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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泸州市建设工程规!划验收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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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规建〔【2005〕193】号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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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了:加强城?市规划管理确—保各项工程》项目按?规定要求和》规,划审批的内容进行】建设保障《城市规?划的实施《根,据四川?省〈城市规》划法:〉实施办《。法和泸州市城市规】划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凡在泸州【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的各项建设工程项】。目的规划验》收均应遵照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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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泸】州市规划《建设局负责泸州【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建?设工程?的规划验《。收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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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建《。设工:。程项目规划》验收包括建筑工程、!市政工程、管线工程!的规划验收》规划验收具》。体内容?包括
— , , (一)建设手续】是否齐备;
【 (二)】建设用地功能、面积!和范围?是否符合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定】的内容?;
《。 《(三)建筑工—程项目的规模、【性质、建《(构)筑物的位【置、层数、标高、】立面:造型、外装》饰以:及市政、管线工程的!规模、性质、位置、!路径断面、》坡度、标高》、配:套工:程,是否按照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其附》件、附图进行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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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各项配套公共建【筑、道路、停车【。、给水、排》不,、供电等配套—设施及环境、绿化工!程,晃否按城市》规划要求进行建【设;
— (五)规【划红线范围内要【求拆除的《建,(,构)筑?物,与规划验收工—程项目有关的—临时:建(:构)筑物及其他临】时,设施是否按城—市规划要求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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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规!划验收程序》
(】。一)建设单位—。或个人提出》验收申请申》请时:应提交所规定的图】纸和资料;
! (《二)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在收到规划验!。收申:请后依照本》。规定第四《条的内容对照—核准文件、》。图纸:到现场逐项进—行验核10》个工作日内》提出验收意见;【
《 (三)经验核!合格或通过整改后合!格的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予以规划验收—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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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建筑单位申请【规,划验收应提供的有关!资料
!(一)?建筑工?程项目规划验收【应提供的有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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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1、申请》表;
— 2、—“一书两证》”;
— 《3、经规划》审签的放线图—;
《 , 《4、红线图;
】。 ? 5、经规划审!。签,的建施?图;
?
? ? 6、竣《工图;
》 ? : 7、市房监所【建筑面积预》测绘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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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竣工测量图
! (》二):市政工程及》管线:工程规?划验收?应提:供的有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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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表》。。;
? 2、】“一书?两证”?;
!3、经规划审—签的放?线图;?
》 4、红—。线图;
】 5、经规划】审,。签的建?施图:;
】 6、竣工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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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竣工测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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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条 —对,未按:规划审批内容进【行建设的建设单位或!个人必须按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的限期整改—要求进行整改同【时违:法建筑?未,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处罚前不!得进行规划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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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 在?满足城市规》划要求?的前提下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分《期实:施的:建筑工程可以分期实!施规划验收》工作
】 第九条 本【规定:由泸:州市规划建设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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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 本规定自【二○○五年》十,。月一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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