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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赣州市中心—城区建设用地审【批,工作规则《
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赣州市—中心城区建》设用地审批工作规则!的通知
赣—市府办发[2—007]5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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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章贡区人民政】府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属、驻市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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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赣州市中》。心城区建设用地审批!工作规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OO七年七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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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规范赣州—市,中心城区建设用地审!批工:作提高?行政效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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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建?设用地供《应及已供建设—用地变更土地使【用权人?、改:变用地条《件按照本规则—规定的审批权限逐】级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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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下列—建设用地由市中心】城区建设用地审查】小组审核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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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年度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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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划拨】。。供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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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未列入】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年》度计划?宗地面积30—亩以:上的(含30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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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工业企【业因改制《或退城?进园改?变土地?用途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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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市中心!城区建设用地—审查小组认为应当提!交,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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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工业用》地和已列《入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年:度计划的经》营性土地实行公开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由分管副市》长审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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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对第—三条、第四条之外的!其他依法应当报【经市人民《政,府审批的《建设用?地由市中《心城区建《设用地审查小组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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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国有土地使用权人】申请改?变土:地用:途和容积率等—规划设计条》件的由市《。。城,市规划建设局先行】受,理;除此之外的建】设用地申《。请均由市《国土资源局》。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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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 市【城市规划建设局受】理的建设用》地申请经《初审同意的转市国土!资源局市国土资源局!审查同意的建设【用地申请在提—请市中心城》区建设用地审查小】组,。会议前应当召集市城!市规划建设局、房】管局进?行联审建设用地项目!涉及:其他部?门的市国土资—源局应通知相关部】门参加联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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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 部门联审可】采取书?。面函件?形式或召集会议【形式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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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取书面函件形式!联审的相关》部门应在《接,函,后5个工作》日,内将审?查意见书面》函复:市国:土资源局(或—提供相?关,审批文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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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需要《召,集会议联审的建【设,用地市国土资源局】应当在召开联审会议!前3天发出》会议通知并书—面告知列入联审的】建设用地《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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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 部门联【审,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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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建设项【。目用地选址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是否符合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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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建设项目《用地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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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建设项目各项用】地指:标是否符合国家制定!的相关标准是—否符:合节约、集约—用地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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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建设用地供应方式是!否符合供地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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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对,建设用地单位是否提!。出特别用《地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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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联审成果为各【相关部门具有明确审!查意见的《审批文件或》书面函件《以及对具体建设用地!形成: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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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 经!部门联?。审未:通过的建设用地申】请,事项分?别由最初受》。理,部门在部《门联审后5个—工作日?内答:复用地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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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部—门联:审,同意呈报《的建:设用地申请由市【国土资源《局依:据部门联审意见拟】订呈报事项并根据】。本规则第三、四、五!条规定的审批—权限书面呈报审核、!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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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 ,市中心?城,区建设用地审查【小组受理建设—用地呈报并由—组长确?定召:开建设?。用地:审查会的时间、地】点后由审《查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向各成》员单位发出会议【通知并告知当—次会议审议》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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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条 》市中心?城区:建设:用地审查小组会议对!建设:用地:逐宗研究明确审查结!。果后由审查小组【办公:。室分门别《类进行整理并下【发会议纪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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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经【会议审查未予—通,过的建设《用地申?请由最初受理部门】在审查小组会议后5!个工作日内答—复用地申请》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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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经会议!审查准?予,办理:。按审批权限由审查小!组审批?的建设用地由市【。国土资源局呈报分管!副市长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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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经会议审查【拟同:意办:理按审?。批权:限应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审批的?建设用地由市中【心城区建设用地审查!小组提请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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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条 —经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办理的由市!国土资源局呈—报,。分管副市长审批不】。同意办理的在会后】5,个工作日内答复【。用地申请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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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条 本工作【规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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