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 赣—州市建设项目稽【查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对【全市:基本建设项目—的,监督:保证工程《质量和资金安全规范!全市建设项》目稽查工作根—据国家重大建—设项:目稽:查办法和国》。家计委重大建设项目!违,规,问,题举报办法(试行)!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建设项目》是指市政府计划【。部门下达计划—的建设项目;稽查重!点是:国家、省、市出资】、融资的重点建设项!目和市?。政府认?为需要稽查的建设】。项目 第三条 】市政:府计划?部门负责组织和管】理市建设项目—稽查工作《根据需要也可以【会,同财政、审计—、建设等有》关部门联合进—行稽查或者聘请有】关,专业技术人》员参与稽查工作 】 第:四条: ,市建设项目稽查【工作坚持依法办事】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 》 第五条《 稽:查,。人员履行下列—职责:   (一—)监督被稽查单位】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的情况【监督被?稽查单位《有关建设项》目,的决定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规定的权限、】程序;   【(二)检查建设【项目的招投标、工程!质量、进度等—。情况跟踪监测建设】项目的实施》情况;   (三!)检查被稽查单位】的财务会计资料【与建设项目有关【的其他资料监督【其资金?使用、概《算控:制的真实性、—合法性; 》   ?(四)对被稽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经营】管理行为《进行评价提出奖【惩建:议, 第六《条 稽查人员开展稽!查工作可以采—取下:列方式   【(一)听取》被,稽查单?位主:要负责人有关—建设项目《的情况?。汇报召开与稽查事项!有,关的会议参加被【稽查:单位与稽《查事项有关》的会议; 》   (二)查阅被!稽查单位有关建设项!。。目的:财务报告《。、会计凭证》、,会计帐簿等》财务会?。计资料以《及其他有关资料;】 , , , (:三,)进入?建设项目现》场进行?查验调查核》实建设项背的—招标投标、工程质量!、工程进度事情况;!   (四—)核查被稽查—单位:的,财务、资金》状况向职工了解情况!、,听取意见必要时【要,求被稽查单》位主要负责人作出】说明;  —。 (:五)向财政》、审计、建》设,等有关部门和银【行调查?了解被稽《查单位的资金使用】、工:程质量和经营管【理情况 第七条 !被稽查单位》应当接受稽查人员依!法进行?的稽:。查定期、如实—向稽查人《员提供与《建,设项:目有关的文件、合】同、报表《等资料?。报告建设和管理过程!中的重?大事项不得拒绝、隐!匿、伪报 第【八条 被稽查—单位下列文件—、资料?、数据和信》息必:须及时报送市政府计!划部门   (】一)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等总说明、》。开工报?告和各阶段批复文】件复:印件; 》  (二)》咨询单位的项—目评估意见、初步】设计的专家评—审意见; 》。   (《三)上报有》关部门审批的调【整项目?。建设:方,案、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建设标准!、资金来《。源、投资概》算,等报告和批复—。文件复印件; 【   ?(四)监《。理月报和《向项目法人的—。报告; 》  :(五)勘测》设计、施工、—。监理等各《参建单位《的资质和资信—。证,。书复印件各》参建单位的基本情】。况介绍;《   (六—)重大设计变更【报告及批复文—。件复印件;   !(七)?。政府质量监督部门的!检查验收报告;【   (八)【项目单位编制—的年度实施》计划季度、年度【会计报?表建设项《目基本情况表—项,目建设月《度信息?报表;   (九!)审计单位》的审计报告; 】  (十《)有:关竣工验收的—文件复?印件:;  《 (十一)稽查单位!要求报送《的其他资料》 第九条 被【。稽查单?位下列重大事项【必须及时报告—市政府?计划部?门   (—一)项目初步设【计和概算调》整审查?;   (二【)项目招标、评标】;  《 (三)项目法人的!变动;   【(四)?勘测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更换;  ! ,(五)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   (六)项【目竣工?验收; 《   ?(七)重要的—。经验教训现场—会议或者总结会议;!  ? ,(八)其他相关的】重大事项 》 第十条《 市政府有》关部门和有关的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支持、配合【稽查人员的工—作为稽?查人:员,提供被稽查》单位的有关情况和】资料   市【政府计划部门—应当加强同财政、】审计、建设等有【关部门和银》行的联系相》互通报有《关情:况 第十一条 稽!查人员对《稽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应当?向被稽查单位核实情!。况听取意见;被稽查!单位提出异议—的市政府计划部门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复核 第【十二条 稽》查人员?