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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暂行办法《
泸—规建:〔200《7〕303号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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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加强住宅工程质!量管理保障竣工【房屋使用《功能: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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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是】指住宅工程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组织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按】照国家、省工程质量!标准和验收》规范:。的要求以及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对住宅工【程的每一户》及部分?公共部位进行的专】门验收
! , 第:三条 凡本市行政区!域,内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及【其监督管理均适用】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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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应—当,在确保工程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安全:可靠的基础上重【点检查工程观感质量!和使用功《能质量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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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一)楼地面【、墙面和天棚面层】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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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门窗安装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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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栏杆安装质】量;:
》 (四)重要【部位(外墙、屋面、!厨,房间、卫生间及门】窗)渗漏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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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室,内空:。间尺:寸;:
?。 (六)给】排水系统《安装质量;
】 《(七)室《内电气?工程安装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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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其《他规定、标准中要求!检,查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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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应按以下要求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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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分户【验收由?建设单位组》。织施工单位质—量负责人、项—目,经理、施《工员、质《检员和监理单位的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等进行验收!
— 已选定物业公司!的物业公司应当参加!。住宅工程《分户:验收工作《
? (二)分户!验收:前应在建筑物上标识!好暗埋水、电管线的!走向和室内空间尺】寸测量的控制点【、线(精装修房可附!图标识)
【 (三)分】户验收应配备—各,种常规检《测工具?和红外线测距—仪,。等检:测仪器?检测仪器应经计【量检定合格
【 (四【),。。分户:。验收应?。逐户、?逐间:检查做好记录分户】验收合格的应及时】完善“?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记录”的《签字手?续并将有验》收人:员签名的分户验收】合格标识置于—户内醒目《位置;分户》验收不合格的须【经整改符合要求【后方可重新》组织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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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记录应作为泸!州市新建住宅工程】质,量保证书《的附件在房屋交【付时一同交给—买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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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条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不合格的建设单位】不得组织《单位工程竣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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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 住宅工程竣】工验收?除,应符合 四川省【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暂行规—定有关要求外还【应,符合以下要求
!。 : (一)分—户验收?全部:合格后竣工验收【七个工作《日前建设《单,位将单位《工程竣工《验收通知书和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汇总表报送—相应:的质量监《督机构
】 (?二)建设《单位应在每个—单,位住宅工程的明显部!位镶刻包含工程名称!、开竣?工时间?以及工程建设有关单!位名称的标识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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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质量监督机】构应当加强对—。分户验收《。的监督管理
【 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当随机抽取—部分分户验》收记录表《等分:户验收资料进行核查!并在竣工验收监【督检查时对》部分验收《项,目进行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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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核查内容《包括分户验收—。小,组成员?是否按规定组成【;分户验收小组成】员是否按规定填写】分户验收记录;【分户验收的》内容是?否存在明显缺漏【、是否按规定整【改;实物质量抽查】的结果与《分户验收记录是否存!在明:显差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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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 】住宅工?程竣工验收复核【发现:验,收条件不符合—相关规定、分户验收!记,录内:容不真实或存在影响!主要:使,用功能的《等大重质《量问题时应终止【验收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责令建设单位【重新组织分户—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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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 分户验【收中弄虚作假、降低!。标,准将不合格》工,程按合格工程验收】的,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给予不良!行为记录情节严【重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责任单位》进行: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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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二〇】〇七年十月一—日起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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