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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鹰潭市市区街—景建设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条 为加强》。。市区临?。街立面建设》和街:景市容管理改善市】容市貌提高城—市品:位根据?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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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市》建成区内主干道及商!业街临街建筑物【(构筑物)》立面的设《计、施工《。、装饰?以及沿街市》。容管理应遵守—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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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市区街景由市建】设局负责建》设管理?和竣工验《。收,;,市规划局负责—规划设计的审批;】市房管、工商—、公安、环保等【部门:。和月湖区政府—应依照各自职—。责共同?配合做好市区街景建!设管:理工作;市城—建管理?监察支队《具体负责临街立面】规划建设的》监督检查对》违反本规定行为的依!法进行?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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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条 临街建—筑严禁擅自改—变结构开门》开窗、外《。设管:道、开?凿孔洞?以及在立面、楼【顶,和人行道上擅自【搭建构筑物和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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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条 临街建筑不得!设置外?露阳台确需》设置的必须符合规划!、消:防、市?容景观等要求严【禁在阳台《上设置?和搭建有碍市容【的构筑物和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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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临】街建筑应统》一设计空调和防盗网!安装位置安装时不】得超:出外墙面禁》止在临街外》墙加设阳《。雨篷:。、,晒衣架、花架—等设施散落性雨水管!及排水管不得顺外】墙,面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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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条 外—墙面装饰材料—原则上?选用:颜,。色,墙面漆不用低档瓷】面砖沿街店面原则上!设,置全:玻璃透明橱窗、【门不:得设置?卷,闸门和金属》推拉: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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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 ?临街大型商场、店】铺、办公楼及公共建!筑,等应设置聚》光灯、反射灯、霓】虹灯或符合建—筑物风格《的其他灯饰进行亮化!、并:应作为竣工验—收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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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街聚光《灯、反?射灯、霓虹灯毁损】残缺影响市容市貌】的,责令业主限期—修复逾期不》修复的?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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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 建】筑施工时《应设置?临时安全围》。护设施建筑围墙【(含临时设》施)必须后退路沿】石4:米不得将行道树【、花坛围《进,墙内并对围》护,设施进行美》化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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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 新建、改建主要道!路时供电、通—。讯、有线电视等管线!应按规?定,要求埋?入地下管《沟其相关附属设【施应设置在》庭,院或室内不得—占用人行道对进【。入,。居住小?区和:住户的分线应按设】计,规,。范统一安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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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一条》 临:街(含楼顶》)户外广《告设:施(含灯《箱、招牌《、路牌)的设置其】位置规格应符合城】市规划?、市容市貌和—交通安全的要—求并制作设计—效,果图经?规划、建《设,管理部?门批准后《方可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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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二条— 道路绿带》、街头绿地、—沿街专用绿地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其绿化用地性质】。并按规划设计实【。施沿街规《划设置围墙必须【透空:、透: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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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十?三条 临街建筑【立面的建设以及【装饰美化、》亮化:工程经建设、规划、!房产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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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条 在《建的临街建》筑物:其立面设计与建设】与本规定不符的应】重新报审进行调整;!已建成的临》街建筑物与》本,规定不符的应逐步】。加以: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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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十五《条, 各:。有关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强!。化管理严格执—法对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依?。法予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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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条? 本规?定,实施:中的具体问题—由市:规划局?、建:设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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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条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 2:003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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