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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七条 城市—道路设计、施工【或建设单位违反【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由规划【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
第三—十八条 《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三条、第三十条】、第三十三条—规定或?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规划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按有关法律【法规对其进行—处罚;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给?他人造成人身伤害和!其他损失的由—责任人承担》民事责任;》触犯刑?律的:提,请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一》)未对设在城市【道路上的各种—管线的检查井、【箱盖或者城市—道路附?属设:。施的缺?损及时补《。缺或者?修复的;《
(】二)履带车》、铁轮车或者超重】、超高、超长—车辆未经许》可在城市道路—上行驶或通过桥【。梁隧道的;
】 (三—)未经许可利用【城市道路设置机动】车停车场所的;
! (四)电!话亭、书报亭、广告!牌、分支箱等经【营性设施未经许【可占用城市道—路的:;
? :。 (五》),依附于?城市道路建》设各种?管线、杆《线等设施不按—照规定办理》批准手续的;
【
? (六》),紧急抢修埋设—。在城市道《路下的管线不—按照规定补办—批准手续的;
】 : ?(七)承担城市【。道路养护、维修的】单位未定期对城市】道路进行养护—、维修或《未按:期修复?竣工并拒绝接—受规划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检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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