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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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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创【造清洁、优美的【城,市环:境保障市民身—心健康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江:西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实施办法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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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在本市城《市建成?区内一?切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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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市、县(市、区!),政府应当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领导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坚持实行一体—化管理、分》级负责、专业人员】管理与群众参与相】结合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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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市】、县(市、》区)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的】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建!。立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责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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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市、县(市、】区)有关部门按照】下,列分工协助做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 (一)集!贸市场行政管理【部门对集贸市场实】。。施管:理;
— , ?(二)旅游管理部】门、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对风景名胜】区、A级景区实【施管理;
! (三)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对建筑工地实施【管理;
《。。。
》 (四《)拆迁审《批部门对拆》迁工地实施管理【;
— (五)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对—水上运输船只实施】管理;
— (六)】水利行政管》理部门对除城—区防洪堤《外的水?利设施实施管理【;
【 (?七)农业行政—管理部?门对涉及河道—的农牧渔《业实:施管:理;
《 , (八)其!他,有关部门《。对各自?业务范围内涉及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的事!项实施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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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条? 每月《的最:后一周星期》五为全民卫生—日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应当:。组织本辖《区所有单《位对责任路段开展义!务劳动打扫卫生、疏!通,沟道、铲《除杂草、清理路【面、清?除,“牛:皮癣:”,
— 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应当督促】本辖:区沿街巷单位、宾】馆、商?场、店面落实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责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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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 市—容,环境卫生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牵头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事业发展》规划:、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报》同级政府批准后由】规划行政管理部门】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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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 】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所需经?费应当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 : , , ,鼓励单位和个人投】资、捐资兴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设施兴办市容【环,境卫生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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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九条 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科学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公民的环!境卫生?意,。识培养公民》良好的卫生习惯【任,何单位和《个人有维护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及其:设施:的,义务对违法行为有】批评、劝阻和举报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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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尊【重市容环境卫—生工作人员的劳动】不得妨碍其履行【职责政府应当改【善和提?高市容环境卫生工】作人员的工》作条:件和:生活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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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 推进垃圾处【理产业化实行垃圾处!。理收费?制度收费标准由价】格,行政管理部门—会同市容环境—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制定报同!级政:府,批,准执行并报上—级价:格主管?部门备案《
第二章》 城市市【。容管理?
第十《二条 ? 建(?构,)筑物和其他设施应!当符合城市容—貌,标准未经批准不【得改变
— 建—(,构)筑物立面应当定!期清洗不得安装外置!式烟道?、外置式防护栏(】网)按照规划要求进!行,统,一整改?。的有关单位或者权利!人应当予以》配合
