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鹰》潭市市区街景—建设管理暂》。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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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加强市区!临街:立面建设《和街景市容管理【改善市容市貌提高城!市,品,位根据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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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市建成区内主干】道及商?业,街临街建筑物(构筑!物)立面《的,设,计、施工、装饰【以,及沿:。街市容管理》应遵:守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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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市?区街景由市建—设局负责建》设管理?和竣工验收;市【规划局?负责规划设计的【审批;市《房管、工商、—公安:、环保等部门和月湖!区政府应《依照各自职责—共同配?合做:好市区街《景建设管理工作【;市城建管理监察】支队:具体负责临街立面】规划建设的监督检】。查对违反本规定【行为:的依法进行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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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临街建筑】严禁擅?自改:变结构开门开窗【、外设管道、开【凿孔洞以及在立面】、楼顶和人行道【上擅自搭建》构筑物和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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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条 临—街建筑?不,得,设置外露阳台—确,需设置的必须符合】。规划、消防、—市容景观等要求严】禁在阳?台上设?。置和搭建有碍市容】的构筑?物和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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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临》街建筑?应统一设计空调和】防盗网安装位置安】装时不得超出外【墙面禁止在临街外】墙加设阳雨篷—、晒衣架、花架【等设施散落性雨水管!及排水管《不得顺外《墙面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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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条 外【墙面装饰材料原【则上:选,用颜色墙面漆不【用低档瓷面砖—。沿街店面原则上设置!全玻璃透明橱窗、门!不,得设置卷闸门和金】。。属推拉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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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八条 临—街大型商场、店铺】、办公楼《及公共建筑等应设】置聚光?灯,、反射灯《、霓:虹灯或符合建—筑物风格的其他灯】饰进行亮化》、并:应作为竣工》验收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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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街【。聚光灯、反射—灯、霓虹灯毁—损残缺影响市容【市貌的责令业—主限期修复逾—期不:修,复的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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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九条 建【筑施工时应设置临时!安全围护设施建筑】。。围墙(含临时设施)!必须后退路》沿石4米不》得将行道树、—花坛围?进墙内并对》围护设施进行—美化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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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 新建、改建主【要道路时供电、【通讯:、有:。线电视?等管:线应按规定要求埋入!地下:管沟其相关附属设】施应设置在》庭,院或室?内不得占用人行道】。对进入居住小—。区和住户的分线应】按设计?规范统一安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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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 临街(含!楼顶:)户外?广告:设,施,(含灯?箱、招牌《、路牌)的设置其位!置规格应符》合城市规划、市容】市貌和交通安全的】要求并?制作设计效果图【经规划、建》设管理部门批—准后方可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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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十二条 道路绿!带、街?头绿:地、沿街《专用绿地《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其?绿化用地性质并按规!划设计实施沿街规】划,设置围墙必》须透空、《透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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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条 临街建筑立!面的建?设以及装饰美—化、亮化工》程经建设《、规划、房产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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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条, 在建的临街建【筑物其立《面,设计与建设与本规定!不符的应重新报审】进,行调整;已建成【的临街建筑物—与,本规定不符的应逐步!加,以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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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五条— 各有?关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强化管理《严格执法《对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依法予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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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六条 本规【定实施?中,的具:体问题?由市:规划局、建》设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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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条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2!003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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