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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泸—州市预?拌混凝土质量—监督管?理暂:行规定 泸!规,建〔200》8〕152号发【 《第一条 为提—高预拌混凝土—质量加强我市预拌混!。。凝土质?量监督管理确—保建设工程质量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四川省?建筑管理条例、【四川省?加强预拌混凝土质量!管理暂行《规定:以及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暂行规定 】 :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预拌混凝土的生】产、使用和》质量监督管理—适用本暂行》规定 ? 第三!条 泸州市规—。划建设局负责泸【州市行政区域内预拌!混凝土质量》的监督管理工—作,泸州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负责泸】州市城市规划区三】区范围内预拌—混凝土质量》日常管理工作 !。。   《  各县建设—行,政,部门负责本》辖区预拌混凝土质量!。的,监督管?理,工作 】 第四《。。条 从事《预拌混凝《土生产的《企业应依法取得【由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按时到】。注册地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办理质【量监督申报手续【取得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书方?可根据?资质等级规定的范】围组织生产》供应预拌《混凝土 ! 第五条》 每年一《月份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应向》注册地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办理《本年度质量监督登】记手续填写泸州【市质:。量监督申报表—并提供下《列资料(《复,印件应加盖企业【公章) 《。     1】、企业的《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 :   《 , 2、?企业法人《、技术?及质量管理人员【资料 《    》 3、企业》主要生产设备—、运输设备》资料    !。 4、企业专项试验!室资质证《书及设备《资料 ?   》  5、企》业质量保证体系【及相应的质量—。。管理制?度 :     6】、企业上年度—生产销售统计报表】(含质量情况) 】 【。第六条 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收【到质:量监督登《记表和提供的资料】后根:据企业的生》。。产条:件和质量管理—情况结合上》。年度企业生产质量】情况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登记【。核查工作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签发泸州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书列入质》量监督?。。范,围对不符合》的,企业责令其改—正 【 第七条 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应建立和完善预】拌,混凝土生产的质量】保证体系并》切实抓好质量—保证:体系的落实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组织生《产向混凝土使用单位!提供合格《。的混凝土《产品并对其生产【的预拌混凝土—质量负责接受质量】监督机构依法实【施的:质量:监督: 第!八条 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应—。当按四川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暂》行规定建立混凝土】专项试验室》试验室应遵守国家、!部门和地区颁发【的有关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按核定《的检验?能力承担本企业【内部试?验,工作并出具》检验报告(》仅限于本企业内部对!。产品质量的》控制不?得作为工程质量验】收的:法定依据)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应编制质量—手册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以】确保试验《工,作的可靠《性和准确性 】。 ? 第九条 预拌混!凝土所用的原—材料应由生产企业】。自行采购设计、【建设(监理)—、施工单《位不得?指定材?料生产厂家、—供应商?(当对混凝土性能】有特殊要求》时可由供方、需方共!同研究确定)所有】原,材,料,在使用前应当根【据相关技术》。标准的要求按—批进行验收和—检验并作好记录【合格后才《。。能,使用 ! 第:十条 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应定期?对混凝?土强度?及其它性《能进行统计分—析指导生产》、,控制混?凝,土质量;应建立生产!设备保养、》维修制度保》证正常生《产 —。 第《十一条 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应?合,理配备运《输车辆?和泵:车控制发车间隔合理!布,置泵车位置》并应根据气温—和混凝土性》能的:不同控制《好,入泵时间确保混凝】土的施工质量 】 《 :第十二条 》混凝土搅《拌运输车《在装料前应》清除运输车拌筒内残!渣和积?水运输过《。。。程中:应保持车况良好【。车容整洁并》应,采取措施防止—途,中撒漏混《凝土泵送《作业应连续进行如必!须中断其中断时间不!。得超过规《定允许的延》续时间严禁在运输、!等待卸料《及泵送过程中向混】凝土运输车拌筒东泵!机内任意加》水 《 第十【三条 施工单—位应:充分做好技术准备】工作浇筑混凝土部】位的模板、》钢筋、预埋件和管】线等经检《查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已按施?工组:织设计和混凝土施】工方案进行内部交底!;已按混凝土检验】批的需要确定—标准养护和同条件养!。护所需混凝土试件】组数并已备齐试模 ! 《 第《十四条 预》拌混:凝土进入施》工现场时由供方、需!方及监理(建设)】单位按合同、—国家有关《规范和标准》要求共同《组织交货验》收验收后各方—应当在?预拌混凝土》质量验收《记,录上会签验收内【容包括 —    (一)【确认预拌混凝—。土类别、数》量和配合比、目测预!拌混凝土拌合—物性能  】  (二)》查验预拌混凝—。土的拌和时间记录】搅拌车的进场时间】和卸料时间预拌混】凝土的运输时—间(拌和后》至进:场止:)当不符合技术【标准或合同》规定时?验收不予通过—    (三!)测定预拌混凝土】的坍落度坍落度不能!满足:技术标准时》预拌混凝土不得【使用 》 》第十五?条 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应向使《。