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查处违法建设】行为问?责暂行办法》。
颁布》单位 河南省鹤壁】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鹤《政〔2010—〕36?。号
颁布《时间 ?2,010-1》2-20
生效时】间 20《。12-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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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鹤壁市查处违法【建,设暂行办法和鹤壁】市,查处违?法建设行为问—责暂行?。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第一条 】为维护我《市城乡建设的正常秩!序,有效遏制《和及:时查处各类》违,法建设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等有关国家!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我市各】区、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以,及城乡规划管理、住!房和城?乡建设、国》土资源管理等对【违法建?。设具有?行,。政管理职责》的部门及工作人员 ! :
第三条《 城乡规划》管理、?住房和城乡建设、】国土资源管理等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直《接,责任:人和有关《负责人予以问责【 ,
!(一)违反有关【规定批准项目—建设的?; 《
【。(二)未及时对违】法建设行《。。为进行查证、—。认,定,并依法予《以制止和《查处:的; 》
《 (《三):。接到违法《建设行?为的:举,报后不及时制止和查!处的; 《 ,
? : (四)—对违法建设依法应当!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而不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 》
《 (五)发【现违法建设行为或】接到违法建设行【为的举报后对依法】不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的查?。处事项不及时书面告!。知或移交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理的;!
】 :(六)谎报、—瞒报、拒报违—法建设行为情—况,的;
! , (七)》。在工作?中有:其他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行为的
!第,四条 各区政府【在处理违法建设【。工,作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直接责【任人和有《关负:责人予以问责—
《 (一)执】行,国家、省有关城乡规!划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不?力不能有《效遏制?违法:建设行为的; 【
【(二:)对本?行政区域《管辖范围内违法建设!行为不?予制止?或与相关部》。。门配合不力致使违法!建设:现象:严,。重的; —
: (三)市政】府作:出强制拆除违法建设!决定:后未及?时组织协调》强制拆除《工作:的; 《。
(四)!纵容、庇护、放任本!辖区范?围内单?位、个人实施—违法建设行为的 !。。
第五条 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在处理违法建设【工作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直接:责任人和有关—负责人予《以问责 —
(一)不!执行国家、省有关】城乡规?划、国土资源、【建,设等法律法》规,和市政?府关于拆《除违法?建设的决定的—;
】 (:二)对本辖》区范:围内禁?止违法建设工—作领导不力、查【禁不力致使辖—区内违?法建设?现,象,严重:的;
】 (三)对群众反!映强烈的违法建设】行为未及时》妥善处理致》使矛盾激《化,的;
! (四)纵容、庇护!、放任个人》进行违法《建设:的; 》
: , (五)拒不配】合甚至阻挠》、妨碍执法部—门依法执行》公务的 —
,第六条 村(居)民!。委员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建议村?民(居民)会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委员会组织法有关】。规定:罢免其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职】务
—。 (一)不!认真履行职责对违】法建设监《管不力造成》违法建设泛滥的;】
【 (二)发【生违法建设不—予劝阻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的】;
!(三)对《。拆除违法《建设:工作不积极配—合的
第七条! 问责的方式 】
: (【一)诫勉谈话—; ?
? (二)责!令,作出检查;
! (三】)通报批评》; ?
? , 《(四)?建议免职;》 ,
【 (五)责令辞职!。; ?
》。。。。 :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形式 【
》 以上问责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同时《适,用采用建议》免职、责令辞—职方式问责的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和规定!。的,程序办理 【
第八条 对因【检举、控《告,、查处案《件或:其他方式发》现的应当问责的【线索由主管部门或】监察机关《按照权限和程—序进行调查 —
— 调查?机关:应当听取被调—查人的陈述和申辩】 ?
第九条《 调查机关一般应】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工作并?形成书面调查报【告情况复杂》的可延?长15?个工作日《
—。 调查报告包!括问:责情:形的具体实施、基】本,。。结,论和问责意见 】
第十条 对需要!实行问责的》按照人事管理—权限由主管部—门、监察机关—作,出问责决定或由监】察机关提请政府作出!问责决定
】第十一条 》问责决定《书应:当自作?出问责?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送达问》责决定自送达之日起!生效 ?
第《十二条 调查机关应!及时将问责情况反馈!作出问责批示—、提出问责建—。。议的有关单位和个】人
第十【三条: 被问责《人对问责决定—。不服的可自》收到问责决》定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作出问责决定—的机关提出申诉【申诉期间《不影响问责》决定执行
第!十四:条 申诉由调查【机关受理另》行组织人员按照程序!进行复查根据—复查情况《。调查机关在30个工!作日内提出》维持:、变更或《撤销原决《定的意见报决—定机关批准 —
调查!机关应在问责决定生!。效后的30个工作】。。日内:。将问责决定执—行情况?书面报告决定机【关,
第十五条 !违反本办法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分的由行政】监察:机关处理;应当给予!党纪处分的移送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201【0年1?2月22日起施行】浚县、淇《县可参照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