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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鹰潭】市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 — 第一?条 为了加强城【市房屋?租赁管理维护—房屋租赁市》场秩序保障房屋【租赁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部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 第二条 本市城】市规划区《国有土地范围—内从事房屋租赁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房屋《租赁是指房屋所有】权人作为 出租人】将其房?屋出租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 第四【条 房屋《租赁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公平、?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实行?。登记:备案制度 —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 ,   (一》)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产权利—的;   (【三)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  — (:四)权属《有异议的; 【  (五)》属于违法、》违章建筑的》; ?。  (六)不符【合,房屋安全标准的; !   (七)已抵】押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的;   (】八,。)有关法《律、法?规禁:止出租的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视同!房屋租赁《   (一)房】。屋,所有权人以提供房屋!作为经营《场所与他人合作经】营但不参与》管理:、不承担经营风险而!收,取费:用的;   【(二)私有房屋【所有权人与该房屋】使用:人不一致并收取费用!的;:   (三—)公:有房屋由其单—位职工、职工家属】或者其他单位、个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并以承包费、—利润或者按照—营业:额比例提《成等形式向使用人收!取费用的;  】 (:四):。出租柜台、场地的】 第七条》 公有?房屋出租供》居住的租金按照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执行 】   其他房屋租赁!活动的租金由—租赁双方协商—议,定 第《八,条 :市、县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房》屋租赁管理工作月】湖区、市龙虎山风】景旅游区、市工业园!区行政区《域内的房屋租赁【管理:工作可?以由市房产主管部】。门委:。托管理公安》、工商、物价—等行政主管部门以及!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配合房产—管理部门做好房屋租!赁监督管《。理的相关工作 第!九条 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租赁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当事人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二)房屋的座落、!面积、装修及设施】状况; 》  (三)租赁用途!;   (四【)租赁期《。限;:。   (五)租】金数额及支付方式;!   (六)房屋!修缮责任《;   》(七)转租》的约定;  【 ,(八)变更和—解除合同的条件;】 :  :(九)?违约责任;   !(十)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 :  :。当事人在订》立租赁合同时提【倡使用?工商、房产管理部】。门制定?的,房屋租赁合同—示,范文本 第十条 !房屋租赁期满租赁合!。同终止  — 承租人《需要继续租赁房屋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前3个月提出!经,。出租人同意重新签】订书面?租赁合?同并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房屋—租赁期限由当—事人协商确定但不得!。。超过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租赁合同约》。定的土地使用年限并!。且不得超《过20年 第十一!条 出租人在—租,赁期限内死亡—的其继承人应当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内死亡?的其共?同居住两年以上的家!庭,成员:可,以,继续承租《。如不再继续承租【的应当?提前30天告—知出租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出租房屋!在租赁期《限内因破产、合并】、分立等发生—产权转移的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人应当继续》履行租赁合同 】第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租:。赁当事人可以变更】或解:除租赁合同》   (一)【符,合法律?和国家政策规定或者!合同约定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条款的;  】 (二)《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  ! (三?)当事人协》商一:致的:   因变更或者!解除租赁合同使一方!当事人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以?外应:当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第十三—条 租?赁合同发《生纠:纷时可?由当事人《进行协?商解决也可依法【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签订租赁合【同当事?人应当向房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 第十】五条 申请》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当事人》应当在签订》租,赁合同30日内持】下列证明《材料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   (一》)书:面租:赁合:同;  》。 (二)房屋—。所有权证书; 【 ,  (三)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及其:他有:关合法证《。件;   (四)!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提供的其他证件 !   出租共有【房屋的须《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 【  : 出租?委托代管房屋的须提!交,委托人?同意出租的证明 】   已设定抵【押的房屋出租须【提交抵押权人同意】出租的书《面证明 第十六】条 房产管理部【门自:接到租?赁,登记备案《。申请之?。日起7日内对符合】房屋租?赁登记条件的予以登!记备案并《发给房?屋租赁登《记证   变更】、终:止房屋租赁》合同当事人》。应当在30日内持有!关证明资料报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办理房屋租赁登【记证:的,变更或注销手—续 第十七条 】房屋租赁登记证【。是房屋租《赁行为合《。法的:凭证:租用房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该证作为经营】场所:合法的凭《证租用房屋用于居住!的该证作《为公:安部门办《理暂住?户口登记的凭证之一! 第十八条— 租赁双方应当【按规定向《房产管理部门—交纳:房屋:租赁登记手续费【收费标准《。按物价部门》的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严禁伪造、】涂改、?转借、?转让房屋租》赁登:记证若有遗失应当】及时到原发证机关】申请补发 》 第二十《条, ,房屋转租是指房屋】承租人将承租的房】屋再出租的行—为 : 第二十一条—。 承租人《在租赁期间征得出】租人同?意可以将《承租房?屋的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 ! 第二十《。二条 房屋转租【应,当订立转租合—同转租合同》必须:经原出租人书—面同意并《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第二十三《条, 转租合《同的终止日》期不得超过原租赁】合同规定的》终止日期但》出租人与转》租双方协商》约定的除外 【  转租合》同生效后转租人享有!。并承担转《租合同规定》的出租人的权利【和,。义务并且应》当履行原租赁合同规!定的承?租,人,。的义务但出租—人与转租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二十四条 转租期】间原租赁《合同变更《。、解除或终止—转租合同《也随之相应》地变更、解除—或终:止 第《二十五条 房屋【租赁当事人按—照租赁合同的约【定享有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第二十六条 】出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给承—租,人造成损失的—出租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一)未【征得承租《人同意提前收回房屋!的;   (【二)不?按照租赁合同约定期!限向承?租人提供房屋的;】   (三)房屋!自然损坏不及—时修复的但租—。赁,合同的约定由—承租人修缮的除外】;   》(四)擅《自提高房屋租金【的 : 第:二十七?条 房?屋租赁期限内出【租人的房屋依法转让!后房屋受让人应当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转让】已出租的房屋所有】权人应当提》前3:个月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 第二十八条 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房屋;?因此造?成损失的由承—租人承担赔偿—责任 ?   (一)—擅,自转租?、转让?、转借或调换—房屋的;   (!二)将承《租的房屋擅自—。拆改结构或改变用】。途,的;  》 (三?)拖欠租金累计【6个月以上的; 】   ?(四)公有》。住宅用房《无正当理由闲—置,6个月以上的—;  《。 (:五)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六)故意破》坏承租房屋的—;,   (》七)法律、法规规】。定其他可《以收回的 第二】十九条 违反本办】法,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房产管理》部门对责《任者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 , (一)伪》造、涂改房》屋租赁登记证的注销!其证:书并可处以罚款; !   (二)不【按期申报、领—取房:屋租赁登记证—的责令限《期补办手《续并可处以罚款; !   ?(三)未《征得出租《人同意和未办理【。登记备案《手续:擅自转租《房屋的其租赁行为无!。效没收非《法所得并处以—罚款 《第三十条 》违反本办法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一条 房屋租赁管理!人员徇私舞弊、【贪污受贿的由所在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二条 房!屋租赁管理工作人】员未按规《定办理审查登—记手续的《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管!理部门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三条《 ,城市:规划区外国有土地】范围内的《。房屋租赁活动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十》四条 本办法由【市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三《十五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鹰潭【市人民政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