】下列档案资料—    【 ,(一)地下管线工程!项目准?备阶段文件》、,监理文件、施—工文件、《竣工验收文件和竣】。工图; 《 :     (二【),地下管线《。竣工测量成》果; 《。   《  (三)其他应当!归档的文件资料【。(工程照片》、录像等)》  》   城市供水【、,排水、燃气、热力】、电力、电讯等地下!管线专业管》理单:位应当?及时向市城建档【案馆移交地下—专业管线图 第】十三条 《 地下管线专—业管理单位应当【将更改?。、报废、漏测—部分的地《下管线工程档案【及时修改补充到【本单位的地下管【线专业图上》并将修改《补充的地下管线【专业图及有关—资料向市城》建档案馆移交— 第十四条— 工程《测量单位应当—及时向市城建档案馆!移,交有关地《下管线工程的l5】00城市地形图和控!制成果 《 第十五《条 住宅》小区、厂区、校区及!机关单位《区,域内的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由建设》单位或产权》单位汇总后与—房屋建设工程档案】一并移交市城—建档案馆有关—专业管线《施工单?位完成?施工:后应当及时向建设】单位或产权单位【移交地下管线工程档!案 ?第十六?条 : 向市?城建档案馆移交的】管线工程档案—应当是原件应当符合!。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的要求;】档案资料必须完整】、准确、真》。实不得涂改》和伪:造   》  建设单位向市】城建档案馆》移交纸质档案的同】时,对其中隐蔽资料、竣!工图、竣工测—。量成果、各专业管线!。图以及?1∶500城—市地形图和控制成】果等还应当》按,市城建档案馆的技术!。要,求形成?并移交相应》的电子档案 — 第十七》条 市城建档案馆!应当根据建设单位、!产权单位、专业管】理单位、工程测量】单位提供的技—术,资料和成果绘制【城市地下管线综【合图建立综合的城】市地:下管线档案信息【。系统:并及时接收普查和补!测、补绘《所形成的《地,下管:线成果市城建档【案馆应当依据地下】管线专业图等—有关地下管线工程档!案资料和工程—。测量单位移交的城】市地形图《和控制成果及—时修改城市地下管】线综合图并输入城】市地下管《线档案信息系统【。对地下管线档—。案信息做到动态管】理   》。  :市城建?档案馆应当》将绘:制,和,修,改后的地下管线综】合图以确认通知书】的形:式,每半年定期》提交给相关的—建设单位、产权单位!。、专业管理单位【、工程测量单位进】行一次确认以确保】。综合图?的准确性和完整性】。相,关单位应《当认真负责地做好确!认工作并将确认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市城》建档案馆 第【十八条? :。市城建档案馆应当】建立、健《全科学的管理制度依!法做好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的接收、》保管、利《用、鉴定、统计和】保密等工作》 , 第十九条 市城!建档:案馆应当《积极开?发,地下管线《工程档案信息—资源:为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提供服务 【  : ,  :对于:地,下管线?档,案中涉及知识—产权的城市》。地形图和《。。控制成果等市—城,。建,档案馆不得出—售和:转让 《第二:十条 建设单位】和地下管线专—。业管理单位违反本细!则规定未移交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建设部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处罚因未移交地【。下管:线工:程档:案造成施工单位在施!。工中损坏《地,下管线的《建设单位和地—。下管线专《业管理单位》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十一条 【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未按照规定》查,询和取?得,施工地段的地下【管线现?状档案资料而—擅自组织施工损【坏地下管线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二条 【工,程测量单位未按照】规定提?供准确?的地下管线》。测,。量成果致使施工时】损坏地下管》线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三条 】 市城建档案馆【因保管不善》致使档?案丢失或者因汇总】管线信息资料错误致!使在施?工中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有关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 《 第二十四条】 国防科》研、:军事禁区《地下管线工》程,档案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管,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