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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鹰潭市市区建!筑垃圾管《理办:法 ?。 :第一条 为加强建筑!垃圾管?理改善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根据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建设部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和—江,西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城市规划》区(以下简称市【区)内建筑垃圾的】倾,倒、运输、中转、回!填、消纳、利用【等处置活动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建筑垃《圾是指建设、—施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管网》以及居民装修房【屋,过程中?所产生的《渣土、弃料、余【泥及其它废弃—。物 第四条 【月湖区?人民:政府负责市》区建:筑垃圾的综合管理】。及协调月湖区—环卫处具体实施市区!建筑垃圾管》理工作   市】规划:、,。建设:、价格?、房管、公安、【交通:等行政主管部门【应,按各自职责配合做】好市:区建筑垃《圾管理工作》 第五条 建筑垃!圾处置设《施由月?湖区:人民:政府根据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的需?要合理布局多渠【道筹集资金进行【建,设   》支持和鼓励单—位及个人投资建【设建筑垃《圾处置设施以—及对建筑垃》圾,进行综合《利用 《第六条 建》设单位处置建筑【垃圾应在工》程,。开工前向区》环,卫处驻市行》政服务中心服务窗】口提交建筑垃圾【处置书面申请—并提交下列资料【   (》一)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批准书;   】。。(二)载明建设工】程名称、地点及垃】圾清运数量、—时间及线路等事项的!建,筑,垃圾处置《方,案;   (【三)施工场地出【入口路面硬化、车轮!清洁或车辆冲洗【的措施 第七条 !区环卫处应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审核同意的核!发建筑垃圾处置证;!不予批准的》应当书面告知理由 ! 第八条 建设【工程的建筑》垃圾处置申请核准后!建,设单位?。应当与区环卫处【签订:环境卫生《责任:书并按房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3元的标—准向区环卫处驻【。市行政服务中—。心服务窗口交纳建】。。筑垃圾处置费 【 ,第九条 居民装【修房屋产生的建筑】垃圾应当按照环卫】主管部门指定—的,地点临时堆放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清理【干净 第》十条 施工单位应当!加强施工《。场,地管:理及时清运建—筑垃圾   【(一)临街应当设】置,围档;   【(二)运输建筑垃】圾及建?筑材料的车》辆驶:离施工场地时—及时将车轮》清理:或冲洗干净;  ! (三)《工程竣工后1—5日内(占道施工】在,3日内)及》时清理和平整场地 ! 第十一条 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车辆必?须做到车厢》档板、底《板无缺损关闭—严密挂?钩拴牢 第—十二条 运输—建筑垃圾时应当【装载适量防止—沿途丢弃《、遗撒建《筑垃圾污《染道路? 第十三条 需】要建:筑垃圾回填的单【位和个?人可:向区环卫《处提出申请》明确所需《建,筑垃:圾的数量《、,时间等要《求,由区环卫处统—一安排调剂 第】十四条 任何单位及!个,人,处置建筑垃圾应当】倾倒在区《环卫处指《定的:消纳场地  【。 不得将建》筑垃圾混入生活【垃圾、不得将危险】废物混入《。。建筑垃圾  【 严禁将建》筑,垃圾倾倒在街道【、绿化带、城—乡结合?部,、河沟等非指定【地点 第》十五条 建筑垃圾】消纳场地由区环【卫,处会:同相关职能部门核准!设置由区《环卫处负责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设立弃!置场受纳建筑—垃圾 ? 第十?六条 建筑》垃圾消纳场不得处置!工业垃?圾、生活垃圾或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的危【险性废弃物 【第十七条 未经【核准擅自处置建筑垃!圾,或处:置超出核准范—围的建筑垃圾—的由环?卫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对施工单位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对建设—单位、?。运输建筑垃圾的【单位处以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第十】八条 处置》建筑垃圾《的单位在运输过【程中沿途《。丢,弃、遗?撒建筑垃圾的由【环卫主?管部门责令其立即清!。扫、冲洗干净并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第!。十九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随意堆放《。。、倾倒建筑》垃圾的由环卫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对单—位处以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以》。200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条 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未及时清《理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造成环境污!染的:。由环卫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一?。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环卫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罚】款   (一【)将建筑垃》圾混入生活垃圾的;!  ? (二)将危险废】。物混入?建筑垃圾的;  ! (三?)擅:自设立?弃置:场受纳建筑》。垃,圾的: ,   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行为之一》的对单位处以30】00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以20—0元以下罚款;有】前款第三项行为的对!单位处以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以《30:00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二条 收费及—罚款应?。当使用财《政票据并《全额上缴同》级财政专户存储【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 第二?十三条 环卫—执法人员执行公务受!。法律保护对侮辱、殴!打环卫执法》人员阻挠《其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二,十四条 环卫—。。。执法人员应秉公办】。事文明执法对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的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 第二十五条 县】(市)建筑垃圾管】理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实!施中:的具:体问题由月湖区环】卫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2000年6月!19:日市政府印发的鹰潭!市区建筑垃圾管【理暂行?规定(市《政府第20号—令)及相关建—。筑垃圾收费文—件同时废止 【2007年》11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