】 临街《单位:的隔离设施应—当选用透景围墙或】。者绿篱、花坛、花池!、栅:。栏作为?分界:保持整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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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三条》 临街建筑物【阳,台和窗外不得堆放】、吊挂有碍》市容物品禁》止在城市道路、桥梁!、护栏、路牌、【电线杆?、,路,灯杆:、树:木、绿?篱等设?施上晾?晒、吊?挂衣物?或者其他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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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四条 设!置大型户外》广告、霓虹灯必须】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户外广?告因陈旧、污浊【、,腐蚀、损毁、变形】等影响?市容市貌的》应当限期修复、【更新;无法修复【、更新的应当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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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禁止沿街巷敲锣!打鼓:、拖举广告牌等各】种形式的占》。道流动宣传促销【活动禁止商》家在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喇叭》或者采用其他—发出高噪音》的方法招揽顾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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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条 经》批准设?。置的户外广告、标】语牌:、画廊、橱》窗、报栏、布告栏】、宣传?栏,等应当整《洁、美观、安全【符合有?关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设《置布幔?、横幅?、,。条幅、彩虹》门、灯笼柱、彩【球、彩旗等临时性】户,外广告不《得乱:贴、乱?画、乱喷及沿街巷散!发小广告
【 《 小街?小巷、居民庭院【和楼:道的“牛《皮癣”广告由所【属单位、小区—。物,业服务企业、社区】居委会?组织清理公用设【。施上的“牛皮癣【”,广告由产《权单位负责清—理
《
第—十六条 《 道路和公》共场所的建筑小品】、雕:塑,应当按规划设置由产!权单位?或者管理《单位定期维护—出现污损、破—旧、残缺的应当及时!清污、粉刷、修饰或!。者拆除
】
第十》七条 建(构)】筑物和其他设施的使!用者或者《管理者应当按照规】划要求设置夜景【灯饰加强日》常维护管理》保持完好《、,整洁、美《观和安全
】 ? 重要区域》。、重要建(构)【筑物的夜景灯饰【应当纳入城市灯饰】设施监控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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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八《条 : 未经市容》环,境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道路《和公:共场地从事各类经营!活动:、堆放物料、搭建】建(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经批:。准经营、装卸物品】、施工、维修管【道,、清疏沟渠的应当及!时,清除产生的垃圾【、渣土、淤泥等【废弃:物保持路面清—洁
】 禁止将《空调主机安装在人行!道路面上禁止占用】人,行,道进行麻《将、扑?克、棋?类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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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条【 禁止将》炉口、排油烟—窗口:、污水道口》。等排污口面向街道、!居民区油烟》排放设施必须—按照有关《。规,定设置;《排放油烟污染建【筑物外墙面或者公共!。地面的应当》及时清除《并,改造排油烟设施
】
《 ?禁止将饮食残—羹剩:水、垃圾等倒入街】。道、人行道》、,下水道和花坛、树】穴
【 第二十》。条 未经市》容环境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道路停—放汽:车在临时停车泊【位上:汽车应当《顺,向,停,放
!禁止汽车类机动车在!人行:道上停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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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一条 设!在道路?及其他公《共场地的井》盖、沟盖《板应当保持平整【完好出现破损、【移位、响动或者丢】失的产权单位应当按!规定及时设置警示标!志在24小》时内更换、正位或者!补缺
》
第二【十二条 新建、改!建、扩建的主—。。。次干:道建成后5年—内不准?挖掘大修后》的城市道路》3年内不准》挖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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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条 埋设【在道路下的管线发】生故障需要紧—急抢修的管线管理】单,位,可以先行破路抢修】并同时?通知市政工程行【政管理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在24小—时内按照规定补办批!准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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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批准破?路抢修的应当在【施工现场设置—明显标志《和安全防围设—施
《 ,
: 第二十四条 】 ,城市供?水,、排水、燃气、【热力、供电》、通信、消防等【依附于城市道路的】各种管线、杆线等设!施,的建设应当与城【市道路发展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相协调坚!持先地?下,、后地?上的施工原则经规】划和市政工程—行政管?理,部门:批,准与城市《。道路同步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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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条 建设】施工单位和市政公用!。工程设施的养护【、维修单位》应当在批准》范围内作业》设置临时围墙、【围栏实行封闭式【施工在规定时间内】。修,复路面和清理垃圾】
第!二十六条 —建筑施工场地出入口!必须铺设《硬质:路面、安装》冲洗设备禁止车辆】带泥行驶、沿途遗撒!和流浆外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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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条 设置机!。动车清洗场(站)应!。当符合市容和—环境卫生要求污【水排:放设施必《须接入市政排水管】网不得随《意排放清洗车辆不得!占用道路和其他公】共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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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条 《垃圾清?运车辆、工》程车辆?、流散物体》运输车辆必须证照】齐全、密封》完好按照市》容,环境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审核的时间、!路线运输运载砂石】、灰:浆、废弃物等流体或!。散装:货物的车辆应—当捆扎牢《固、封盖严密不【得沿途撒《落、泄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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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九条 !公共绿地(带—)、行道树及—其设:施应当?。保持整洁、完好【。。绿地(带)损坏、行!。道树缺株《或者枯死《的园:林专业单位应当【及时补植、更换植】树、整枝《或者修剪绿》地(带)等作业所】产生的废《弃物应当《及时清除
第三】章 ? , 城市环境卫生管理!