每次:对建设项目进行的】稽查工作结束后【应当:及时:提交稽?查报告   稽查!报告的内容包括【建设项目是否履【行了法定审批—程序;建设项目【资金使用、概—算控制的分析—。评,价招标投标、工程】质量、工《程进度等情况的【分析评价;被—稽查单位主》要负责人经营—。管理业绩的分—析评价;《建设:项目存在的词—题和处理建议;【市政府计划部门要求!报告的或《者稽查人员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第十三条【 稽:查报告?由稽查?。人员负责提出由市政!府计:划部:门,负责审?定;:重大事项和情—况由:市政府计划部—门向市?政府报告《 第十四条 稽查!人员不得泄》露,被稽查单位的商业秘!密 第十五—条, 稽查人员在履行职!责中不得接受被【稽查:单位:的任何?。馈赠、报酬》不得在被稽查—单位报销费用不得在!被稽:查单位为自己、亲】友或者他人谋取私利! 第十六条稽查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一:)对被稽《查单位?的重大?违法违纪问题隐匿】不报或者严重失职的!; :   (二)与被】稽查单位《串通编?造虚假稽查报告的;!。   (三—)有:违反本办法》。第十四条、第十五】条所列行为的— , 第十七条 被【稽查单位发》现稽查?人员有本办法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项、—第(二)项所列行为!时,有,权向市?政府:计划部门报告 【 ,第十八条 被—稽查单位违反建【设项目?建设和管理规定的市!政府计划部门依据】职权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作出以【下处理决定》   (一)发出!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改正;   (】二):通,报批评; —  (三)暂停【拨付:建,。设资金;  【。 (四)暂停项目】建设; 《   (《。五):。。暂停有关县(市【。。、区:)或者有关部门同类!。新项目的审》查批:。准   涉及市政!府有:关,部门和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职责权限】的问题移交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县(市、】区)人民《政府处?理   重大的】处理决定应》当报市?。政,府批准 第—十九条? 市政府计》划部门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后应当跟踪】监测整改《情况并适时组织复】查,。直至:。达到整改目》标   有关单位!应当根据整改通【知书的内容和要求认!真进:行整改 第—二十条 《被稽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 , (一)拒》绝、阻?碍稽查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   】(二)拒绝》、无故拖延向—稽查人员《提供财务、》工程质?量、经营管》。。。理等:有关情况和资料【的;:   (三)隐匿!、,伪报有关《资,料的:。;   (四【)有妨碍稽查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其【他行为的 第二十!一条 ?建设项目稽查实行】举报制?度任何组织和公民】(以:下统称?举报人)均有权举】报市政府计划—部门对举报内—容应当及时》。会同:有关部?门进行核实和处理】。 , ,  :举报联系单位电【话赣州市计划委员】会,82158》36第二十二条【 项目建设》的管理部门》项,目法人及其成员【与项目建设有关的设!计、施工、》设备材料供应—、,咨询、监理、—招投标中介机构【等单位和个人—发,现下列行为均可【以举报   (一!)项目立项不—符合国家产业、环】保、规划等政策【依,据不充分或》。有意欺骗; 【  (二)项目建设!违反国家审批程序】;, : , (三)擅自更改批!准的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和建设内容》;   (四)截!留、挪用、侵吞建】设资金违反规定【向,建设项目乱收费【; ? , (五)涉》外项目合同条款违】反,。利益均?享、风险《共担的原则》使中方遭受或—者可能遭受重—大经济?损,失; 《  (六《。)不按国家有—关法律、规定—进行招投《。标或者投标不—规范、存在行—贿受贿、转包和违规!分包等问《题;   (七】)产品、服务—。质量和取费方—面,有较大问题给建【设项目质量带来损】害或者?造成工期拖》延、:资金损?失浪费; — , (:八)项目《概算、预算、决算高!估冒算?;  《 (九?)擅自增《加取费科目重—复取费或者提高取】费标准;  【 ,(,十)对项《目重:大质:量事故?。。隐匿不报或者避【重就:轻,。;   》。(十一)滥用职【权或者?越权干扰项目的【实施给项目建设造】成重大?损失;   【(十二)其他对国家!资,金安全、项目效【益和工程质量有危】害的行为《 , 第二十《三条 举报人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受理举报!工作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由—市政府法制》局和市计划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