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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鹰潭市建设!用地置?换暂行办法 】。 鹰:潭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鹰》潭市建设用地置换暂!行办法的通知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龙虎山—风景旅游区管—委会鹰潭工》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   《 :    鹰潭市建!设用地置《。换暂行?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 二〇〇八年八!月二十日 】第一条 为充—分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提高节约集约!用地水平规范建【设用地置换》行为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建设用》地置:换是指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废弃闲置【的铁路、公路、厂】矿等国有《建设用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与规【划为建设用地的农用!地(以下简》称农用?地)进行调整或者将!依法取得的零星【分散不宜利用—。的建设用地调—整合并?为适宜利用的建设用!地,的行为 — , 第—三条 建设用地置换!应当遵循自愿—、合法、有偿的原则!切实维护土地—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 》 :   ? 建设用地》。置换:涉及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应当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同意并经—土地使用权人同【意 》 第四【。条 建?设用地置换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国家产业政!策被置换土地应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含建制镇!。下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确需用于能源、交】通,。、水利、矿山—等项目建设》被置换土《地也可以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范【围外 !  ?  置换》后的建设用地用【。途应当与《。原,用途相同确需—改变用途的》应随建设用地置换方!案一同报批 ! : ?第五条 建设—用地置换《不得:涉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基》本农田? , : 《。 :第,六条 市国土资源】部门会同市政府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国家产!。业政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以及》建设用地实》际情:况在各地和各部门】提出的建设用—地置换计划建议的】基础上综合》平衡编制建设—用地:置换:。计划报?经,市政府批准 】 《    土地置!换,计划一经批准下【达必须严《格执:行没有建设用—地,置换指?标的:。不得:批准涉及农用地置换! ? 第七】条 建设用地与农】用地置换《。的,置换后?的,建设用地面积不得超!过置换前的建设用地!面积原建设》用地由申请置换方】负责复?垦;其中与耕地置换!的复垦后的耕—地数量和质量不得】。低于被置《换的耕地数量—。和质量? ?    ! 申请置换方—没有条件复垦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缴纳土地复】垦费由?国土资?源部:。门负责组织复垦;】也可以委《托具备复垦条件的】单位:复垦 】 ?第八条 设立建【设用地置换专项资金!市、:县(市、区)财【政部门应设立—专项资金帐》户专项用于建设用地!置换工作建》设用地置换项目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专户管理、!专款专?用 : 】第九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对建】设用:地置换工作负总【责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据有关规定【积极做好建设用地】置换的审查工—作;市、《县(市、《区)国土资源—部门负责置换报【批、土地《复垦:的立项及《监督实?施和:验收工作 — 【第十条 建设用地置!。换时双方当事人【应当协商《一致签订《建设用?。地置换协议;协商不!成的:不得置换《 : : :    建设!用,地置换协议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    (【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    》(二)置换》土地的权属、—位置:、面积; 】。 ?。    (三)!。置换:土地的原用途和置】换后:。。的用途; 】  —  (四)土【地差价、地上附【着物的补偿价—; : , : 《    (五【)拆迁?安置途?径与方式; ! 《    》(六)同意权属【变更的意见; !    ! ,(七:)履行期限和方式】; 【 , ,    (八)违!约责任; 】 《   ? :(九)解决争议的方!。法 ! 第十一条 建设用!地与建?。。。。设用地置《换的由申请置—换方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部》门申请并提供下【列材料? 》 ?  :  ?(一)建设用地置换!。申请表; 【 , ,  》  (二)—建设用地置换协议】; 【    【(三)土地利用现】。状图、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和?勘测定?界图; — 《   《 (四)取—得建设用地的合法】文件或土《地权利证《书 !    建—设用地与农》用地置换的申请【置换方除按前—款规:定提交有《关材料外还应提供】以下材料 !    (!一)原建设用—地,复垦方案委托复垦的!应,当,提供委托复垦合同】; 》 《 ,   (二)【置换土地涉及林地的!应当提供林》业部:门出具的批准文【件 【 , 第?