第?三十条 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和垃圾清运—按照下列规定分【工负责
】 (一)主次】干道、小《街小巷、《河道水域、城区主】要,出入:口,由,环境卫生专业单位】负责:;
】 (二)铁路、公】路,、航道沿《线由管理责任—。单位负责;
】 (—三):机关、部队、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车站、码头—。、体育?场(馆)《、公园?。、影剧?院、商场《等单位内部》区域由各《责任:单位:负责也可委托—环境卫生专业单位代!扫代运;
【 (四)】集贸市场由产—权,单位或者《经营者负责;—
— ,。 (五)《。公共厕所《由环境卫生专—业单位或者产—权单位负《责;
【 (《六)无产权单位【或,者未实行物业管理】的房屋、楼院由社】区居委?会负责也可》委托环境卫生专【业单位代扫代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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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已?实行物业管理—的小区、《综合楼院由物—业服务企业负责也可!委托环境卫生专业】单位代扫代运;【
: (八)!。。未开工建设》。的建筑?工地围墙《。内的垃圾由产权单】位负责?;
!(九)?大型户外活动—。由举办单位负责也】。可委托环《。境卫生专业单位【代,扫代运;《
: (十】)公:用设施?由产权单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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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条 环—境卫生专业单位统】一,负责城市生》活垃圾的收集、运输!和处理按《规定标准《收取有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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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二条 ? 道:路、公共场所和【河道水?。域禁止下列行为【。
? (一)】随地吐?痰,、便溺和乱扔烟蒂】、,纸屑、瓜果、—皮核、饮料罐、包】装物、口香糖—等,废弃物;
【 : , (二)乱倒粪便!、垃圾、污水和任意!抛弃动物《。尸,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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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三)》。未经处理排放—污,。水、:有害气体;
【 , 》(四)随《地堆:放、填埋、》焚烧垃圾和其他废】弃物;
! (五)冲洗【码头:、趸船、船舶—以及沿?岸建(构《)筑物?时将垃圾等废—弃物冲(扫)入【水域;
》 》。 (六)其他污染道!路、公共场》所和河道《水域的行为
【
—第三:十三条 临—街单位?、商店门前应当保】持整洁配备垃圾容】器按规定投放垃【圾不得在门前存【放垃圾
! 经批准在街头】临时增设的销售网】点应当设置护栏、】垃圾容器保持场【地,洁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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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条 —禁止在?。城,区饲:养鸡、?鸭、鹅、兔、羊、】猪等家畜家禽因教】。学、科研以及—其他特殊需要饲【养的应当《经,。。市容环境卫生—行政管?理部门?批准
】 :禁止在城区的—住,宅楼阳台、窗台、观!景,台、公共通道(楼梯!、走廊)《等影响公共环—境的地方搭》建鸽舍饲养》信鸽的应当》遵守体育行政管理部!门的规定并采—取措施防止影响市容!。和环境卫《生
— 饲养》宠物:的对宠物在》公共:场所产?生的粪便应当立即】自行清?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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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五条 临时摊!点区应当在不影【响,市容、交《通的前?提下:统筹安排《配备设施规范经营】保持摊位整》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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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六:条 火车、汽【车、船舶上的废【弃物:应当:集中处理不》得沿途丢弃;畜【。禽、流散物》。品运输车辆洒—落粪便和《流,。散物品的应当及时】清除或者委》托环境卫生专业单】位有偿清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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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条 生活垃【。圾应当逐步》实行分类收集不得】将碎砖、瓦砾、【废土、粪便和腐蚀】性废弃物《。倒入垃圾容》器垃圾?收集运输《应,当逐步实现容器化】、密:封化、机械化垃【圾中转站、垃圾容器!等公共卫生设施【应当经常保》持,完好、洁净》垃圾处置场地应当】规范管理不》。得污染周围环境做】到垃圾无害》化处:理、:。综合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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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八【条 带有》。病毒、病菌或者【有毒、有害物—质的废弃物、工【业废渣及含有放【射性物质的废弃物】。严禁混入《其他垃圾内或者自】行处置必须》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规范收集、处置运输!危险废弃物必须采】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遵守国家【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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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九条 — 公共?厕所应当保持—地面、坑位、门窗整!洁卫生和给水—、排水、照明、通】。风,、储粪等设》施完好定期消杀防治!蝇蛆:
】第四十条 》 生活垃圾的清【扫保洁、收集—、运:输、处?理必须?达到环境卫生质【量标准道路》的清扫保《洁时间和垃圾、粪便!的倾倒时间》、地:点、方式由》环境卫生专业—单位规定
第四】章 环境卫】生设施的建设与【管理
第》四十一条 环【境卫生设施设备的建!设、配备《应当符合《国家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环境卫生专用车!辆应:。当,按规定更新
