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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建设:项目稽查《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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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加【强,对全市基本建—设,项,目的监督保》证工程质量和资金安!全规范全市建—设项目稽查工—作根据国家重—大建设项目稽—查办法和国家计【委重大?建设项目违》规问题举报办法【(试行)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建设项目》。是指市政府计划【部门下?达计划的建设项目;!稽查重点是国家、】省、市?出资、?融,。资的:重,点建设项目和—市,政,府认为需要稽查的】。建设项目
第三】条 市政府》计划:部门负责组织和【管理市建设项目稽查!工作根?据需要也可以会同】财,。政、审?计、建设等有关部】门联合进行稽查或者!聘请:有关专业《技术人员参与稽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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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市—建设项目稽查工【作坚持依法办—事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
第五条 —稽查人员《履行下列职责—
《(一)监督》被,稽,查单位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的》情况监督被稽查【单位有关建设项目】的决定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规定的权限、程】序;:
(二)检】查建设项目》的招投标《、工程质《量、进度等情况跟】踪监测建设项—目的实?施情况;
【 (三)检查被稽查!单位的财《务会计资《料与建设《项目有关的其他【资料监督其资—金使用?、,概,算控制的《真实性、合法—性;
《 (四)对—被稽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经营《。管理行为《进行评价提出奖惩建!议,
第六条》 稽查人员开展稽】查,工作可以采取下列方!式
》。(一)?听取被稽查单—位主要负责人—有关:建设项目的情—况汇报召开与稽查事!项,有关的会议参加【被稽:查单位与稽查—事项有关的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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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查阅被稽查单】位有关建《设项目的财务报【告、会计凭证—、,。会计帐簿《等财务会计》资料以及其他有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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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进《入建设项目现场【进行:查,。验调:查核实建设》项背的招标投标、】工程质量、工—程进:度事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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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核查被稽查单位!的财务、资金状况】向职工了解情—况、:听取意见必要时要】求被稽查单位—主要负责《人作出说明》;
》(五)?。向财政、审计—、建设等有关部门】和银:。行调查了解被稽查】单,位的资金使》用、工?程质量?和经营管理情—况
第七条 被】稽,查单:位应当接受稽查人】员依法进行的—稽,查定期、《如实向?稽查人员提供—与建设项《目有关的文件—、合同、报表等【资料:报告建设和管理【过程:中的重?大,事项不得拒绝—、隐匿?、伪报
第八条】 被稽查单》位下列文件、资【料,、数据和信息—必须及时报》送市:政府计划部门
】 :(一)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等!总说明?、开工报告和各阶】。段批复文件复印【件;
《 (二《)咨:询单位的项》。目,评估意见、初步设计!的专家评审意见;】
《(三)上报有关部门!审批的调整项—目建设方案》、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建设标准、资金来源!、投资概算等报告】。和批复文《件,。。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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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监理月?报,和向项目法人的【报告;
(五!)勘测?设计、施工、—监理等各《参建单?位的资质和资—信证书复印》件各参建单位的基本!情况介绍;
【 (六《)重大设计变更报】告及批复文件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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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政【府质:量监:督部门的检查—验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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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项,目单位编制的年【度实:施计划季度、年度】会计报表建设项目基!本情况表项目建【设月度信息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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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审【计单位的审计报告】。;
(十)有!关,竣工验收的文件复】印件;
《。
(十》一)稽查单位要【求报送的其》他资:料
第九条 被稽!查单:位下列重大》事项:必须及?时报:告市政府计划—部门
(【一):项目初步设计和【概算调?整审查;
【 (二)项目—。招标、评标;
【
(三》)项:。目法人的变动;
】
(四》)勘测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更换;
【 , (五)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 (六)项目竣工!验收;
(七!)重要的经验教【训现场会议或—者总结会议》。;
《 (八?),其他相关的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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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 市政府有!关部门和有关—的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支持、配合!稽查人员《的工作?为稽查?人,员,提供被稽查单位的】有关情况和资料
】
市政》府计划部门应当加强!。同财政、审计—、建:设等有关《部门和?银行的联系》相互通报有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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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 稽查人员对—稽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应当》向,被稽查单位核实情】况听取意见;—被稽:查单位提出异议【的市政府计》划部门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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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条 稽查人—员每次对建设项目进!行的稽查工作结束】后应当及时提—交稽查?报,告
