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 ,。 绵阳市》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绵阳【市人民政府令—第2号绵阳》市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已—经市政?府第2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7年1月20—日起:施行 《绵阳市人民政府【 二〇《〇六年十二月二十日! 第一条 为加!强绵阳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部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绵阳市城市】规划区?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的管理 》    本细则【所称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是指埋设在城市】地下的各类管线建设!工程(含城市供【水,、排水?、燃气、热力、电】力,、电讯、工业—设施:等地下管线)以及】城市人?防、隧道等工程 】  :   本细则所称】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是,指在城市地下—管线工程规划—、建设和管理活动】中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纸、图表、声像、!电子等各《种载体的文件材料 ! 第三条 绵阳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的,。管理工?作市:城建档案馆具体负】责,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的指导、接收、【保管和提供利—用等业务工》作并接受同》级档案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监《督   》  规划、》公安、交通、电讯、!电力、广播》电视等部门应当【依,据各自的职责配合】和协助做好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工作 —第四条 建设单】。。位在:申请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前应当?到市城?。建档案馆查询施【工地段的《地下:管线工?程档案取得该施工地!段地下?管线:。现状资料《并将有关资料提供】给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等单》位, 第五条》 建设单》位在申请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应当?向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供—由市城建档》案馆:签章的地下管线【现状档案资》。料复制件 第【六,条, , 建设单《位,。在办理地下》管线工程施工许可】手续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以》书面形式将工程竣】工后需移交》的,工程档案内容和要求!告知建?设单位 第七【条 施工单位【在地下管线工程【施工前应当》取得施工地段—地下管?线现状资料施工中发!现未建档案的管线】应当:及时通过建设—单,位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查明未建档案的【管线性质、权—。。属责令地下管线产权!单位测定其》。坐,标、:标高及走向地下管】线产:权单位应当及时将】测量的相《关,材料:报送市城建档案馆】 第八条》。。 城市《规划区内《的,地下:管线建设工程应当按!照城市地下管线【。探测技术规程—等相关规定形成准】。确的:竣工测量数据文件、!管,线工程测量》图等管线《工程:竣工技术档案工【程竣工验收后—由建设单位或—产权单位负责收【。集、整理并》向市:城建档案馆移交【。 第九条 !已建设并投入使用】的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由?建设单位或产权单位!。进行清查、整—理后在200—7年底以前》向市:城建档案馆》移交 ? ,第十:条 已建设并投】入使用的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无档案技术资料!或档案技术资料不】完,整、:。不准确的建设单位】或产权单位》应,当在2008年底】以前:完成补测补绘工作并!将测绘成果及时报】送市:城建档案《馆,。 第十一条 】地下管?线工:程实行竣《工,验,收和备?案制度地《下管线工程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当—提请市?城建档案馆》对地下管《线工程档案进行专】项,预验收取《。得认可文件 【第,十二条 新建【、改建、扩建—的地下管线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在竣工验收】后3个月内向市城】建,档案馆?移交下列档案—资料  【。 , ,。 (一?)地下管线》工程项目准》备阶段文件、—。监理文件、施工【文件、竣工》验收文件和竣—工图:;    】 ,(,二)地下管》线竣工测《量成果?;    】 (三?),其他应当归档—。的文件?资料:(工程照片、—录像等) 】    城市—供水、?。排水、燃气、热力、!电力、电讯等地下】管线:。专业管理《单,位应当及时》。向市城?建档案馆移》交地下专业管线【。图 第十三条 !地下管线专业—。管理单?位应当将更改、【报废:、漏测部分的—地下:管线工程档案及【。时修改补充到本单】位的地?下管线专业图上并将!修改补充的》地,下管线专业图—及,有关资料向市城建】档案馆移交 【第十四条 工程测!量单位应当及—时向市城建档案【馆移交有关》地下管线工程的l】500城市地形图和!控制成果 第十】五条 住宅小【。。区、厂?。区、:校区及机关单—。位区域内的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由建设单位或】产权单位汇总后与房!屋建设工程》。。档案:一并移交市城建档案!馆有关专业管线施工!单位完成施工后应当!及,时向建设单位或产权!。单位移交地下管线】工程档案 第十六!条 向《市城建档案馆移交】的管线工程档案【应当是?原,。件,应当符?合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的?要求;档案资料必须!完整、准确》、真实不得涂改【和伪造    】 建设单位向市城】建档案馆移交纸质】档案的同《时对:其中隐蔽资料、竣工!图、:竣工测量成果、各专!业管线图以及—1∶500》城市地形图和—控制成果等还应当按!。市城建档案馆—的技术要求形成【。并,移交相应《的电子档案》 第《十七条 市城建】档案馆应当根据【建设单位《、产权?单,位、专业《管理单位、工程测量!单位提供的技术资料!和成果绘《制城市地下管线综】合图建立综合的城市!地下管线档案信息系!统并及?时接:收普:。查,和补测、《补绘所形成的地【下管线成果》市城建档案馆—应当依据地下管线】专业图等有关地【下管线工程档—案资料和《工程:测量单?位移:交的城市地形图【和控制成果及—。时修改城市地下管】线综合图《并,输入城市地下管线】档,案信息?系统对地下》管线:档案信息做到动【。态管:理   》  市城建档案【馆应当将绘》制和修改后的—地下管线综》合图以确认通知书】的形式每《半年定期提交—给相关的建设单位】、产权单位、专【业管理单位、工【。程测量单位进行【。一次确认以确保综合!图的准确性和完整】性相关单位应当认】真负责地做好确认】工,作并将确认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市】城建档案馆 第】。十八条 《 市:城建档?。案馆应当建立、【健全科学的管—理,制度依法做好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的接收、《保管:。。、利用、鉴定、【统计和保密等工【作 第十》九条 市城建档】案,馆应当积极开发【地下:管,线工程档《案信息?资源为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提供》服务   —  对?于地下管线档—案中涉?。及知识产权的城【市地形图和控制成果!等市城建档》案,馆不:得出售和《转让 ? 第二十条 建设!单,位和地下管线—专业管理单位违【反本细则规》定未移?交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建设【。部,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处罚因未移交地下】管线工程《档案造成施工单位】在施:。工中损坏地下管【线的建?设,单位和?地下管线专》。业管理单位》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 第二十《一,条 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未按照?规定查询和取得施工!地段的地下管线现状!档,案资:料而擅自组织施【工损坏地下管—线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二条? 工程测量—单,位未按照《规定提供准确的地下!管线测量成》果致使施工时损【坏,地下管线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三条 市城建档】案,馆因保管《不善致使档案丢【失或者因汇》总管线?信息资料错误致使】在施工?中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有关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 《 第二十四》条 : 国防科研、—军事禁区《地下管线工程档案】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管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