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鹰潭市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城市】房屋租赁管理维护房!屋租:赁,市场秩序保障房屋】租赁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部,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市城市规划区国有!土,地范围?内从事房屋租赁【。。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本办法
】。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房屋租赁是》指,房屋所有权人作为 !出租人将其房屋出】租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
第四条 房屋!租赁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公,平,、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实行登记备案】制度
?
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
— (一)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产【权利的;
》。
, (三《)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
(》四)权属《有异议的;
!(五)属于违法、违!章建筑的;
】 (六)不符合房屋!安全标准的;
【
: (七)已抵押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的【;,
《(八)有关法律、法!规禁止出租的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视同房屋租—赁
:
(一)房【。。屋所:有,权人以?提供房屋作》为经营场所与他人合!作经营但不参—与管理、不承担经】营风险?而收取费用》的;:
(二—)私有房屋所有【权人与该房屋使用人!不一致并收》取费用的;
!。(三:)公有房屋由其单位!职工、?职工家属或者其【他单位、个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并以承包费、—利,润,或者:。按照营业额比例提成!等形式向《使,用人收取《费用的?;,
: (?四)出租柜台—、场地?的
第七条 公有!房屋:出租供居住的租金】按照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执行
》 其他《房屋租赁活动—的租金由租赁双方协!商议:定
第《八条 市、》县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房—屋租赁管理工作【月湖区、市龙虎【山风景旅《游区、市工业园区】行政区域《内的房屋租赁管理】工作可以《。由,市,房产主管《部门委托管理公安】、工商?、物价等行政—主管部门《以及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配合房—产管:理部门做好房屋租】赁,监督管理《的,。相关工作
》
第九?。条 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租赁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当事人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 (二《)房:屋的座落《、面积?、装:修,及设施状况;
! (三)租赁用途】。;
《 (:四):租赁期?限;
(【五)租?金数额及支付方式;!
(》六)房屋修缮责任;!
(七—)转租?的约定?。。;
:。
?(,八)变更和解除【合,同的条件;》。
(九)违】约责:任;
(十)!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
】 当:。事,人在订立租赁—合同:时提倡使用》工商、房产管—理部门制定的房屋】租赁合同示范文【本
第十条 房屋!租赁:期满租赁合》同终止?
承租人需要!继续租赁《房屋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前3《个月:提,出经:出租人同意重新签】订书面租赁合同并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
房屋》租赁期限《由当事?。人协商确《定但不得超》过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租赁合【同约定的土地—使用年限并且—不得:超过20年
【第十一条 出租【人在租赁期》限内死亡的其—继承:人应当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内死亡的其共同【居住:两年以上的家庭【成员可以继续承【租如:不再继续承》租的应当《。提前30天告知出租!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出租房【。屋在:租赁期限内因破【产、合?并、分立《等发生产权转移的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人应当继续履行【租赁:合同
第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租赁当【事人可以变》。更或解?除租赁合同
【 (一)符合【法律:和国:家政策?规定或者合同约定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条款【的;
》 (二?),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
】
(三)当事人!协商一致《的
? 因变《更或:者解除租赁合同【使一方当《事人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以【外应当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第,。十三条 租赁—合同发生《纠,纷时可?由,当事人进行协—商解决也《可依法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签订租赁【合同当事《。人应:当向房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
—
第:十,五条 申请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当事!人应:当在签订租赁—合同30日内—持下列证明》材料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
(一)—书面租赁《合同;
— (二)房屋—所,有,权,证,书;
》 (三)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及其他有!。。。关合法证件;
】 , (四)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提供的—其,他证件
《
出租共有【房屋的须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
出租】委托代管房屋的须提!交委托人同意出租】。的证明
已】设定抵押的房屋【出租须?。提交抵押权人同意出!。租的书面证明
【
第十六条 房产管!。理部门自接到租【赁登记备案申请之日!起,7日内对符》。合房屋租赁登—。记条件的予以登记备!案并:发给房屋租赁登记】证
》变更、终止房屋租】。赁,合同当事人应当【在,30日内持有关【证,明资料报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办理】房屋:租,赁登记证的变更【或注销手续
—
第:十七:条 房屋租赁登【记证是房屋租赁行为!。合法的凭证租用【房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该证?作为经营场所合法的!凭,证租用?房屋:用于居住《的该:证作为公安部门办理!暂住户口《登记的凭证之—一,
:第十:八条 租赁双方应】当按规定向》房产管理部》门交纳房屋租赁登记!手续:费收费标准按物价部!门的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严禁伪造】、涂:改、转借《、转让房屋租赁登】记证若有《遗失应当及时到原】发证机关申请补发】
第二《十条 ?。房屋:转,。。租是指房屋承—租人:将承租的房》屋再出租的行为
】
第二十《一条 承租人—在租赁期间征—得,出租人同《意可以将承租—。房屋的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
第二—十,。二条 房屋转租【应当订立转租合【同转租合同》必须经原出租人书面!同,意并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第二十三【条 转租合》同的终?止日期?。不得:超,过原:租赁合?。。同规定的终止日期】但出:租人:与转租双方协商【约定的除外
】 转租合同生效【后转租人享有并承】。担转租?合同规定的》出租人的权利和【义务:并且应当履行原租赁!合同规定的》承租人?的义务但出》租,人与转租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二十四条 转!租期间原租赁合同变!更,、解除或终止转租】合同也随之》。相应地?变更、解除或终止
!
,第二:。十五条?。 房屋租赁当事人按!照租赁合同的约定享!有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第二十六—条 出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给】。承租人造成损失的出!。租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一)未征得承—租人同意提前收【。回房屋的;
—
(二》)不按照租赁合同】约,定期限向承租人提】供,房屋的;《
,
(三)房【屋自然损《坏不及时修复的但】租赁合同的约定由】。承租人修缮》的除外?;,。
(》四)擅自提高房屋租!金的:
第二十七条 房!屋,。租赁期限内出—。租人的房屋依法转让!后房:屋受让人应当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转让已《出租:的房屋所《有权:人应当?提前3个月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第】。二十八条 》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房屋;因此造成【损,失的由?承租:人承担赔偿责任【
《(,一)擅自《转租、转《让,、,转借或调换房屋的;!
(二)将】承租的房屋擅—自拆改结构或改变用!途,。的;
》 (三?)拖欠租金累计6】个,月以上的;》
(四)公有!住宅:用房无正当》理由闲置6》个月以上《的;
(五】)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六)故!。意破坏承租房屋的;!
(七)【。。法律:、,法规规定其》他可以收回的
第!二,十九条 违反本办】法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房产管理《部,门,对责任?者,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 ,(一:。)伪造、涂改房【屋租:。赁登:记证的注销其证书】并可处以罚》款;:。。。
(》二)不按期申报、】领取房屋租赁登记证!的责令限期补办手】。续并可处《以罚款;
【 (:三,)未征得出租人同】意和未办理登—记备案?手,续擅:自转租房屋的其【租赁行?为无效没收非法【所得并处以罚款
】
第三?十条 违反本办【法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第:三十一条 房屋租】赁管理人员徇私舞】。弊、贪污受贿的由】所在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二条 房《屋租赁?。管理工作人员未按】规定办理《审查登记手》续的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管理部门【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三【条 城?市规划区外国有【土地范围内》的房屋租赁活动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十四条 本【办法由市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
第三?十五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鹰潭市人民政】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