》稽查报告的内容【包,括建设项目是否履行!了,法定审批程序—。;建设项目资金使】。用、概算控制的【分析评?价招标投标、工程质!量、工程进度等情况!。的分析评价》;被稽?查,单位主要负责人经】营管理业绩的—分析评价;建—设,项目存?在的词题和处—理建议;市政府计划!。部门要求《报告的或者稽查【人员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第十—三条 稽查报—告由:稽查人员负责提【。出由市政府计划部门!负责审定;》重大事项和》情况由市政府计划部!门,向市政府报》告
?第十四条 稽—查人员不得泄露【被稽查单位》的商业秘密
【第,十,五条 稽查人—员在:履行职责中不得【接受被稽查单位的任!。何馈赠、报酬—。不,。得,在被稽查单位报销】费用不得在被稽【查单位为自己、亲】友或:者他人谋取私利
】
第十六条稽查【。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一)对被稽查单】位的重大《违,法违纪问题隐匿【不报或者严重失【职的;
(二!)与被稽《查单位?串通:编造虚假稽查—报,告的;
【(三)有违反—本办法第十四—条、第十五条—所列行为的》
第十七条— 被稽查单位发现】稽查人员有本办法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项?、第(二)》项所列行为时有权向!市政府计划部门【报告
第十八条】。 被稽查单位违反】。。建设项目建》设,。和管理规定》的市政府计》划部门?依据职?权,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作出以下》处理决定《
:。 ,。 (一?。),发出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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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通报批!评;
》 ,(三)暂停拨付【建,设资金;
】(,四)暂停项》目建:设;
《 (五)》暂,停,有关县(市》、区)或者》。。有关部?门同类新《项目的审查批准
】
涉及市—政,府有关部门和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职责权限】的问题?移交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县(市、区)】人民:政府处理
重!大的处?理决:定,应当报市政》府批准?
第十九条 【市,政府计划部》门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后:应当:跟踪监测整改情况并!适时组织复查直【至达到整改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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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单位应当!根据整改通》知书的内容和要【。求,认,真进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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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 被稽】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一)拒绝、阻碍稽】查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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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拒绝:、无:故拖延向稽查人员提!供财务、工程质量】、经营?管理等有关情况和】资料的;
(!三):隐匿、伪《报有关资《料的;?
(四—)有妨碍稽查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其他:行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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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条 建?设项目稽查实行【举报:制度任?何组织?和公民(以》下,统称举报人》)均有权举报市政】府计划部门对举报】内,。。容,应当及时会同—有关部?门进行核实和处理】
举报联系单!位电话赣州市—计划委员会8215!83:6第二十二条 项目!建设的管理部门项】目法人及其成员与】。项目建?设有关的设计—、,施工、设备材料供】应、咨询、监—。理、:招投标?中介机?构等单位和个人发现!下列:行为均可《以举报
(一!)项目立项不符合国!家产业、《环保、规划等政【策依据不充分或有】意欺骗;
(!。。二)项目《建设违反《国,家审批程序;
! (三)《擅自更改批准的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和建设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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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截留、挪用、侵!吞建设?资金:。违反规定向建设项】。目乱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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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涉外【项目合同条款违反利!益均享、风险—共担的原则使中【方,遭受或?者可能遭受重大经】济损失;
(!。六):不按:国家有关《法律、规定进行招投!标或者投标不规【范、存在行贿受贿】、转包和违规—分包等问题;
】 (七)》产品:、服务质《量和取费方面有较】大问题给建设项目质!量带来损害或—者造成工期拖延、】。资金损失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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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项目概算、预算、】决算高估冒算—;
(九【),擅自增加取费科【目重复?取,费或者提高取费【标准;
— (十)对项目重大!质量事故隐》匿不报或者避—重就轻;
】(,十一)?滥用:职权或者越权干扰】项目的实《施给:项目建设造》成重大损失》;,
: (十二)其【他对:国家资?金安全、项目效益】和工:程质量有危害的行】为
第二十三【条 举报人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受:理,举报工作《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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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由市政—府法制局和市计【划委员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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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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