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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赣州市城市房—地产交?易管理办《法 《 赣:州市人民政府第【44:号 ?  经2《005年6月—。24日市人民政府】。第十四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5年8月【1日起施行 二0!0五年六月三十日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本市!城市房?地,产交易管《理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保—障交易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 第:二条 凡在本市城市!规划区国有土—地范围内从事房地产!交,易实施房地产—交易管理均》应遵守本办法—。 ,   本办》法所称房地产交易】包括房地《产转让、房》地产抵押和房屋租赁! :第三条 《赣州市房地产管理】局是本市房》地产交易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对】本市城市规划区国】有土地范围内的【房地:产交易实施管理【  ? 各县?(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县【(,市)城市规划区【国有土地范围内房】地产交易管》理工作 》。第,四条 房地》产交易应当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禁止》利用房地产交易进】行违:法活:动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 ? 第二章 房地【产转:让管理 第五【条 本办法》所称房?地产转让《是指房地《产权:利人通?过,买卖、赠与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将其房地产转移给】他人的行为 【第六条 房地产【转让时房屋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   【。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房地产转让!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   》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房!地产转让时除符【合建设部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第十二条所【列的可?以不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情】形外应?当,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第七条 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 ,(一)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二)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  :(三)?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   (《四)权属有》争议的?;   (五)】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六)已!设定抵押《权但未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出售》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第八条 房地产转】让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   (一)当【事,人签订书面转—让合:同;:   《(二:)当事人应当—在房地产转让合同签!订后90日》内持:。房屋所有权证、当】事人的有效身—份证明?、转让合同等—资料向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转让!登记;  — ,委托代理的需提【交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   (三)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提交的申请资料进】行,审查核对被转让【房地产?是否被查封、抵【押或者注销并—在,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书》面答复?7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为,同意:受理;   (四!)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核实】。申报:的成交价《。格并对受理后—的申请材料进行【复核和审《批; 《  (五)》房地产转让当事人按!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六)核发房屋所【。有权证 第九条 !国有企业以房地产】抵,债、作价入股—、企业改制、企业兼!并、企业破产、拍卖!等形式将房地产转】。让给他人的申请登】记时除提交房地【产权属证书、—转让当事人有效身份!证明外还《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 (一)入》股,、抵债、兼并协【议书;  —。 (二)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改制方案; !   (三)经【国资部门审》核的企业改制资产评!估报告;   】(四)?。拍卖:成交确认书   !上述房地产》已设立抵押权—的须征得《抵押权人的》书面同?。意 第十》。条 房地产转—让合同应当具备以下!。主要条款《   (一)【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  (二)权属证书!名称和编号; 【   (三)房地产!坐落、?面积、四至界—限,;   》(四)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及,年限;   (五!。)房地产使》用性质;   (!六)成交价格—及支付方式; 【 ,  :(七)交付时间; !   (八)违【约责任; 》   (九》)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一条 房地产权!利,人转让房地产应当】如实申报成交价格房!地产:转让应?当以申报的房地【产成交价格作—为缴纳税费的—依据成交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的:。按不低?于当地政府当年公布!的城市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基准价《。的50%作为—缴纳税费《。的依据 第十【二条 商品房销售按!照建:设部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执行 第三章】 房地产《抵押:管,理 ?第十三条 》房地产?抵押是指抵押—人以其合法的—房地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向抵:押权人?提供债务履》行担保的行为 】第,十四条 以依法【取得的房屋所有权】抵押:的该房屋占有—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抵押;以部】分,房屋抵押的该—房屋所?占相应比例的—土地使用权同时【抵,押 : ,  以?在建工?程已:。完工部分抵押—的其:土地使用权随之抵】押 第十五条 】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时抵押当事人【应当向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下】列证:明文件   (】一):抵押当事人的—有效:身份证?明;:   (二—)抵押合同; 【   (三)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共有房屋还应】提交房屋共》有权证和《其他共有《人同意的书面证明】。;   (四)】可,以证明抵押》人有:权设定抵押权的文件!或者资料;  】。 (五)可以证【明抵押房地产—价值的?资料 ? ,。第十六条 以在建】。工程办理抵押的【应当提交《国有土地使》。用证或者用地证【明,文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该工程】的总承包合同—或者施工《承包合同;  】 以预?购商品房、单位合】。作建房、单位集资建!房,、政府?。安居工程、经—济适用房《办理按?揭贷款抵《。押登记?的应当?提交预购《(,售)房合同或—者协议书、购房发票!。。等有关资料;  ! 办理?住,房公积金政策性贷】款,抵押的应当提—供经: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审!查批准同《意,。的,通知书 《 第十七条 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受理!申请之日起7日内】进行审查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准予《登记的应当向抵押】权人颁发房屋—他项权?证;不予登记—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第!十八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以已!经预售的商品—房设定抵押权;房地!产开发企业》以已建?成商品房设定抵押权!的在抵押权存续期内!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销售已抵押商】品房  》 ,以在建工程已完工部!分设立抵押的不【得办理预售商品房按!揭贷:款抵押? 第十九条 抵】押关系终止时抵押】当事人应《当,自,终止之日起15【。日内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注销抵押登【记   申请【注销:抵押登?记时应?当提:交下列证《明资料   (一!)抵押人有效身【份证:明;  》 (二)已经清偿】债务的证明》。;   》(三)房屋他项【。权证 ? 第四?章 房屋租》赁,管理 第二—十,条 :房屋租赁是指房屋所!有权人作《为出租人将》其房屋出租》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 第!二十一条 房屋租赁!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限、用!途、价格、修缮责任!以及其他《权,利义务并向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备案 【 ,第五章 房地产交易!的监督管理 第】。二十:二条 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政府—有关部门各司—其职:。依法对房地产交易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十三条 违反法律、!法规进行房地产【交易的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可以依法予以处】罚 ?第二十四条》 ,房地产交易管—理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给交易当事】人造成损失的—由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监《察部门依《法,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20—05年8月1日起施!。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