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 , 赣州—市建设项目稽查【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对全市基《本建设?项目:的监:督保证?工程质量和资金安全!规范全市建设—项目稽查工作根【据,国家重大建设项【目稽查办法和国【家计委重大建设项】目,违规问题举》报办法(试》。行)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建设项目】是指市政府计划部】门下:达计划的建设项【目;稽查《重点是国家》、省、市出资、融】资的重点建设—项目和市政府认为】需要稽查《的建设项目 第三!。。条 市政府计—划部门负责组织和管!理市:建设项目《稽查工作《。根据需要也可—以会同财政、—审计、建设》等有关?部门联合进》行稽查或者聘—。。请有:关专业技术人—员参与稽查工作 !第,四条 市建设项目稽!查工作坚《持依法办事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 》第五条 稽查人员履!行下列职《责   (一)】监督被稽《查单位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的情【。况监督被稽查单位有!关建设项目的—决定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规定的权限】。、,程序; 》  (?二)检查建》设项目的招投标【、,工程质量《、进度等情》况跟踪监测建—设项目的实施情况;!   (三)检查!被稽查?单位的财务会计资料!与建设项目有—关的:其他资料监督其资金!使用、?概算:。控制的真实》性、合法性;—   (四)对】被稽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经营管理【行为进行评价提出】奖惩建议 第六条! ,稽查人员开》展稽查工作可以采】。取下:列方式   (一!)听取?被稽:查单位?。主要:负责人?有关建设《项目的情况汇报召开!与,稽,查事:项有关的会议参加】被稽查单位与稽查】事,项有关的会议; 】   (二)查阅被!稽查:单位有关建》设项目的财务报【告、会?计凭证?、会计?帐簿等财务会计资料!。以及其他《有关资料;   !(三:)进入建设》项目现?场,进,行查验调查核实建】。。设项:。背的招标投标—、工程?。质量、工程进度【。事情况;  【 (四)核查被【稽查单位《。的财:务、资金状况向职工!了解情况、听取【意,见必:要时:要求:被稽:查单位主要负责人作!出说明; 》。  : (五?)向财政、》审计:。、建设等有关部门和!银行调查了》解被稽查单位的资金!使用、工程质量和经!营管理情《况 第七条 【被稽查单位应当接】受稽查人员依法进】行的稽查定期、【如实:向稽查人员提供与建!设项目有关》。的文:件、合同、报—表等资料报告—建设和管理》。过,程中的重大事项不得!拒绝、隐匿》、伪报?。 第八条 被稽】查单位下列文件、资!料、数据和》信,息必须及《时报:送市政府计划部门】  ? (一)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等总说明、开工【报告和各阶》段批复文件复—印件; 》 , (二)咨询单位】的项目?评估意见、初步设计!的专家?评审意见; 【  :(三)上报有关【部门审批的调整项】目建设方《案、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建《设标:准、资金来》源、投资概》算等报告《。。和批复文件复印件】;   (—四)监?理月报和向项—目法人的报告; 】   (五)勘测】设,计、施工、监理【等各参建《单,位的资质和》资信证书复印件各】。参建单位《的基本情况》介绍;   (】六)重大设计变【更报告及批复文件复!。印件; 》 , (七?)政府?质量监督部》门的检查验收报告】;,。  ? (八)项》目,单位编制的》年度实施计划—季度、年度会—计报表建《设项目基本情况【表项目建设月度信息!报表;   【(,九)审计单》位,的,。审计报告;  】 (十)有》关竣工?验收的文件》复印件; —  (十一)稽查单!位要求报送的其他】资料 《第九条 被稽查【单位下列重》大事项?必须及时《报告市政府计划部】门   》(一:)项目初步设计【和概算调整审查;】   (二—)项目招标、评标】;   (三)】项,目法:人的变动; —   (四)勘测】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更—换;   —。(五)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六)项目《竣,工验收; 》   (七)重要】的经:验教:训现场会议》或,者总结会《议,; ?  (八)其他相关!的重大?事,项 第十》条 :市政府有关部—。门和有?关的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支持、配合稽查人】员的工作为》稽查人员提供被稽查!单位的有《关情况?和,资料: ,   市《政府:计,划部门?。应当加强同财政【、审计、建设等有关!部门和银《行的联系相》互通报有关》情,况 第十一—条 稽?。查人员对稽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应当向被稽》。查单位核实情况听取!意见;被《稽查单位提出异议的!。市,政府计划部》门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复核 第十二!