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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壁市查处违!法建设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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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布单位 河南省鹤壁!市人民?政府
《 发文字号 【鹤政:〔20?10:〕3:6号
《 颁布时间 2】010-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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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时间 201【2-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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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鹤壁市查【处违法建设》暂行办法和鹤壁市查!处违法建《设行为?问责:。暂行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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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加强城乡规划】管理有效《遏制违?法建设保障城—市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我市】城,市规划区以》及鹤:淇产业集聚区、宝山!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 《
:第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属!违法建设
】
? (一—),未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建设的!; ? ,
: ? (二)—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 》
— (三)未【按规定限期拆除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
】 (四)其他不!。符,。合城:乡规划未经相关主】管部门?批准进行建》设的 》
第四条 对未取!得土地使用》证进行建设》的由城乡《规划管?理部门会同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负—责依法查处 —
第五条 】对,已取得土地》使用:证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城乡规》划管理?部门:依法查处
!第六条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对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经审核后可!为其:。。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对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或未!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查?处
第【。。七条 房产管理部门!在办理?房屋:初始登记时》。对未依法《取得规划许可—、施工?许可或者未按照【规划许可的》面积等内容建造【的建:筑不:。予登记
【
第八条 公—安,部门负责依法维护查!封违法建设施工现场!、强制拆《除违法建设》现场秩序对阻碍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等违法犯【。罪行为及时制止【和查处 —
第九条 各区政!府及街道办事处【对本辖?区内:的违法建设行为予以!制止并配合》有关执法部》门对案件的调查【处理工作《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发【现本:辖区内的违法建设行!为应予以劝》阻并及时向城乡规划!管理部门或》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举报 —
:第十条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城乡》规划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5,%以上1《0%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10%以下】的罚款?
》第十一条 建设单位!或者个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城!乡规划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拆除—可以并处临时建设】工程造价一倍以下】的罚款 《 ,
《 (一)未经】批准进行临时建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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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未按《照批准内容进行临时!建设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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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临时建?筑物、构筑物—超过批准期限—不拆除的 — ,
第?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严重】违法:建,设,必须依法予以拆除 !。。
《 , ?(一)擅自占—压城:。市道路红线、—广场、绿地、河湖水!面、高压供电走【廊、地下《工,程,、轨道交通设施、通!。信设施、城市管线、!永久性测量标志或者!占用各?级文物保护范—围用地的; 【
》 , (二)与城市环境!保,护不符严重影响【城,市环境和市容市【。貌的;
! (三)违【反国家相关标准或者!控制性详细规划确定!的强制性《内容的;《。。
【。 (四《。)擅自在城市水源】保护区范围内进【行建设的; 【
(五!)在:临时用地上修建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的; !
? (六)【影响相邻建》筑日:照、采光、》通风、消防卫生防疫!等危及公《。共安全引起严—重相邻权纠》纷的; 》。
— (:七)擅自占用居【住区内公《共道路、绿地、【公共场地进行建【设的;
! (八)其他妨!碍,城市发展、影响城】市功能协调后果严重!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
第十【三条 ?。城乡规划管理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的城乡规划—管理部门应向市政府!报告市?政府:在收到报《告,后3日内责成有关】。区政府采取查—封施工现场、—暂扣施?工设备等措施 !
第十四》条 城乡规划管【理,部门作出责》令限:期拆除、限期改正】的,决定后当《事人逾期不》拆除或?者逾期不改正的【市政府在接》到报告后60日【。内组织?有关部门强制拆【除或者代为》改正强制《。拆除或者代为改正的!费用由违法建—设的:单位或?个人承担 —
各】区政府是《本辖区实施拆除违法!建设的责任》主体各区政府接到】市政府下达的强制】拆除决?定后须迅速》成立组织《。明确责任制定切实可!。行的拆除方案—并组织城乡规划管】理、住房和城乡【建,设、国土资源—管理、公《安等有关部门—实施强?制拆:除
第十】五条 公《路、河?道等范围内的违【法,建设查处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第十六条《 本规定《自2010年—12月22日起【施行浚县、淇县可】参照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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