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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鹰》潭市市区建筑垃圾】管理办法 【 第一条 为加强】建筑垃圾管理—改善: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根据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建:设部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和江西!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城市规!。划区(以下简称市区!)内:建筑垃圾的倾倒、】运输、?中转、?回填、消纳、—利用:等处置活动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建?筑垃圾?。是指:建设、施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管网以及居民】装修房屋过程—。中所产生的》渣,土、弃料、余—泥及其?它,废,弃物 ? 第四条 月湖区】人民政府负责—市区建筑垃圾的【综,合,管理及协调月湖区】环卫处具体实施市区!建筑垃圾管理—工作   市【规划、建设、价格、!房管、公安、交【通等行政《主管部门应按各自职!。责配合?做好市区建筑垃圾管!理工作 第五条】 建筑?垃圾:。处置设施由月湖区】人民政府《根据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的需要合理—布局多?渠,道,筹集:资金进?行建:设 :   支持和鼓【励单位?。及个人投资建—设,建筑垃圾处置设施】以及对建筑垃—圾进行综《合利用 《 第六条 建设【。单位:处置建筑《垃圾应在工程开【工前向区环卫处驻市!行,政,服务中心服务窗【口提交建筑垃圾处置!书面申请并提交下】列,资料 《  (一《)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批准《书;  》 (二)载明建设】工程名称《、地点及垃》圾清运数量、—时间及线路》等,事项:的建筑垃圾处—置方案?; ?  (三)施工【场地出入《口路面硬化》、车轮清洁》或车辆冲《洗的措施 第【七条 区环卫处应】。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审核同意的核发建!筑垃圾处《置证;?不予批?。准的:应当书面告知理由 ! 第八?条,。 建设工《程,的建筑垃圾处—置申请核准后建设单!位,应当与区《环卫处签订环—境卫:生责任书并》按房: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3元的标准向】。区环卫处《驻市行?政服务中心服—。务窗口交纳建—筑垃圾处置费 】第九条 居》民装修房屋》产生的建《筑,垃圾应当按照环卫】主管部门《指,定的地?点临:时,堆放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清理干净 【。第,十条 施工单位【。应当加强《施工场地管理及时清!运建筑垃圾》   (》一)临街《应当设?置围档?;  《。 (:二,)运输建《筑垃圾及建筑材料】的车辆驶离施工场地!时及时将《车,轮清:理或冲洗《干净; 》  (三《)工程竣工后15日!内(占道施工在3日!内)及时清理和【平整场地《。 , 第十一《。条 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车辆必须做到【车厢档板、底—板无:缺损关闭《严密挂钩拴牢 第!十二条 运输—建筑垃圾时》应,当装载适《量防:止,沿途丢弃、遗撒建筑!垃,圾污染道路 — 第十?三条 需要建筑【垃圾回填《的单:位和个人可向—区环卫处提出申【请明确所需》建筑垃圾的》数量、时间等—要求:。由区环卫《处,。统一安排《调剂 ? 第十四条 任何单!位及:个人处置建筑垃圾应!当倾倒在区》环卫处指《定的消纳《场,地  《。 不得将建筑垃【圾混入生活垃—。。圾、不?得将危?险废物混入建筑垃圾!   严禁将【建,筑,垃圾倾?倒在街道、绿—化,带、城?乡结合部、河沟【等非指定地点 第!十五:。条 建筑垃圾消纳场!地由区?环卫处会《同相关职能》部门核准《设置由区环卫—处,负责: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设—立,弃置场受纳建筑垃】圾 第十》。六条: 建筑垃圾消纳场】不,得处置工《业垃圾、《生活:垃圾或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的危险性废【。弃物 第十七条 !未,经核准擅自处—置建筑垃圾或处【置超出核准范围的建!筑,垃圾的由环》卫,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对施?工单位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对建设】单,位、运输建筑垃圾的!单位:处以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第十八!条 处置《建筑垃圾的单—位在运输过》程中沿途丢弃、【遗撒建筑垃圾的【。由环:卫主管部门责令【其立即清《扫、冲洗干》净并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第十九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随!。。意堆放、《倾倒建?筑垃圾的由环卫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对单位处》以,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以【200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条 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未《及时清理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造成环境污染的由!环卫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 第二十一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环卫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罚款   (】一)将建筑》垃圾混?入生:活垃圾的; —   (二》)将危险废物混入建!筑垃:圾的; 《   (三)擅自】。设立弃?置场受纳建筑—垃圾的 》  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行为之一的》对单位处以300】0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以200元以下】罚款;有《前款:。第三项行为》。的对:单位处?以,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以3000》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二条 收费—及罚:。款应当使用财—政票据并全额上缴】同级财政专户存【储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第二十三条【 ,环卫执法人员执行公!务受法律保护对侮辱!、殴打环卫执—法,人员阻?挠其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二【十四条 环卫执法】人员:应秉公办事文明执法!。对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的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五条 县(市)建筑!垃圾管理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实施中的具体—。问题由月湖》区环:卫处负责解释 【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2000年6月1!9日市政府》印发的鹰潭市区【建筑垃圾《。管理暂行规定(市政!。。府第20号令)及】。相关建筑垃圾收【费文件同时废止【 2?007年11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