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鹤壁?市地热及矿泉水【。资,源管理办《法
《
,
颁布单位—。 鹤壁市《人民政府
— 发文字号 市政!。府,。令第4号
【 颁布时间 200!4,-02-26—
? ,生效时间 》2004-》04-01
【
第一条 —为加强对我市地热】及矿泉水资源的管理!。科,学勘查、合理开【。发和保护保》障地热及矿》泉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河!南省:实施〈矿产资源法〉!办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勘查、开发、】利用地热及》矿泉水资源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市国】土,资源:局负责我《市地热(含》伴生CO2》气,体)及矿泉》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在依法办《理地热?或矿泉水的开采【登,记手续时应当—先到水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取水【。许,可证:
,
第四条 》地热及矿泉》水资源的勘》查,、开:发坚:持统:一,。规划、合理开—发,、综合利用、注重效!。益和:开发与环境保护并重!的原则
在资!源合理配《置,的前提下《。。根,据城市性质和功【能的要求优先发展有!利于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发展相关产业、】提,高人民生活质量的】地热及矿泉水开发】项目:
第五条》。 地热及矿泉—水资源的开发利用】。规划由?市国土资源局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六条— 勘查地热及矿泉水!资源必须依法—缴纳探矿权使用【费和:探矿权价款;开采地!热及矿泉水资源【必须:。依法缴纳《有关费用
第七】条 开发利》用地热及矿泉水【资源:前开发单位必—须向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提】交地热及矿泉水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方案建立!健全节能节》水,措施完善相关设施】无,节能:节,。水设备或节能节水】。设,施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开?发利用
第八【条 :开发利用《地热资源应》当按照温度的差异实!施梯级利《用采用?。先,。进技术提《高地热利用》率
第九条— 承担地热及—矿泉水勘查设—计和:地热及矿泉水井施】工的单位必须持【有关部门《颁发的资格证书到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地热】及,矿泉水井施工—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程规《范地热及矿泉—水井施工竣工后开发!单位和施工单—位必须在验收合格】后3个月内向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提交有关材—料
第十条 本市!对地热?。及矿泉水资源实行保!护性限量《。开采 《
开采地》热及矿泉水资—源必须在《市水利?管理部门核定—的,计划指?标,内,开采禁止超计—划指标破《坏性开采地热—及矿泉水资》源开发?单位:必须按规定向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报【送月开?采量
《第十一条 开采地热!及矿泉水资源必【须按规定要求安装】计量表计量》表发生故障时—开发:单位应当及时予以】修,复或者更换不能计】量期间其开采量【可以按每日开采时间!和泵额定《流量计算《但时间不得超—。过1:个月
第十二【条 开发单位—应当:加强对?地热及矿泉水井及】其附属设《施的:维护和管《理建立技术》。档案:地热及矿泉水井【实行专人管》理
第十三条 报!废地:热及矿泉水井—必须报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审批;维!修地热及矿》泉水井必须报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备案
】经批准报废后的地热!及矿泉水井不得擅自!开发利用由》。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作为地!热及矿泉水》动,。态监测井使用—;,不能作为地热—及矿泉?水,动态监测《。井使用的由开—发单位进行》全孔封堵或》者采取?。其他有效措》施予以妥善处理
!第,十四条 不得—擅自转让、租赁、】承包地热《及矿:泉水资源探矿权【、采矿权如》需,转让:、租赁、承包—地热及矿泉水资源须!经国土资源部—门批:准
第十五条【 开发利用地热及】。矿泉:水资源应当接受环境!保护、?。卫生防疫等部—门的指导和》监督开采地热资源时!开采单位应》制,定,安全防护规划—并装备?有毒气体监测设施由!市安全?监,察局负责监督管理】
第十《。六条 违《反本办法《由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按:照下列规《定予以处罚》
》
(一)未取得!勘查许可证擅自进行!勘查或超《越批准的《勘,查区:块范围进行勘查【工作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予以警告并处—10万元以》下罚:款
》
—
(?二)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的处以《。违法:所得:百分之?五十以下《的罚款
》
(三)不】按期缴纳本办—法规定应当缴纳的费!用责令限《期,缴纳并从滞》纳之日起每日加收2!‰,的滞纳金;逾—期不缴纳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四)拒绝接受监【督,检查不如实报告并】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仍不改【正,。的,处以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有关证照
!(五)未经批准擅自!买卖、?出租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矿?产资源的买卖、【出租采矿权的对【。卖,方、出租方、出让方!处理违法所得一【倍以:下的罚款;
【第,十七条 破坏—地热及矿泉》水动态监测设施【;拒绝、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2004年4月【1日起施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