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勘 察
4.1 一般规定
4.1.2 排渗加固勘察等级除依据尾矿库等别外,本规范明确了场地复杂程度等级的确定依据。
4.1.3 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尾矿设施设计规范》GB 50863和《尾矿堆积坝岩土工程技术规范》GB 50547的有关要求,在尾矿堆积坝运行期间已经进行不同程度的勘察,主要作为坝体稳定性分析依据,但难以完全满足本规范第4.2.1条的规定和排渗加固工程设计及施工要求。所以本条规定现有勘察资料不满足排渗加固设计要求时,应进行排渗加固勘察。
4.1.5 本规范主要对尾矿堆积坝排渗加固勘察工作布置做了规定,当需对其进行静力或动力稳定分析评价时,相应勘察工作布置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尾矿堆积坝岩土工程技术规范》GB 50547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