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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泸州】市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和使用管理!实施细?则 《 泸规建〔—2007〕5—5,。号发 第【一条 为贯彻—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加快推广新型墙体!材料和建筑节能材料!规,范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收支—管理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墙体材料革】新和推广节》能建筑意见的—通知:(国发[199【2]66号》、国发[200【5]33号)和【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建设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和使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以及!国家有关政》府性基?金管理?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 第二条! 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属于《政府性基金》收入全额缴》入地方国库纳入地方!财政预算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 , , 第三条 市新】型墙体材料革新与】建筑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墙,材节:能办:)设在泸州市规【划建设局建》设科技推《广运用管理站负责】本细:则的管理工作县【(区:)墙材节能》部门负责其管理【项目的墙体材料【专项基金(》以下简称专项基金】)的:收缴、?返退、使用、管【。理等:具体:工作 》  :   市投》资的重点项目—和在城?市规划区《(,不含纳溪区》)办理?建,设手续的项目应缴纳!。的专:项,基金由?。泸州:市建设科《技推广运用管理站负!责征收 — : , 第四条 —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使用和管》理应当接受财政、审!计和新型墙》。。体材料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五条 建》。设单位和个人凡【在,市,。、县(区)、城【镇及风景名胜—规划区?。内新建、扩建—、改建的建设—工程必须在》办理工程《开工手续前》向,墙,材节能?办,足额缴纳专》项基金否则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得办理开—工手续?工程不得开工建【设违者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 : 第六条 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标准按《工程概算确》定的建?筑面积?计,算市:规划区内按每平方米!7元预缴;县(区)!、镇及风景名—胜规划区内按每平】方米6元预》缴对难以《用,建筑面积计算的按】。标准砖?(240《mm×115mm×!53mm)每块【0.04《元预缴 《     新型!墙,体材料?目录详见《四川省?墙材:。节能办当年》公布目录 —。。 ? 第七》条, 在主体工程竣工】后,30日内建设单位】通知墙材节能办核实!。无,误后办理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清算手续(实行多】退少补)建设—单,位缴纳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计入建】安工程成本》 ? : 第八条 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不《得向施工《单位重复收取也不得!在墙体材料的生产、!销售环节收取严【。禁在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外加收任何名目的保!证金或押金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随意批》准减、免、缓缴【专项:基,金 — 第九条 征收!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应使用省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政府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实》行银行代收管—理, : —第,十条 市、县—(区)墙材节能【办征收的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就地缴入地—方国库纳《入地:方财政预算管理具】体缴:纳办法依照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字[—1996]43【。5号)的《有关规定执行—新型墙材基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收入《全额上缴国》库先收后支》专款专用节余结转】下年使用 】    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缴【入国库?收,入填列地方收入科目!第103类“—非税收入”第0【1款“政府性基【金,收入”19项“【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收入”;财【。政部门安排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支出!填列第215类【“工业商业金融【等事务”03款【“建筑业”04项“!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支出” 【     》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代征手—续费按实际代征【缴入国库的2—。‰,比例:由地:方同级财政部门按规!。定计提和拨付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 《第,。十一条 工程—墙体完?工后未进行墙—面隐蔽处理前建【设单位或个人凭建筑!设,计说明?书、审?查合格的施工图【、墙体质量评—定,表、墙材使用验【收表等有关证明【文件向当地墙—材,节能办提出墙—材,使,用情况验收》申请当地《墙材:。节能办接到申—请三日内应》组织验收并签署意见!作为返退专》项用费的依据 【    — 在:框架:结构及高《层、:超高层建筑工—程中全部使用新【型墙材?的全额?返退;新型》。墙材使用量占—全部墙材80—%以:下的不?予返退;新型墙体】材料使用《。比例在8《0%-1《00%?的按实际用量比例】返,退金额在《其他建?筑工程中全部使用】新型墙材的全—额返退;新型墙【材使用量占全—部墙材50%—。以下的不予返退【;新型?墙体材料《使用比例在5—0,%-100》%,按实际用量比例返退!。金额 ! 第十?二条 工程墙体完】。。工后未向《墙材节能办提出验收!申,请擅自进行墙面隐蔽!处理:的工:程不予返退》 《。 ? 第十三条 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必,须统一?。。管理专款专用使【用范围包括 —   》 (:一)引?进、:新建、扩建、—改造:新型墙?体材:。料及节能《产品生产《。。线,工程项目《的贴息;  !  (二)新型墙体!材料及节《能产品示范项目(】含引进?项目)和《推广应用《试点示?范工:。程的补贴; 】。    (三—。)新型墙体》。材料及节能产品的科!研、新技术》与,新产品开《发及推广; 【 ,    (四—)发展新型》墙体材料及节—能产品的宣传; !。   《。 (五)制定—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    (】六)表彰《奖,励在墙改《及节能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及优秀科】。研成:果   【 ,(七)代征手—续,费; 》   ? (八)经》地方同级《财政部门批准与发】展新型墙体材料【及建筑节能有—关的其他开支 【 ?    其中(一】),、(二)《、(三)《、(四)、(五)、!(六)?项开支合计不—得少于当年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支出总】额,的90% 》 【第十:四条 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用于固定资产投资!。和更新?改造的作为增加国】家资本金处》理 : 第】十五条 墙材节能办!作为行政机关—。或预算拨款事业单位!的其管理经费由同级!财,政部门按照编制【从正常预《。算经费中核拨;【。墙材节能办目前仍】作为经费自理事【业单:位的其管理》经费由?地方同级财政—部门严格按照—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管:理规定暂《从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中拨付今【后,应逐步从正常预算】经费中?核拨 【 第十六—条 各级墙材节能办!申请使用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应—在,年初编制项》。目资金计划由同【级财政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定和汇总《后报市财《。政局和市建设局【;市财政局和市【建设局经《过,审,核和综?合平衡后编制全【市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项目资金—预算并批复到有关部!门各级墙材》节能办应《按财政部门规定编】制年:度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预、决算【。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批并同时报上一【级墙材?节能办 — : , 第十七条 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用于新型墙体材!料基本建《设工程项目或技术】改造项目贴息的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   (一)由【使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及项?目建设可行性报告;! :    (二【)由墙材节能办组织!专家:组对项目可行性报告!进行审查;》    (】三)基?本建设、技术改造】项,目和科?研开发项《目应按国家规定【的审批程序和管理权!。限办理?;   【 (四)经墙材节能!办审核后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批纳》入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年度预算;【    【(五)财政部门【根,据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年度预算拨!付项目资金 【 : , ?第十八条《 不予返退的专【项基金按15%【上缴省墙材节能办县!(区)不予返退的专!项基金按《15%上《缴泸:州市建设科》技推广运用管理站集!中上缴? , ? 第》十九条 《。建立健全财》。务和统计报表—制度各县(区)墙材!节能办每年度向【市墙材?节能办按以上比【。例上缴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每季度末上报【墙体材料使用统计】报表 】 第二十条— 市财政局、市规划!建设局负责对全市、!。县(区)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的收缴、—返退、?使用、管理及—本细则的实》施进行监督并—开展不定《期的:监督检查 【 第二【十一条 《建设单位未按规【定使用新型》墙,体材料的由》各,。级墙材节能办责【令改正并《限期补缴应缴的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 ! 第二十二条 】建设:单位不及《时足额缴纳》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的由当地【。墙材节能办》督促补缴应缴的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并自滞纳之—。。。日起按日《加收应缴未缴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 《 , 第?二十三条 市—、县(区)》墙材:节能办不按本细【则规定征收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不按规定使用【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政府性基金专—用票据?截留、挤占、挪用】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的由同】级财政部门》责令改正并按照国务!院关于违反财政【法规处罚的暂行规】定(国发[198】7]58号)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罚市、县!(区:)墙材节能办不【按本:细则:。规定比例使用—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的由上》级财政部门》和上级墙材节能办】主管:部门责令改正 ! , 第二十【。四条 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应按照!本细则第十三—条规定范《围内使用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挪作【它用有关《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廉洁【自律:秉公办事《不得徇私舞弊违者】。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 第二—十五条 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至财政部有关通知】发布 》 第二十六!条 本细则由市规划!建设局会同》市财:政局负责解释 【 ? 第二十七—条 本细则》从发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