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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壁】市查处违法》建设行为问责暂行办!法 颁》布单:位 :河南省鹤壁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鹤政〔2010!〕,36:号 颁布时》间 2010-【12-20 —生效时间《 2012-09-!07     【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鹤壁市查《处,违法建设暂》行办法?和鹤壁市查处违法】建设行为问责暂行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第一条! 为维护我市城乡建!设的正常秩序有【效遏制?和及时?查处各?。类违法建设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等有:。关国家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我市—各区:、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以及城乡规划管!理、:住房和城《乡建:设、国土《资源管?理等对?违法建?设具有?行政管理职责的【。部门及工《作人员  》  :。第三条 城乡规划管!。理、住房和城—乡建设?、,。国,土资源管理等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直接责【任人和?有关负责《人予以问责    ! ,   ?  (一)》违反有关《规,定批准?项,目建设的《;    【    (》二)未及时对—违法:建设行为进行—查证、?认定并依《法予以制止和查处的!;   《 ,     (【三)接到违》法建设行为的—举,报后不及时制止和查!处的;    !   ? (四)对》违法建设依法应当】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而不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    【     (五)!发现违法建设行为或!接到违?法,建设行?为的举报后》对依法不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的查处事项不及时!书面告知或移交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理的;    【     (六)!谎报、?瞒报、拒报违法【建设:行为情况的; 【。   》    (七—)在工作中有其他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行?为的   》 ,第四条 各区—政府在处理》违法建设工作—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直接责任】人和有关负责—人予以?问责 ?  : ,    《(一)执《行国家、省有关【城乡规划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不—力不:能有效遏制违法建】设行为的;    !  :  (?二,。),。对本行政区域—管,辖范围?内违法建设行为不予!。制,止或与相关部门配合!不力致使违法建设现!象严重的;   】     (三【)市政府《作出:强制拆除违法建设】决定后?未及:。时组织协调强—制拆除工作的;  !     》 ,(四)?纵容、庇护、—放任本辖区范围内】单位、个人实施违】法建设?。行,为的  《  第?五条 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在处理违法》建设工作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直接责【任人:和有关?负责:。人,予以问责《      —  (一)不执行国!家、省?有关城?乡规划?、国土资源》、建设等法律法【规,和市政府关于拆【除违:法建设的决》。定的;   —     (二)对!本辖:区范围内禁》止违法建设》。。工作领导不》力、查禁不力—致,使辖区?内违法建设现象严重!的;     【 ,  (三)对群众】反映强烈《的违法建设行为【未及:时妥善处理致使【矛盾激化《。的;      】。  (四)纵容、】庇护、放《任个人进行违法建设!的;    —    (五—)拒不配合甚至【阻,。挠,、妨碍执法部门依法!执行公务《的    第六条 !村(居)《民委员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建议—村民(居民)会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委员—会组:织法有关《规定罢免《其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职务    !    《。(一)不认真—履行职?责对违法《建设监管不力造成】违法建设《。泛,滥的;    !  : , (二)《。。发生违法《建设不予《劝阻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的;:。  :    《  (三)对拆除违!法建设工《作不积极配合的【    第》七条 问责的方【式      !  (一《),诫勉谈话;》。    — ,   (二)责令】作出检查; —     【  (?三)通报《批评; 《   》    《。(,四):建议免?职;     !。   (五》)责令辞职;—     【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形】式   《  《   以上问责【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同时适用采用建!议免职、责令辞【职方式问责的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和规定的!。程序办?理  ?  第八条》 对因检举、控告】、查处案件或—其他方式发现—的,应当问责的线索【由主管部门》或监察机关按照权】限和程序《进行调查   【  :   ?调查机关应当—听取被调查人—的陈述?和申辩    第】九条 调《。查机关一般应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工作并形】。成书:面调查?报告情况复杂—的可延长15个工】。作日   》    —。 调:查报:。告包括问责情—形的具体《实施、基本结论【和问责意见    !第,十条 ?对需要实《行问责的按》照人事管《理权限由《主管部门、监—察机:关作出?问责决定或由监察】机关提请政府作【出问责决定 —   第十一条 问!责决定书应》当自作出问责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送达《问责决定自》送达之日起》生效:。  :  第十二条 【调查机关应及时将问!责,情况反?馈作出问责》批示、提出问责建议!的有关?单位和个人    !第十:三条 被问》责人对问责决定不】服的可?自收到问责决定【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作出问责决》定,的机:。关提:出申诉申诉期间不】影响问责决定执【行   《 第十四《。条 申?诉,由调查机关受理另】行,组织人员按照程【。序,进行复查根据—复查情况调》查机关?。在,30:。个工作日内提出维持!、变更或《。。撤销:。原决定的意见报【决定机关批准— ,。。 ,      调【查机:关应在问责》决,定生效?后的30个工作日内!将,问责决定执行情况书!。面报告决定机关【    《第十五?条, 违:反本办法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分的由行政》。监察机关《处理;应《当给予党纪处分的移!送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  :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2010年】1,2月22日起—施行浚?县、淇县可参照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