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赣《州市建设项目稽【查,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对全市基《本建设?项目的监督》。保证工程质量—和,资金安全《规范全市建设—项目稽查工作—根据国家重大建【。设项目?稽查办法和国家计】委重大建《设项目违规问—题举:报办法(试行—),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建《设,项目是指市政—府计:划部门下《达计划?的建设项目;稽查】重点是?。国家、省、》市出:资、融资的重点建】设项目和市政府认】。为需:要稽查的《建设:项目 第三条 】市,政府计?划部门?负责组织和管理市】建设项目稽查工作根!据需:要也可以会同财政】、审计、建设—等有关部门联—合进行稽查或者聘】请有关专业技—术人员参与稽查工】作 第四条— 市建设项》目稽查工作坚持依法!办事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 第五!条 稽查人员履行下!列职责   (一!)监督被稽查单位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的情况监督被—稽查单位有关—建设项目的决定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规定的权限、程】。序; ?   (二)—检查:建设项目《的招投标《、工程质量、进【度等情况跟踪监【。测建设项目的实【施情:况;   (三】)检查被稽查—单位的财务会计资】料,与建设项目有关的其!他资:料监督其《资金:使用、概算控制的】真实性、合法性; !   (四)—对被稽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经营管理行】为,进行评价提》出,奖惩建议 第六】条 稽查《人员开?展稽查工作可以采】取下列方式 —   (《一)听取被稽—查单位主要负责人有!关建设?项目的情《况汇报召开与稽【查事项有关》的会议参加》被稽:查单位与稽》查事项有关的会【议;  》 (二)查阅被【稽查单位有关建设项!目的财务报告、会计!凭证、会计帐簿【等财务会计资—料以:及,其他:有关资料;  】 (三?)进入建设项目现场!进行查验《调查核?实建设项背的招标】。投标、工程质量、】工程:进度事情况; 】  :(四)核查被—稽查单位的财务、】资金状况向》职工了?解情况、听取意见必!要时要求被稽查单位!主要负责人作出说】明; 《  (五)》向财政、审计、建设!等有关部门和银【行调查了解被—稽查单位《的资金使用、工程】质量和经《。营,管理情况 》 第七条《 被:稽,查,单位应当接受—稽查人员依法进行】。的稽查定期、如【实向稽查《。人员提供与建—设项目有关的—文件、合同、—报表等?资料报?告建:。设和管理过程—中的:重大事项不得—。拒绝、隐匿、伪【报 第八条 【被稽查单位下列文】件、资料、数—据和信?息,必须及时报送市【政府计划部》门   》(一)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等总说明!、开工?报告和各阶段批【复文件复印件—。;   》(二:)咨询单位的项【目评估?意见:、初步设计》的专家评审意见;】   (三)【上报有关部门审批的!调整:项目建设《方案、?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建设标准、资【金来源、投资概【算等报告和》批复文件复》印件;  — (四)《监理月?报和向项目》法人的?报告;  — (:五):勘测设计、施工、监!。理等各参建单位的】资质和资信证—书复印?件各参建单》位的基本情况—介,绍;  》 (六)《重大设计《变更:报告及批复文件【复印:件;   (七)!政,府质量监督部—。门的检查验收—报告; 《   ?(八)项目单位【编制:的年度实施计划季度!、年度会《计报表建设项目【基,本,情况表项目建设【月度信息报表; !  (九)审计单位!。。。的审计报告;—   (十)【有关竣工验收的文】件复:印件;   (十!一)稽查单位要求报!送的其他资料— 第九条 被稽查!单位下?列重:大事:项必:须及时报告市政【府计划?部门  》 (:一)项目初步设计】和概:。算调整审查; 】  (二)项目招】标,、评标;   】(三)项目法人的变!动;:   (》四)勘?测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更换;—   《(五)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六—)项:目竣:工验收?;,   (七)【重要的经验教训现】场会议或《者总结会《议;   (八)!其他相关的重大【事项:。 第十条 市【政府有关部》门和有关《。的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支《持、配合稽查人员】的工作为稽查人员提!。供被稽?查单位的有》。关情况和资》料   市—政府计划部门应当】加强同财政、审计】、建设等有关部门和!银行的联系相互通报!有关情况 —第十一?条 稽查人员对稽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应当向被《稽查单位核实情【况听取意见;被稽查!单,。位提出异议》的市政府计》划部门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复核 第!