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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赣州市—城市房地《。产交易管理办法 】 赣《州,市,人民:政府第44》。号   经200!5年6?。月24日市人民【。政府:第十四?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5年8《月,。1日:。起施行 二00五!年六月三十》日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本》市城市房地产交易】管理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保障交易《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 ,第二条 凡在本市】城市规?划区国有土地范围】内从事房地产交易实!施房地产交易管理】均应遵守《本办法  — 本:办法:。所称房地产》交易包?括房:地产转让、房—地产抵?押和房屋租赁 第!三条 赣《。州市房地产管理局】是本市房地产交易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对本市城市规【划区国有土地—范围内的房》地产:交易实施《管理 ?。   各县(—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县(市)城【市规划区国有—土地范围内房—地产交易管理工作】 第四条》。。 房地?产交易应当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禁止:利用房地产交易进行!违,法活动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 第二》章 房地《产转让管理》 , 第五条《 本办法所称—。房地产?转,让是指房地产—权利人通过》买卖、赠与》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将》其房地产转移给他人!的行为 第—。六条 房地产转让】时房屋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   —。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房地产转!让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 !  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房地产转让时除【符,合建设?部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第十二条所】列的可以不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情形外应当—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第七条》 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 , (一)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二)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  (三)》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四)权属有》争议的;  【 (五?)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   (《六)已设定抵押【权,但未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出售的; !。 ,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第】八条 房地产—转让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   (一)当【事人签订《书面转让合同;【 ,   ?(二)?当事人应当在房地产!转,让合同?签订后90日内持房!屋所有权证、当【事人的有效身份证明!、,。转让合同等资料【向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转让登》记;:  ? 委托代《理的需提交》。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   (三】)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提交的!申请资料进行审查核!对被转让房》地产是否被查封【、抵押或者》注销并在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书】。面答复7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为:。同意受理;   !(四)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核实申报的】成,交,价格并对受》理后的申请材料【进,行复核?和审批;  【 (五)《房,地产转让当》事人按?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 , (:六)核发房屋—所有权证《 第九条 国【有企业以房地产【抵债、作价入股【、企业改制、—企,业兼并、《企业破产《、拍卖等形》式将房地《产转让给他人的【申请登记时》除提:交房地产权属证书、!转让当?。。事人有效身份证【明外还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   (《一)入股、抵—债、兼?并协议书; 【  (二)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改》制,方案; 》  (三)》。经国资部门审核的】企业改?制资产?评估报告《;  《 ,(四)拍《卖成交确认书  ! ,上述房?地产已设立》抵押权的须征得抵押!权人的书面同意 !第十条 房地产转】让合同应当具备以下!主要条款 》   (一)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二)【权,属证书名称和编号】。;,  ?。。 (三)房地—产坐落、面积、四至!界限:。;   (四)】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及年限;【   (五)房地!产使用性质;—   (六)成】交价格及支付—方式;   (七!)交:付时间;《。  ? (八)违约责任】;   (—九)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一条 【房地产权利人转让房!地产应当如》实申报?。成交价?格房:地产转让应当以【申报的房《地产成?交价格?。。作为缴纳《税费的?依,。据成交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的按不低】。。于当地政府》。当年公?。布的城市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基准:价的50%作—为缴纳?税费的依据 第十!二条 商品房销售按!照建设部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执行? 第三章》 房地产抵押—管理 第十三条】 房地产抵押是指】。抵押人以其合法的】房地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向抵押权人【提供债务履行担【。保的行为《 第?十四条 以》依法:取得的房屋所有权抵!押的该房屋占—有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抵押;以部【。分房屋抵押的该房】屋,所占相应比例的【土地使用权同时抵】押,   以在—建工程已完工—部分抵押的其土地使!。用权随之抵》押 第十》五条 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时抵—押当:事人:应,当,向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下列证明!文件 ?   (一》)抵押当事》人的有效身份证明】;   (—二)抵?押合:同; ?   ?(三)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共有—房屋还应提交房屋共!有权证和其他—共有:。人,同意的书面证明【;   (四)】。可以证明抵押人【有权:设定抵押权》的文件或者资料; !   (五)可以证!明抵押房地产价值的!。资料 第十六【条 以在建》工程办理抵押的【应当提交《国有土地使用证【。或者用地《证明文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该工程《的总承包合》同或者施工承—包合同;   以!预购商品《房、单位合作建【房、单位集资建【房、政府安居—工程、经济》适用房办理按揭贷款!抵,。。押,登记的应当提交预】购(售)房合—同或者?协议书、购房发票等!有关资料;   !办理住房公积金【政策性贷《款,抵押的应当提—供经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审查批准同】意的通知书 【。第十七条 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受理申请之》日起7日《内进行审查》。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准予登记的应当【向抵押?权人颁发房屋他【项权证?;不予登记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第十八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以已经预售的商品房!设定抵押权;房地】产,开发企业以已建【成商品房设定—。抵,押权的在抵》押权存续期内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销售》已抵押商品房—  ? 以在建工》。程已完工部分设立抵!押的不得办理—预售商品房》按揭:贷款抵押 —第十九条 抵押关】系终止时《。抵押当?事人应?当自终止《之日起15日—内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注【销抵押登记   !申请注销抵押登记】时应当提交下列【证,明资料  — (:一,)抵押?人有效身份》。。证明;   (二!)已经清偿债务的】证明:; ?  (三)房屋他】项权证 第四章 !房屋租赁管理 】第二:十条: 房屋?租赁是?指房:屋所有权人》作为出租人将—。其房屋?。出租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 】 ,第,二十一条 》房屋租赁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限、用途、!价格、修缮》责,任以及其《他,权利义务并向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备:案 第五章 【房地产交易》的监督管《理 第二》十二条 《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政府有关部》门,各司其职依》法对房地产》交易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 第二十《三条 违反法—律,、法规进行房—地,产交易的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可以依法予以处罚】 :第二十四条 房地】产交:易管理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给交!。易,当事人?造成损失的由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监察部?门依法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责任 第六!章, 附则 《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20》05年8月1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