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7 — 辐射井排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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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1 辐射【井施:工应包括集水井、】。。排渗:管,和导水管《
6.】7.2 集—水井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1 《 集水井宜采用【沉井施?工,工,艺,并,应根据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选【用排水下沉或—不排水?。下沉:施工方法《
?
《 2 集水】井制作?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和水工混!凝土施工规范D【L,/T: 5144的—有关规定
】
3【 挖土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排水下沉施工!可采用?人工挖土或机—。。。械抓斗?挖土不排水》下沉施工可采用机】械抓斗挖《土、水冲和水—力,。吸土:;
! 2)宜!由井筒中心向刃脚方!向对称?、均匀、分层开挖每!层挖:土厚度不得大于0】.5m
】
4 【 ,井筒下沉《测量控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在—井筒外?围地面的轴》线位置应预设—测量基准点;
【
《
《 2—。)各节下沉前后【均应测量《刃,脚踏面的标高、井内!底面标高《、下沉量、垂直度;!
?
》 , 3)井筒!下沉过程中每—8h测量井筒标高和!轴线位移量不得少】于1次?终沉时应每1h【测量1次
》
—。 5 —当井筒下沉》受阻时应采用—助沉措?施,
:
【 ,。。6 井筒》下沉:过程中应控制井筒】下沉的均《匀性:当井筒出现倾斜时应!及时进行纠》偏
《。
7 ! 集水井《封底应符合下列【规定
【
!1)当采用》排水封底时井底不】得发生?管涌、流砂、流土】等现象当井底存在】尾矿渗透变形或破坏!时应采用水下封【。底,;
?
】 , 2《)井筒?下沉到?设计标高后封底前】8,h内:井筒累计沉降量不得!大于:。10mm;
】。
:
【 3)采用排水封!底时混凝土强度【等级未?达到设计强》度70%不得—停止排水采用—水下封底时混凝土强!度未达到设计强【度70%不得将【井内储水抽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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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3】 井壁的排水孔及!导水孔?。宜采用?钻具开孔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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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4 —。 排渗管《施工:除,应,符合本规范第6.】3,节的有关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对于多层排【渗,。管应设置相应的施】工,作业平台《;
》
《 2 排—渗管的出水口管壁周!围应封口《保护可采用沥青【麻丝、土工》。。织,物或混凝土封堵
】
6.7】.5 导水管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应根据—导水管管轴线位【置采用仪《器定位施工》设,备应根?据设计孔位和轴线】方向进行安》装,和调:试;
】。 2》 导水管成孔【宜采用跟管钻进;】
《
3 !导水管的进水口和】出水口管壁周围应封!口保护进水口—处可采用沥青麻丝】、土工织物或混【凝土封堵出水—口处可采用混凝【土或黏性土封—。填,
—6.:7.6 辐射井施!工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6.7.6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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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6.?7.6 《 辐射井施》工的:允许:偏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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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