】 设—置垃圾处理场、【粪便处理场》由市容环境卫生行】政管:理部门会《。同规划、土》地、环境保护等【行政管理部门批准】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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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条 进—行新区开发、旧城】改造和?综合开发《建设应当按照国家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规划?。、建设环境卫生设】施做:到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所需—经费应当列入开【发和:。改造工程《总预算?在新:区开发中垃圾中转】站、:。公共厕所等环—境卫生设施应当根据!环境卫生基础设施规!划要求与城市—道路同?步,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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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三条 飞【。机,场、火车站、—长途:汽车站、公共—汽车:站、影剧院》、图书馆、博物馆】、展览馆《、,纪念馆?、体育?场(馆)、公园【等公共场《所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标准设《置公共厕所、果【壳箱等环境卫生设施!各,类商场、集贸市【场、:。娱乐场?所、宾?馆等:营利性?单位应当按照—有关建设标准—设置公共厕所有【条件的单位》厕所应当向社会免】费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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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区开发建设》应当配套设置公【共厕所、垃圾中转】站、果壳《箱等环境卫生设【施化粪池建设—选址应当便于专业】车辆进出、抽运【未配套设置环境卫生!设施或者《未达到国家》规定标准的》。由市容环境卫生【行政管理部门提出】整改意见有关—单位应当进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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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厕所应当设置—明显标志专人负责保!洁和:管理不得随意关闭对!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公共厕?所应当限期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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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十四条 市容环境!。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参加工业和民用】建筑中环境卫生设施!。项目的定点选—址、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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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五条 《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损坏【或,者擅自拆除、—。迁移、封闭公—共,环境卫生设施不【得擅自改变公共环】境卫生设施》的使用性《质因建设需》要确:需迁移、拆除、【封闭或者改》变用途?的建设单位应当提出!重建或?者,补偿:方案报经市》容,环境卫生行政—管理部门《。批准按照先建后拆】的原则负责重建或者!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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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六!条 ?主次干道《、小街小《巷的:环境卫生设施由市】容,环境卫生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管理!各,单位内?部,的环境?卫生设施由各—单位负责管》理已实行《物业管理的小—区其内部《的环境卫生》设,施由物业服》务企业?。负,。责管理
《
第】四十七条 工—程,施工工地或者临【时搭建用房》的,单位应当根据需【要设置符合》要求的生活垃圾【容器和粪《。便容器
! :举办大型《户外活动的》单位应当根据需要在!活动地?点设置临时厕所和】果壳箱活动结束后应!。当及时清理场地
】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八,条 对违反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的行?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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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十九条【 盗窃、损坏各类!环境卫生设》施及其附《属设:施侮辱、殴》打市:容环境?卫生工作人员或者】拒绝、阻挠其执行】。公务违?反治安管理的—由,。公安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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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条 市容环境】卫生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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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一】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以在法《定,。期限内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六章》 附 则《
第五十二—条 本《办法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赣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实施—细则(市政》府第37号》。。令)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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