用单:位提供符《合国家质量验收标】准的预拌混》凝土出厂合格—证、产品使用—说明书?和质:量保证资料》   —  预拌混凝—土出厂合格证—应包括合格证编号】。、,合同编?号、工程名称、【供货时间、》浇筑部?位、供货量、该批混!凝土的配合比、原】材料品种、规格以】。及检验?报告编?号、留置试件编号】等内:。容 ?     预【拌混凝?土使用说明》书应包?括供应的该批—预拌:混凝土性能特点、】混凝土浇《筑,、养护、拆模的要求!交货验收混凝—土试件?留置和养护的要【求等:内容:  》   质量保证资料!应包括以下内容 !   《 (一?)水泥质量证明文件!及复验报告》    (二!)集料质量证明文】件及复验报》告 : ?   ?(三)外加》剂质:量证明文件及复【验报告 《 :    (四)矿物!掺合料质量证明【文件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复验使用前应】有充足?的技术依据进行试验!验证 》    (》五)水泥、集—料等放射性指—。标限量检验报—告    】(六)混凝土配【合比报告《及配合比调整通知单!    【(七)混凝土—坍落度?、,含气量?、混凝土拌合—物表观密度检验报】告 《    (八)混】凝土抗压《及抗折强度检验报告!    (九!)混:凝土:。抗渗性能检验报【告 《 第十六条! 混凝土《生产单位用于—出厂检验的混—凝土强度试件—。。。应按照?预,拌混凝土(GB/】T,14902)规【定的取样批》量进行留样、制作】、养护和检验试【件表面应予以清【晰标识并逐一—登记在册试》件编号应连》续不得出现缺—号、重号以及无标识!的试件2《8d龄?期后应及时将强【度检验报告提供给施!工单位 】。 第十七—条 单?位工程的《预拌混凝土质—量应:当,以现场制作、规范】标养:和同条件养护的【试件:。作为验收的依—据施:工,单位、监理(建设)!单位和生产》。单位:必,须根据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对进场《预拌:混凝土在交货地点】进行有见证随机取样!。每次取?样必须按规范要求留!置标准养护试件【和同:。条件养?护试件分别用于检验!混凝土的强度和【结构:实体检验取样记录】由三方共同》会签用于标准—养护的试件》。按合约规《定可以在有》条件的现场标养室养!护或共?同认可的《。有条件的检测机构标!准养护?室养护施工》现场建立的标准【养护室必须符合相】关标准并通过当地质!监机构验收》     标!准养护室的基本要】求,。如下 ?     1、!养,护室要求《保温隔?热根据?工程规?模的:大小确定养护室的】。面积  【   2、配置【空调、?电热棒、温》控仪等?恒温装置室》。内温度应控制在20!。±2℃范围》     】3、室?内空气相对温度应大!。。于95?%试件表面应保持潮!湿并不?被,水直接冲淋 【。     4、】。配置温度计、湿【度计:温、湿度应专—人每天?记录两次并建—。立,管理制度 》 , —第十八条 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应》编,制预:拌混凝土使》用说明书《等资料告《知、提请施工单位在!使用预拌混凝土时】应注意的事项—使,。。。用说明?。书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有关技术【标准、规范的—要求: 【 ,第十九条《 预拌混凝土施工】单位应编制混凝土】工程的施工技术方案!建立并健全各项【管理制度严格—执行相关标准的规定!确保预拌混凝土的施!工质量 》 : 第二十【条 预拌混凝土施】工单位应设置专【人对:。。进场验收《后的混凝土进—行统:一指挥和调》度确:保预:。拌混凝土能及时【浇筑入模预》。拌混凝土在施—。工现:场等待至浇筑完【毕不宜超过》2小时 ! 第二十一条【 施:。工,。单位应按照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提供的预拌混凝土】使用说明书及规范】要求进行施工、【养,护 ? 第【二十二条 施工单位!不得改变进入施工】现场:。。的,预拌混凝土拌合物】的配:合比 【。 第《二十三条 监理【。单位应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按标准、—规范对预拌混凝【土的施工、养—护、检测全过程【。进行监理《对不:符合要求的应及时加!。以纠正;对工程【质量:缺陷应及时做出处理!指令保证《工,程质量?满足:。设计要?求 — 第二十四条】。 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对预拌》混凝土质量有异议时!应及时告知生—产企业生《产企业应予以说【明发现?可能影响工程质量的!问,题应及时上报—质量:监督:机构 》 , , 第二十五条 !。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应在每月《。8号之前向质量监】督机构上《报上一个月的预【拌,混凝土生产质—量统计表 【 第二十】六条 质量》。监,督,机构:应对预拌混凝土生】产及:使,用,进行质量监督检查】主要内?。容包括 《   》。 (一)检查—预拌混凝土》企业的质量保—证体:系的运行状》况, ,。 :    (二)【定期或?。不定期对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所使用的主要【。原材料和产品—质量进行抽检定期监!督检查每年度不少】于1次;对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试验?室进行?。监督检查;对预拌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进行抽检等 !。   《 (三)检查执行】有关强制性标准、】规,范、规程情》况 ? ,     监督【机构对?每次检查的内容、发!现的问题、整改要】求及处?理情况应做出记录】并由参加检查的监】督人员和被检—查,企业的?。有关负?责人签?字后归档被》检查企业的有关【。负责人拒绝》签,字的监督人》员应将情况记录在案! : , , 第二十七条! 质量监督》机构实施监督检查】时可行?使以下职权 —    (【一,)要求被检》查单:位提供有关质—量管理的文》件,和资料;《    (二!)进:入,预,拌混凝土和》预制构件生产—企业以及相关工程】施工现场进行—。抽查;?  》  (三《)对有证据表—明预拌混凝土和【预制构?。件生产企业弄虚作假!、管理混《乱或存在质量事故】隐患的对其》技,。术资料?予以暂时封》存; 》  :  (四)发现有】。影响工程质量的问】题时责令有关单位】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整改消除质【量事故?隐患 ? , ?。 ?第二十八《条 质量监督—机构将?对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的检查结!果,发文:通报并在网上公示】 第!。二十九条 质量【监督机构《对预拌?混凝:土生产和使用—过程中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有权予以!制止责令限期改正】并报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予以查?处 【 第三十条 本】暂行规定由泸州【市规:划建设局负责解【释 第】。三十一?条 本暂行规—。。定自2008—。年7:月1: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