十二条 稽》查人员每次对建【设项目进《行,的稽查工作》结束:后应当?及时提?交稽查?报告   稽查】报,告的内容包括建【设项目是否履行了】法定审批程序;【建,设项目资金使用、】概算:。控,制的:分析评价《招标投标、》工程质量、工—程进度等情况—的,分析评价;被稽【查单位主要负—责人经营管理业绩的!分析评价;建设【。项目存在的词题【和处理建议;市政府!。计划部门要》求,。报告的或《者稽查人员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第十三条 稽查!报告由稽查人—员,负责:提,出由:市政府计划》。部门负责审定;重】大事项?和情况由市政府【计划部门向》市政府报《告 第十四条【 稽查人《。员,不得泄露被稽查【单位的商业秘密 !第十五条 稽查【人员在履行职—责中不?得接受被稽》查单:。位的:任何馈赠、报—酬不得?在被稽查单位—。报销费用《不得在被《稽查单位为》自己、亲友或者【他人:谋取私利 第十】六条稽?查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  (一)》对被稽?。。查单位的重大违法违!纪问题隐匿不—报或者严重失职的】;   (—二)与被稽查单【位串通编造虚—假,稽查报告的;  ! ,(三)有违反本办法!第十四条、第—十,五条所列《行为的 第十【七条 被稽查单位】发现稽?查人员有本办法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项—、第(二)项所【列行为时有权—向,市,政府计划部》。门报:告, 第十八条 被稽!查单位违反建设【项目建设和管—理规:定的市?政府计划部》门,依据职权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作》出以下处理决定 !  (一)发出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改正; —  (?二):通报批评; —  : ,(,三)暂?停拨付建设》资金;   (四!)暂停?项目建设; 【  (五)暂停有关!县(市?、区)?或者:有关部门《同类新项目的审【查,批准   涉【及市政?。府有关部门和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职责权限的问题】移交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县(市、》。区)人民政府处理】。   重大的处】理决定应当报市【政府批准 第十九!条 市?政府计?划部门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后应!当跟踪?监测整改情况并适时!组织复查直至达到】整改目标 》。   有《关单位应当根据整改!通知书?的内容和要求认真进!行整:改 第二十条 被!稽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  : (一)拒绝、阻】碍稽查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   (!二):拒绝、无《故拖延向稽查人员提!供财务、工程质量】、经营管理等有关】情况和资料的;【   (三)【隐匿、伪报有关资】料的; 》  (四《)有妨碍稽查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其他!行为:。的 第二十一条】 建设项目稽—查实行举报制—度任何组织和公【民(以下统称举报人!)均:有权举报市政—府计划部《门对举?报内容应当及时会】同有关部门》进行:。核,实和处理 —。。  举报联系单位电!。。。话赣州市计》划委:。员会82《。。158?36第二十二条【 ,项目建设的》管理部门项目法人及!。其成员与项目建设】有关的?设计、施工》、,设备材料供应、【咨,。询、:监理、招投标中【。。介机构?等单位和个人—发现下列行为均【可以举报 — , (一)项》目立项不《符合国家产业、环】保、规划等政策依】据不:充分或有意欺骗; !   ?(二)项《目建设违反国—家审:批程序;   】(三:)擅自?更改批准的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和》建,设内:容;   (【四,)截留、挪用、侵】吞建:设资金违反规定向】建设项目乱收费; !   (五)涉【外项:目合同条《款,违反利益均享、【风险共担的原则【使中方?遭受或?者,可能:遭受重大经济损【失;   (【。六)不按国家有【关法律、规定进行】。。招投标或者》投标不规范》、存:在行贿受贿、转包】和违规分包等问题;!。   (七)产品!、服务质量和取【费方面有较大问【题给建设《项目质量带》来损害或者造成工期!拖延、资金损失浪费!;   (—八):。项目概算、预算、】决算高估冒》算;   —(九)擅自增加取费!科目重?复取费或者提高取】费标准;《   (》十)对项目重大质】量,事故隐匿《不报或?者避重就轻》;  《 (十?一)滥?用职权或者越—权,干扰项?目的实施给项目【建设造成重》大,损失;   (】十二:)其他对《国家资?金安全、项目效益和!工程质?量有危害的行为【 第二《十,三条 举报》人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受【理举报工作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由市政府法制—局和市计划》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