十二条 农用地【转,用经批准后因城市】规划调整等》原因未实《施供地现状》仍为农用地》的如确需与其它农】用地置换由》市、县土地储—备机构按本办法【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部门—申请:办理置换手续 】 置换后的土】。地按政策规定通过】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国有《土地的由土》地储备机构收购 ! : 第十—三条 建设用地【置换按下列》程序办?理 ? 【。   (》一)土地置换方和】被置换方达成置【换协议; 【。 ? ,    —(二)?由申请?置换方向市》、县:(市、区)国土【资源部门提》出申请;《 《。  — , (三)市、县(!市,、区)国土资—源,部门负?责组织对申请—置换单位(个人)置!换土地?审查; 】    【 (四)经审查符合!置换条件《的报:有批准权的政府审】批; 【 ?    (五)】置换完毕后》置,换双方应申请办【理土地变更登记【手续领取土地证【书; ! ,    (六)】涉及农用地置换的对!需要:复垦:的土地由市国—土,资源: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进行验收【确认: 【 第十四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国土资源部【门应当自《收,到,置换申请材料之日起!20日?内对拟置换的土地】进行实?地踏勘并对其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进行核实符合本办!法规定的编制土地】置换方案按照下列】规定逐级《报批: , 》 :   ? (?一)国有建设—用地之间、农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之间《的置换?由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审批;】 《 , ,。   》 (二)建设【用地与农《用,地之间的置换由【。市人民政府审—批; 】 :    》(三)国《有土地?与农民集体所有【土地之间的置换由】市人民政府审批【 》    【 县(市《、区)人《。民政府审批的报【市人民政府》备案:;市人民政府—审批的?报省人民政府备案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审—批的定期汇》总报省国土资源【厅存查 【 ? 第十五条— 建设用地置换双】。方应在自建设用【地置:换批准后1年内【按照建设用》地置换协《议置:换,。完毕并在置换—完毕之日起30日内!持土:地权利证书》及,。相关材料到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国土资源部【门办理土地变更【登记手续分别领【取置换后的土地权利!证书 ? 》。 第十六条 】建设用地与农用地置!换经批准后不—再另行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置》换,的农用地不占用【农用地转用年度【计划指标不再—缴,纳耕:地开:。。垦费、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防【。洪保安基金和—耕地占用税;原建】设用地复垦为—耕地后耕《地面:积,。超过:。置换:后建设用《。地面积?的超出?部分:的耕地面《积折抵为建设用【地计划?指,标 】 第十《七条 建《设用地与《农用地置换原建设】用,。地应当在《置换:批准之日《起2年内《完成复垦由市国土】资源部?门会同相关部门【。依,。法验收报省国土资源!厅备案后《由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国土资源部》门办理地类变更登记! 【 :第十八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国土资源【部门应当建》立建设用地置换【管理台账记载建设用!地置换前和置换后】的位置、面积—、,地类、实《施情况等内容对置】换土地?进,行专项统计并—及时对土地利用现】状图和土地利用【数据库进行变—更纳入当《年,变更:流量 ? , , 》 第十?。。九,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国土资】源部门应加》。强对建设用地置换】工作督?查建立定期巡查与】重点督查制度对工作!不力、进度缓—慢地区和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并督促整改到位】 《 第二十条! 市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各县(市、区】)建设用地置—换指标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考评《并根据考评结—。果安排?下年度用《地,计划:指标:;对因工作不—负责任造成群体上】访、拆迁工作造【成恶性事件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 【 第二十《一条 建设用地与】农用地置换原建设】用地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复垦或者按规【定应当复《垦为耕地而未达【到耕地?标准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五条的规定处理并扣!减该县(市、区【)下一?年度农?用地转用计划指标;!情,节严重的《冻结其农用地转用】审批 ! 第?二十二条 建设用】地置换批《准后满1年未—置换完?毕的由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国土资源—部门责令申请置换】单位(?个人)限期》置换:完毕;逾期》。仍未置换完》毕,。的批准文件自动失】效 — 《第二:十三条 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实!施建设用地置—换,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依:法查处 — 第二十!四条 无《权批准建设用地置换!、超越权限批—。。准建:设,。用地置换或》对不符合置换条【。件的建设用地批【准置换的批准文【件,无效: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  非法批准【置换建设《用地对?。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2》008年《9月1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