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 检 验
7.2.1 贴坡排渗施工检验应包括下列内容:
1 反滤料和保护层原材料的质量;
2 反滤料的颗粒级配、不均匀系数、含泥量;
3 反滤层分层厚度;
4 保护层厚度;
5 铺设范围、土工织物搭接。
7.2.2 水平排渗管施工检验应包括下列内容:
1 管材、土工织物等原材料质量;
2 管径、滤水管开孔率;
3 水平排渗管出口位置、方位角、倾角、长度;
4 出水量及出水含砂量。
7.2.3 弧形排渗管施工检验应包括下列内容:
1 管材和滤网等原材料质量;
2 排渗管的直径、槽宽、滤孔直径与间距;
3 排渗管入土点和出土点位置、排渗管长度;
4 出水量及出水含砂量。
7.2.4 管井施工检验应包括下列内容:
1 砂、石、水泥、钢材、管材等原材料质量;
2 混凝土配合比、坍落度、强度;
3 管井的中心位置、井深、井径、垂直度、井的结构;
4 滤料的规格;
5 无砂混凝土滤水管透水性;
6 钢管或塑料管滤水段的开孔率;
7 试验抽水的出水量和降深;
8 洗井后井底沉淀物厚度、出水含砂量。
7.2.5 垂直-水平联合排渗施工检验应包括下列内容:
1 水平排渗管施工检验;
2 管井施工检验;
3 砂砾井的垂直度、井位、井深、井径及充填砂砾料质量;
4 袋装砂砾井的制袋材料质量;
5 塑料排水板材料质量、平面位置、板底深度、垂直度;
6 垂直排渗体与水平排渗管的连接或贯通效果;
7 出水量和出水含砂量。
7.2.6 虹吸排渗施工检验内容应符合本规范第7.2.4条的有关规定,并应检验虹吸管管材、反滤层、土工织物等原材料质量。
7.2.7 辐射井施工检验应包括下列内容:
1 砂、石、水泥、钢材、管材等原材料质量;
2 混凝土配合比、坍落度、强度;
3 钢筋的焊接质量、主筋和箍筋的制作偏差;
4 集水井的井筒中心垂直度、井筒直径、井壁厚度、井深;
5 排渗管的开孔位置、方位角、长度、倾角、开孔率;
6 导水管的进出口位置、倾角;
7 出水量和出水含砂量。
7.2.8 监测设施施工检验应包括下列内容:
1 监测设施的原材料质量;
2 浸润线观测精度;
3 流量监测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