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7 辐《射井排渗《
—6.7.1》。。 :辐射井施工应包括】集水井、排渗—管和导水管
【
6.7【.2: :集水井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集水井宜《。采用沉井《。施工工艺并应根据】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选用排水》下沉或不排水—下沉施工《方法:
《。
: 2 【集水井制作》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和水工混凝土施工!规范DL/T 51!4,。4的有关规》定
—
? , 3 挖土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 《1)排水《下,。沉施工?。可采用人工挖土或】机械抓斗挖》。土不排?水下沉施工可—采用机械抓斗挖土、!水,冲和:水力吸?土;
】 《 2)宜由井!筒中心向刃脚方【向对称、均匀—、分层开挖每层挖土!厚度不得大于0.】5,m
《。
【4 井筒下沉测】量控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1)在井【筒外围地面》的轴线位置应—预设测量基准点;
!
】 2—)各节下沉》前后均应《测量刃脚踏面的标高!、井内底面标高【、下沉量《、垂直度;
—
》 , 【3)井筒下沉过程中!每8h测《量井筒标高和—轴线位移《量不得少《于1次?终沉时应每1—h测:量1次
【。
》 5: 当井筒》下沉:受阻时应采用—助,沉措:施
】 : 6 井》筒下沉过程中应控】制井:筒下沉的均》。。。匀性当井《筒出现倾斜时应及】时进行?。纠偏
?
:
— 7 集》水井:封底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当采用—排水封底时》。井底:不得发生管涌、流砂!、流土等现象当井底!存在:尾矿渗?。透变:形或:破坏时应采用—水,下封底;
】
? — 2)井筒下沉到设!计标高后封底前【8h内井筒累计沉降!量不得大于》10m?m;
?
】 3)【采用排水封底时混】凝土强度等级—未达到设计强—度7:0%不得停》止排水采用水下封底!时混凝土强度未达到!设计强度70%不】得将井内储水—抽除
?
,
6.—7.3 《 井壁的排》水孔及?导水孔宜采》用钻具开孔法
】
6.—7.4 排渗管施!工除:应符合本规范—第6.3节的有【关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对于多—层排渗管应》设置相应的施工作】业平台;
!
》2 : 排渗管的出水【口管:壁周围?应封:口保护?可采用沥青麻丝、土!工织物或混凝土封】堵,
:
《6.7.5 导水!管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 应根?据导水管《管轴线位《置采用仪器定位【施工设备应根—据设计孔《位和轴线方向—进,。行安装和调试;
】。
?
》 2: 导水《管成孔宜采用跟管钻!进;
—
3【 导水管的进水口!和出水口管壁周围应!封,口保:。护进:水口处可采用沥青】麻丝、土工织物或】混凝土封堵出水口】处可采用混凝土或黏!性,土封填
】
6.7.6 辐!射井施工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6.7.6】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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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6.7.6 辐】射井施工的允许偏】。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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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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