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鹰!潭市市区《街景建?设管理暂行规定
】
第一条— 为加强市区—临街:立面建设《和,街景:市容管理改善市容】市貌提高城》市,品,位根据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
【 第:二条 市建成—区内主干《道及商?业街临街建》筑物(构筑物)【立面:。的设计、施工—、装饰以及沿街【市容管?理应:遵守本规定
】
《
, ,
《 第三条 市—区街:景由市建《设局负责建设管理】和竣工验收;—市规划局《负,责规划设计》的审批;市房—管、工商、公安【、,环保等部门和月湖区!政府应依照各自【职责共同配合做【好市区?街景:建设管理工作;市城!建管理?监察支队具》。体负责临街立面【规划建设的监督【检,查对违?反,本规定行《。为的依法进行查【处
!
第四】条 临街建筑严【。禁擅自?改变结构开门开窗】。、外设管道、开【凿,孔洞以及在立面、楼!顶和人行道》上,擅自:搭建构筑物和设【施
】
第五!。条, 临街建筑不得设置!外露阳台确需设置的!。。必须符合规划、消防!。、市容景观》。等要求严禁在—阳台上设置和搭建有!碍,市,容的构筑物和—设施:
《
?
》 第六条 临【。街,建筑应统一设—计空调和防盗网安】装位置安装时不【得超出外墙》。面禁止在临街外墙加!设阳雨篷、晒衣架】、花架等《设施散落性雨水【管及排水管不得顺外!墙面设置
】 ,
:。
《。
第七条 【外墙面装饰材料原则!上选用颜色墙面漆不!用低档瓷面砖—沿街店面《原则:上,设,置全玻璃透明—橱窗、门不得设置卷!闸门:和金属?推拉门
【
】 :。第八条 临街大型商!场、店铺、办公楼及!公共建筑等》。应设:置聚光灯、》反射灯、霓虹灯或符!合建筑物风格的其他!灯饰:进,行亮化?、并应作为竣—。。工验收内容
】
—
【
《临街聚光灯、—反射灯、霓虹—灯毁损残缺影响市】容市貌?的责令业主限—期修复?逾期不修复的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
—
第九》条 建筑施工时【应设置临时安全围】护设施建筑围墙【(含临时设施)必】须,后退路?沿石4米不》得将行道《树、花坛围进墙【内并:对围护设施进行美化!处理
!
《
?第十条 新建、改建!主要道路《。时供电、通讯—、,有线电视等管—线应按规定》要求埋?入地:下管沟其相》关附:属设施应设》置在庭?院,或室内?不得占用人行道【对进入居住小—区和住户的分线应】按设计?规范统一安装—
《
《
第十一!条 :临街(含楼顶)户】外广告设施》(,含灯箱?、招牌、路牌—)的设置《其位置规格应—符合城市规划、市】容市貌和交通安全的!要求并?制作设计《效果:图经规划、》建设:管理部门批准后方可!。设置
!
《
第十二—条, 道路绿带》、街头绿地》。、沿街?。。专用绿地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其绿化用地性质并】按规划设《计实施沿街》规划设置围墙必须】透空、透绿
】
》
》 第:十三条 临街—建筑立面的建设【以及装饰美化、亮】化工程?经建设、规划—、房产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
《
】 第十?四条 在建的临【。街建筑物其立面【设计与建设与本【规定不符的应—重新:报审进行调》整;已建成的临【街建:筑物与本规》定不符的应逐步加】以整改
》 : ,
《
第十五条! 各有关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强化管《理严格执法对—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依法予以】处理
】
,
:
:
第十六条 本!规定实施中的具体】问题由市规划局【、建设局负责解释】
,
》。
】第十七条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 20?。03年4月》22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