条 稽查人员每次】对建设项目进行【的稽查工作结束后】应当及时《提交稽查报告  ! 稽:查报告的内容包【括,建设项目是否履行】了法定审批程序;建!设,项目资金使用、【概算:控制:的分析评《价招标投标、工【程质量、工程进【度等情况的分—析评价;被稽查单位!主要负责人经营管】理业绩的分析评【价;建?设项目存在的词题和!处理建?议,;市政府计划部门】要,求报告?。的或者稽查》人员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第!十三条 稽》。查报告由稽》查人员负责提出【由市政府计划部【门负责审定;重【大事项和情况由【。市政府?计划部门向市政【府报告 第十【四条 稽查人—员不得泄露被稽查】单,位,的商业秘密 【第十五条 》稽查人员《在履行职责中不得】接受被稽查单位的任!何馈:赠、报酬《不,得在被稽查》单位报销费用不得】在被稽查单》位为:。。自己、?。亲友或?者,他人:谋取:私利: 第十六条稽【查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  :(一)对《被稽查单位的重大违!法违纪问题隐—匿不报或《者严重失职的; 】   (二)—与被稽查单位串【通编造虚假稽查【报告的; — , (三)有违反本】。办法第十四条、第】十五:条所列行《为的 第十—七条 被稽查单位发!。现稽查人员有—本办法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项、!第(二)项所列行为!时有权向市政府计划!部门报告 第【十八条 《被稽查单位违反【。建设项?目建设和管理规定的!市,。政府计划部门—。依据职?权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作出以下《处理决?定   (—一)发出《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改正;   【(二)通报批评; !   (三)暂停】拨付建设资金—; :   (四)暂停】项目建设《; ? , (五)暂停有关】县(市、区)或者】。有关部门同类新【项目的审《。查批:准   涉及市政!府有关部门和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职责权限的问题移交!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县?(市、区)》人民政?府处理   重】。。大的处理决定应当】报市政府批准— :第十九条 市政府】计划部门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后应当跟《踪监测整改》情况并适时组织复】查直至达到整改目标!   有关单【位,应当根?据整改通知书—的,内容和?要,求认真进行整改【 第二十条 【被稽: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 (一)拒绝、阻】。碍稽查?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   (二】),拒,绝、:无故:拖延向稽查人—员提供财务、工【程质量、经营管理等!有关情况和资料的】;   》(三)隐匿、伪报】。有关资料《。的;   (【四)有妨碍稽—查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其他行为的 】 第二十一条 建】设项目稽查实行举报!制度任何组》织,和公民(以下统称举!报人)均有》权举报市政府计划】部门对举报内容应当!及时会同有关部【门进行核实和处理】   举》报联系单位电话赣州!市计划?委,员会82《15836第二十】二,条 项目《建设的管理部门项目!法人及其成员与项】目建设?有关的?设计、施工、设【备材料供应、—咨询:、监理、招》投标中介机构等单】位和:个人:发现下列行为—均可以举报  】 (:一)项目立》项不符合国家产业、!环保:、,规划等政策依—。据不充分或有—意欺:。骗;   (二】)项目建设违反国】。家审批程《序;  》 (三)擅自更【改批准的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和建设内容; !   (四)截【留,、挪用、《侵吞建设资》金违反规《定向:建设项目乱收费; !   (五)涉外项!目合同条《款违反利益均享【、风险共担》的原则使中方遭【受,。或者可?能遭受?重大经?济损失;   】(六:),不,按国家有关法律【、规定进行招投【标或者投标不规【范、存在《行贿受贿、》转包和违规分包【等,问题;  — (七)产品、服】务质:。量和取费方面有较】大问题给建设—。。。项目质量《带来损害或者造成】工期拖延、资金损失!浪费;   【。(八:)项目概《算、预算、》决,算高估冒算; 【。 , , (九?)擅自增加取—费科目重复取费或者!提,高取费标准; 】  (十)对项目重!大质量事《故隐匿不报或者【。避重就轻;  】 (十一《)滥用职权或者【越权:干扰项目的》实施给项《目建设造成》重大损失;  】 (十二《)其他对国家资金安!全、项?目效:益和工程质量有危害!。的行为? 第二《十,三条 举报》人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受理》举报工作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由市》政府法?制局和?市计划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