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8 辐射!。井,排渗
?
5.8】.1 《。辐,射井应由《集水井、排》渗管和导水管构【成
5】.8.2 集水】。井的:井位可选择在堆积】坝坝坡或沉积—滩上
】5.8?.3 集水井的井!数、井距、井深和】井径应根《据,堆积坝轴线长度、】排渗降水范围、【水平排渗管的长度等!因素:通过渗?流,和稳:定性计算确定
】
《5.8.4》。 集水井结构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集水井!宜,采用:。圆形集水井》。直径:不宜小于3m;
】
!2 井口距地面】。的高度不应小于3】00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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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井:深不宜小于1—5m井距《不宜小于100m;!
:
》 4 井口】应,设井盖和检修口【。井内:壁应设人行爬梯【;
?
:
5 】。 井筒宜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刃脚【部位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得低于C】25井?身混凝土《和水下封底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得低于C!20;
】
, : 6 》井筒结构计算—。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水工?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SL 191【的有关?规定荷?载尚应?包,括水平?排渗管施《工时作用在井壁【上的顶力;》
》
7 【。。 井:筒内:受力钢筋《的混凝土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3】5mm;《
?
8 !。 井:筒下沉计算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给水排水工程构筑物!结构:设计规?范,GB ?50069的有关】规定;
】
《 9 当》尾矿坝内地下水对】混凝土结构和钢筋】具有腐?蚀性时?应采取防腐措施;
!
《
10 】 井口盖板宜采【用预制?钢筋混凝《土,板,或,钢板:
?
5.》8.5 排渗管】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应以—集,水井为中心在—含水尾矿层内—呈,辐,射,状布置且应以—上游:方向为主排渗—管均应向集水井筒】内倾斜坡比》宜为2%《~4%?
《
,
? 2 排渗管数!。量宜经渗流》计算:确定可设置为—单层或多层每层【宜采用5根》~9根并宜》布设在尾矿粒径【相对较大的层位
!
3! 底层排渗—管距集水《井底:。板顶面的《。高,度不应小于1—.0m
【
4【 排渗管长度【应根:据尾矿含水层—。的,厚度、渗透特性、】降深要?求等条件确定—宜为30m~—100m
!
5 排!渗管的结《构应符合本》规范第5.4—.7条的规定
【
《
:。 ?。。6 ?辐射:井,。的出水量可按本【规范附?录C确定
【
,
5.《8,.6 导水管【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导水管进】水口:距集水井《底板顶面的高度不应!小于:700mm
!。
2 !。导,水管应为自流式排水!坡比宜为2%—~4:%
! 3 导水【管,的排:水能力应大于—全部排渗管的—流量导水《管管径应根据出水量!计算确定管》。径宜为9《0mm~1》30mm当》单根导水《管排:水能力不足时可增】加,导水管数量
!
4 !导水管长《度宜为50m~13!0m当导水》。管长度大于》90m时《可在堆积坝中设【中,继井:中继井?。应符合集水井结构】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