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7 — 辐射井排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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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1 ! 辐射井《施工应包《括集水?井、排渗管和导水管!
6.7!.,2 集水井—。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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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集水井宜采用【。沉井施工《工,艺并应根据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选:用排:水下沉或不排水【下沉施工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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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 集水》井制作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和水?工混凝土施工—规范DL《/T 514—4的有?关规定
! 3 — 挖土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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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排水下沉—施工可采用人工【挖土或机械抓—斗挖土不排水下沉】施工:可采用机械抓—斗,挖土、水冲和—水力吸土《;
【 】2)宜由井筒中心】向刃:脚方向对称》、均匀、分层开挖】每层:。挖土厚度不》得,大于:0.5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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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井筒—下沉:测量控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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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在井筒外【围地面的轴线位【置应预设测量基准点!;
】 2)!。各节下沉前后均应测!量刃脚踏面的标高、!井,内底面标高、下沉量!、垂直度;
【
】 3)井筒】下沉过程中》每8h测量井筒【。标高和轴《线位移量不得少于】1次:终沉时?应,每,1h:测量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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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当井筒!下沉受阻时》应采用助沉》措施
《
— 6 《 井筒下沉过程中应!控制井?筒,。下沉的?均匀性当井筒—出现倾斜时应及时】进行:纠,偏
—。
: 7 集水井!封底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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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当采【用排水封底时井【底不得发生管涌、流!砂、:流土等?现象当井底》存在尾矿《渗透:变形或破坏》时应采用水下封【。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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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井筒下沉到设计标高!后封底前8》h内井筒《累计沉降量不—得大于10m—m;
】 3!。)采:用排水封《底,时混凝土强度等级未!达到设计强度7【0%不得停止排水】采用水下封底—时混凝土强度未达到!设,计强度70%不得】将井内储水抽—除
6.!7.3 》井壁的排水孔及【导水孔宜采用钻具开!孔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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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4, :排渗管施工除应【符合本?规范第?6.3节的有关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对于多层排渗管应设!置相应的施工作业】平台;
【
2 !。排渗管的出水口管】壁周围?应封口保《护可采用《沥青麻丝、土—工,。织物:或混凝土《。封堵
《
6.7【.,5 导水》管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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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应根据导水管管】轴线位置采用仪【器定位施《工,设备应根据设计孔】。位,和轴线?方向进行安》装和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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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导水管成【孔,宜采用跟管钻—进;
【
, : , 3 导》水管的?。进水:口和出水口》管壁周围应封口保】护进水?口处可采《用沥青麻丝、土【工织物?或混凝土《封堵出水口处可【采用混凝土或黏【性土封?。填
6.!7,.6 辐》射井施工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6.《7.:6的规?定
》
表6.7—.6 辐射井施】工的允许偏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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