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设 — 计
【
5.1 — 一般规定
】
,
,
5.1.1— 设?。计基:础资料应包括下【列内容
! 1 【岩土工?程勘察报告;
!
《 2 尾矿坝!已有设计和》。施工资料;》
:
】3 ?尾矿坝运行及监【测资料
【
5.1.2 !排渗加固设》施实施后应》满足降低《坝体浸润线》和尾矿坝稳定的要】求两:个,。。(组)排渗体间的】中心部位浸润线降深!应满足坝《。体,内控制浸润线的要求!
?
:
,5,.1.3 排【渗加固设施类型【可按本规范附录【B选用
!5.:1.4 》排渗加固方式—应根据?场地复杂程度、尾矿!渗透性能、浸润线降!深和范围要求、场】地适用条《件等因素经过技术经!。济比:较确定
—
,
5.1.5 !尾矿渗透变》形判别?可按现行《国家标准水利水【电工程地质勘察【规范:G,B 504》87的有关》规定执行
》
5.1】.6 排》渗加固设施中的管】材应符合抗》老,化和耐腐蚀》。性,的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