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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壁【市查处违法建设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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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布单位 【河南省鹤壁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鹤政〔【20:10〕3《6号
颁【布时间 2010】-12-20
! 生效?时间 ?20:12-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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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鹤壁市查处违法建设!暂行:办法和?鹤壁:。市查:处违法建设》行为问责暂行—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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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加强城!乡规划管理》有效遏制违》法建设保障城市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我市城市规划】区以及鹤淇》产业集聚区、宝山】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 ? ,
?第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属违法建设 !
》 《。。 (一?)未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建设的; !。。。
《 , 》(二)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
】 《(,三)未?按规定限期》拆除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 【
《 (四)其他不符!合城乡规划未经相】关,主,管部门批准进行建】设的
第】四条 对未》取得土地《使用证进行建—设的:。。由城乡规划》管理部门会同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负责【依法查处《
》第,。五,条 对已取得土【。地使用证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城乡规划管理部【门依法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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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对?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经审核后可】。为其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对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或—未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查处:
第七【条, 房产管《。理,部门在办《理房屋初始登记【时对未依法取—得规划许《。可、施工许可或【者未按照规划许可】的面积等《内容建造的建筑【不予登?记
第八】条 公安部》门负:责依法维护查封违法!建设施工现场、【强制拆除违》法建设现场秩序对】阻碍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等违法【犯罪行为及时制止和!。查,处 ?。
第九条 各区!政府及街道》办事处?对本:辖区内的违》法建:设,。行为予以制止—并配合有关执—法部门对案》件的调查《处理工作 【。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发现本辖区内的【。违法建设行为—应予以劝阻并及【时向城乡《规划管理部门—或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举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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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城乡规划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5%以上10%!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10%!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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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 建【设单位或《者个: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城乡:规划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拆除?可以并处临时—。建,。。设工程造价》。一倍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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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未经批?准进行临时》建设的; —
》 (二)未—按照批准内容进【行临时建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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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临时建《筑物、构筑》物超过批准期限【不拆除的 — ,
第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严重?违法建设必须依法予!以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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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擅!自占:压城市道路红线、广!场、绿地、河—湖水面、高》压供电走廊、地下】工程、轨道》交通设施《、通:信设施?、城市管线、—永久性测量标志或者!占用各级文物—保护范围用》地的;? ,
】(二)与城市—环,境保护不《符严重影响城市环】境,和市容市貌的; !。
? 《(三)违反国家相关!标准或?者控制性详细规【划确定的强制性内】容的; 《
(!四)擅自在城—。市水源保《护区:范围内进行建设【的;
!。 (五)在临时用!地上:修建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的; !
(【六)影响相邻建筑日!照、采光、》通风、?消防卫生防疫—等危及?公共安?全,引起严重《相邻权纠纷的; !
【(七:)擅自占用居住区】内公:共,道路、绿地、公共场!地进:行建设的; 【
? (八)其他!妨碍城市发展—、影:响城市功能协—调,。后果严?重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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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条 城乡】规划管理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的城?乡规划管理部门应向!。市政府报告》。市政府在收到报告】后,3,日内责成有关—。区政府采取查封施】工现场、暂扣—施工设备等措施 !
第十四条 城!乡规划管理部门作出!责令:限期:拆,除、限?期改正的《决定后?当事人逾《期不:拆除或?者逾期?不改正的市政府在】接到报告后60日内!组织:有,关部:门强制?拆除或者代为改【正强制拆除或者【代为改正的》费用由违法》建设:的单位或个人承【担
【 各区政府是】本辖区实施拆除【违,法建设的《责任主体《。各区政府《接到:市政府下达》的强:制拆:除决定后须》迅速成?立组织明确责任【制定切实可行的【拆,除,方案并组织城乡规划!管理、住房和—城乡建设、国土【资,源管:理、公安等有关部门!实施强制拆除 !。
第十《五条 公路、—河,道等范围内的违法建!设查处?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第《十六:条 本规定自—201?0年12月22日】起施行浚县、淇县可!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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