尾矿堆积坝排渗加固工程技术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1118-2015 建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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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尾矿库是一个具有高势能的人造泥石流的危险源。在长达十多年甚至数十年的运行时间里,各种自然的和人为的不利因素都会直接威胁它的安全。目前,我国尾矿库多位于江、河、湖等水系的上游地段,有些尾矿库已进入中后期服务年限,并存在安全隐患,一旦发生尾矿堆积坝失稳事故,必将对其下游地区人民的生命和财产造成巨大危害,并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

    尾矿堆积坝稳定性加固方式主要采取排渗加固和结构加固,其中排渗加固是通过在尾矿堆积坝体内设置排渗设施,改善堆积坝体内渗透条件,降低浸润线,使其逐步排水固结和增加强度,从而提高堆积坝体抗滑稳定性和渗流稳定性等。

    我国95%以上的尾矿堆积坝为上游式尾矿筑坝法形成,坝体渗透破坏是导致尾矿堆积坝失稳事故的主因之一,但到目前为止,我国尾矿堆积坝排渗加固工程没有专门的技术标准,过去主要分别以《上游法尾矿堆积坝工程地质勘察规范》YBJ11-86、《冶金工业建设岩土工程勘察规范》YSJ202-88/YBJ1-88、《尾矿堆积坝岩土工程技术规范》GB50547-2010等作为勘察依据,以《选矿厂尾矿设施设计规范》ZBJ1-90、《尾矿设施设计规范》GB50863-2013等作为设计依据,以《供水管井技术规范》GB50296-99、《建筑与市政降水工程技术规范》JGJ/T111-98、《塑料排水板施工规程》JTJ/T256-96、《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4-92等作为施工和验收依据,而这些技术标准对此均未做出系统和具体的规定,不能满足尾矿堆积坝排渗加固工程的实施要求。

    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加大了对堆积坝体排渗加固新技术的研究与应用,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为了全面归纳当前先进、成熟的尾矿堆积坝排渗加固技术,满足尾矿堆积坝排渗加固技术工作要求和提高技术水平,以及规范矿山尾矿堆积坝的排渗加固工程勘察、设计与施工管理和保障尾矿堆积坝的安全运行,使尾矿堆积坝排渗加固工程符合安全性、合理性、经济性、可操作性的要求,故制订了本规范。

1.0.2  本规范中尾矿堆积坝排渗加固工程是在其运行过程中增设的排渗加固设施,不包括初期坝及堆积坝中的预埋排渗设施以及核工业尾矿设施的排渗加固。

    氧化铝厂湿式堆存的赤泥堆场、锰渣堆积坝和一次建坝的尾矿坝排渗加固工程可参照本规范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