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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鹰潭市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 《 第?一条 为了》加,。强城市房屋租—赁管理维护房—。屋租赁市场秩序保】障房:屋租赁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部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市城市》规划区国有土地范】围内从事房屋—租赁: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房屋!租,赁,是,指房屋所有权人作为!。 出租人将其房【屋出:租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 【第四条 房屋租赁】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公平?、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实行登记备—案制度?。。 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   (一)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 ,。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产权利的; 【  :(,三):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 —   (四)权【属有异议的; 】  (五)属于违法!、违章建筑》的;   —(六)不符合—房屋安全标准的【; ?  (七)已抵押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的;   【(八)有《关法律、《法,规,禁止出租的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视—同,房屋租赁 —。  (一《)房屋?所有权人以提供房】屋作为经营场所【。与他人合作经营但不!参,与管理、不承担经】营风险而收取费【用的;  — (二?)私有房屋》所有权人与该房屋】使用:人不一致并收取【费用的?;   (三)】公有房屋《由其单位职》工、职?工家属或《者其他单位、个【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并以承—包费:、利:润或者按照》。营业:额比例提成等形式】向,使用人收取费用的;!   (》四)出租柜台—、场:地的 《第,七条 公有房屋出】租供居住的租—金按照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执行《 ,。   其《他房屋租赁活动的】租金由租赁》双方协商议定 】第八条? 市、县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房屋》租赁管理工作月【湖区、市龙虎—山,风景旅游《区、市工业园区行】政区域?。内的房屋租赁—管理工作可以由市】房产主管《部门委?。托,管理公安、工商、物!价等:行政:。主管部门以及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配合房产管理—部,门做好房《屋租赁监督管—理的相关工作 【 第九条 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租】赁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当事人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二)房?屋的座落、》面积、装修及设施】状况;?   (》三,)租赁用途; 【   (《四)租赁期限; 】 ,  (?五)租金数》额及支付《方式;   【(六)房屋修—缮责任; 》  :。。 (七)转租的约定!;,   (八—)变更?。和解除合同》的条件; —。  (九)违约责任!。;  《 (十)《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   当事人在!订立租赁《合,同,时提:。。倡使用工商、—房,产管理部门制定的】房屋租赁合》同示:范文本 第十条】 房屋?租赁期满租》赁合同终止》   承租—人需:要继续租赁房屋【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前3?个月提出经出—租人同意重新签【订书:面租赁合同并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房屋租赁期!。限由当事人协商确】定但不得《超过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租赁合同约】定的土地使》用年:限并且不得》超过2?。0年 第十一条 !出租人在租赁期限内!死亡的?其继承人应当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内死亡的其共同【居住两年以上的【家庭:成员可以《继续承租《如不再?继续:承租的应当提前【30天?告知出?租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出租房屋在租!赁期限内《因破产、《合,并、分立等发生产权!转移的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人应【当继续履《行租赁合同 第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租赁当事人可】以变更?或解除租赁合同 !  :(一:)符合法律和国【家政策规定或者合同!。约定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条款的;!   《。(二)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 —  (三《。),当事人协商一致的】   因变—更或者解除》租赁:合同使一方》当事人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以外》应当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第十三条 !租赁合同发》生纠:纷时可?由当事人进行协商】解决也可《依法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签订租—赁合同当事人应【当向房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 《第十五?条 申?请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当事人应当—在签订租《赁合同30》日内持下列证明【材料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 (一)书面租赁合!同; 《  (二《)房屋所有权—证书; 》  (三)》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及其他有关合法证件!;,   (四)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提供的其他证件【 ,   出租》共,有房屋的《须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   出【租委托代管房屋的】须提:交委托人同意出租】的证明?。   已设定【抵押的房《屋,出租须提《交抵押权人同意【出租:的,书面证明 第十六!条 房产管理部门】自接:到,租赁登记备案申请】之日:起7日内对符合【房,屋租:赁登记条《件的:。。予以:登记备案并发给【房屋租赁登》记证 ?  : 变:更、终止房屋租赁】合同当事人》应当在30日内【持有关证明资—料报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办《理,房屋租赁登记证的变!更,或注销手续 【第十七条 房—屋租赁登记证是【房屋租赁《行为合?法的凭证租用—房,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该证作为】经营场?所合法的凭证租用】房屋用于居住的该证!作为公安部门办理】暂住户口登记的凭证!之一 第》十八条 《。租赁双方应当按规】定向房?产管理部门交纳房】。屋租赁登记手续费】收费标准按物价部】门,的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严—禁,伪,造、:涂改、转借、—转让房屋租赁登【记证若?有遗失应当》及时到原《发证机关申请—补发 第二十【条 房屋转租是【指房屋承租人—将承租?的,房屋再出租的行为 ! 第二十一条—。 承租人《在租赁?。期间征得出租—人同:意,可以将承租房屋的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 第二【十,二,条 房屋转租应当】订立转租合同转租】合同必须经》原出租人书面同意并!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 第二十三条— 转租合同的—终,止日期不得超—过原:租赁合同《规定的终止日期但】出租人与转租双【方协:商,约定的除外   !转租合同生效后【。转租:人享有并承担转【租合同规定的出【租,人的权?利和义务并且应当履!行原租赁合同规定的!承租人的义务但出租!人与:。转租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二十四条 》转租期间原租赁合】同变:更、解除或终止【转租合同也随之【相应地?变,更、解?。除或终?止 ?第二十五条 —房屋租赁当事人按】照,租赁合?同的约定《享有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第二十六条【 出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给承租人造成【损失的出租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一)未?征得承租人同—意,提前收回房》屋的;   (】二)不按照租赁合同!。约定期限向》承租人提《供房屋?的;   —(三)房屋》自然损坏不及—时修:复的但租《赁合同?的约定由《承租人修缮》的除外;   】(四)擅自》提高房屋租》金的 第》二十七条《 ,房屋租赁期限—内出:。租人的房屋依法转】让后房屋《受让人应当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转让已出租的【房屋所有权人—应当提前3个—月,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第二十】八条 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房屋;因此造成【损失:。的由承租人承担赔】偿责任 》  (一)擅自转租!、转:让,、转借或调》换房:屋的:;   》(二)将承租的房屋!擅自拆改结》构或改变用途的【;,  ? (三)拖》欠租金累计6—个月:以上的;  【 (四?)公有?住宅用房无正当理由!闲置6个月以上【的;   (【五)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   (六)—故,意,破坏承租《房屋的; —  (七)法律、】法规规定《其,他可以?收回的 《 第二?。十九条 违反—本办法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房产管!理部门对责任者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   (一)伪【造、涂改房屋租【赁登:记证的注销其证书并!可处以罚款》;   》(二:)不按?期申报、《领取房屋租赁登记】。。证的责令限期补【办手:。续,并可处以罚款; ! ,。。 (三?)未征得出租人【同意和?未办理登记备案手续!。。擅自转?租房:。屋的其租赁行为【无效没?。收非法所《得并:处以罚款 第三十!条 违反《本办法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一《条 房屋租》赁,管理:人员徇私舞弊、【。。贪污受贿的》由所在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二!条 房屋《租,。赁管理?工作人员未按—规定办理审》查登记手续的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管?理部门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三:条 城市规划区【外国有土地范围【内的房屋租赁活【动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十四条 本办法!由市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 第三十五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 鹰潭市《人,民政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