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鹰潭市—市区街景建》设,管理暂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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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加强市区临【街立面建设和街景】市容:管理改善市容市貌提!高城市品《位根据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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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市建成区》内主干道及商业【街,临街建筑物(构筑物!。)立面的设计—、施工、装饰以及】沿街市容管理应遵】守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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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市区街景由市建设局!负责建设管理和竣工!验收;市规划—局负责规划设计的审!批;市?房管、?工商、公安、环【。保,等部门和月湖区【政府应依照各自职】责共同配合做好市】区街景建设管理工作!。;市城?建管理监察》支队具体负责—临街立面规划—建设的监督检查【对违:反本规定行为的依】法进行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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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临街建筑《严禁擅自改》变结构开门开窗【、外设管道、开【凿孔洞?以及在立面》、楼顶和人行—道上:擅自搭建构筑物和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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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临街建筑不得【设置外露阳台确需设!置的:。。必须符?合规:划,、消防、市容景观】等,要求严禁在阳台【上设:置和搭建《有碍市容《的构筑物和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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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临!街建筑?应统一设计空调【。和防盗网安装位【置安:装时:不,得超:出外墙面禁止—在临街外墙加设【阳雨篷、晒衣架、花!架等设施《散落性雨水管及【排水:管不得顺外墙—面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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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 外墙面装饰材【料原则上选用颜色】墙面漆?不用低档瓷面砖沿街!店面原则上设—置全玻璃透明橱【窗、:门不得设置卷—闸门和?。金属推拉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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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 临?。街,大型商场、店铺、】办,公楼及公共建筑等应!设置聚光《灯、反射灯、—霓,虹灯或符合建筑物】风格的其《他灯饰进行》亮化、?并应作为竣工验【收,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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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临街聚光灯、【反,。射灯、霓虹》灯毁损残《。缺影响?市容市貌的》责令业主限期—修复逾期不修复的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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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九条 建筑—。施工时应设置临时】安全围护设》施建筑围墙(含【临时:。设施)必须后—退路沿石4》米不得将行》。道树、?花坛围进《墙内并对围》护设施进《行美化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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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条 新建、》改建主?要道路时《供电、通讯、有【线电视等管线应【按规定要求埋入【地下管沟《其相关附属设施应】设置在庭院或室【。内,不得占用人行道【对进入居住小区和】住,户的分线应按设【计规范统《一安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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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 临街(含楼顶)】户外广告设》施,(含灯?。箱、招牌、路牌)的!设置其位置规格应符!合城市规划、市容市!。貌,和交通安全》的要:求并制作设计—效果图经《规划、建《设管理部门批—准后方可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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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条 道?路绿:带、街头绿地—、沿街?专用绿地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其绿化用《地性质并按》。规划设计《实施沿街规划—设置围?墙必须透空、透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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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三条 临【街建筑立面的建【设以及装《饰美化、亮化工【程经:建设、规划、房产】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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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条: 在建的临街建筑】物其立面设计与【建设与本规定—不,符的应重新报审【进行调整;已建成】的临:。。街建筑物与本规【定不符的应逐—步加以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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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五条 各有关【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强化管理严格!执法对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依法予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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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条: 本规定实施中的具!体问题由市规划局、!建设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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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条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20:。03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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