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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泸州市建!设工程规划》验收管?。理规定? 泸—规建〔2005【〕193号发 !。 第一条《 为:了,加强城?市规划?。管理确保各项工【程项:目按规定要求—和规划审批的内容进!。行建设?保,障城:市规划的实施—根据四川《省〈城市规》划,法〉实?施办法和泸州市城】市规划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 ? 第二》。条 :凡在泸州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的各项建—。设工:程项目的规划验收】均应遵照本规定【 《 《第三条 泸州市规划!。建设局负责泸州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建设工程的规划】验收管理工作— ? 第四【条 :建设工程项目规【划验收包括建—筑工程、市政工【程、管线《工程的规《。划验收规《划验收具体内容包括!    (一!)建设?。手续是否齐备;【。 《   ?(二)建设用—地,功能、?面积:和范围是否符合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定的内容】;    (!三,),建筑:工程项目的规模、性!。质、建?(构)筑《物的:。位置、层数、标高】、立面造型、外【装饰以及市》政、管?线工:程的规?模、:。性质、位置、路【径断面、坡度、标】高、配套工程是否】按,照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其附件、附图进】行建设; 【    (四)各】项配套公共建—筑、道路、停—车、:给,水,、排不、《供电等配套设—施及环境《。。、绿化工程晃否按】城市:规划要求进行建设】;    (!五)规划《红线范围内要求【拆,除的:建,(构)筑物》。与规划验收工程项】目有关的临时建【(构)筑物及其他临!时设:施是否按城》市规划要求拆除【 】第五条 规划验【收程序   ! (一)建设单位或!。。个人提出验收申【请申请时应提交【所规定的图》。。纸和资料; 】  : , (二?。)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在收到】规划验收申》请后:依照本规定第四条的!内容对照核准文件、!图,纸到现场逐项进【行验核10个—工,作日内提出验收【意见;  】  (三)经验核合!格或通?过整改后合格的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予以规—划验收备案 】 第—六,。条 建筑单位申请】规划:验,收应:提供的有关资料 !    (一【。)建筑?工程项目规划验收应!提供的?有关资料 —     1【、申请表《; 》    《2、“一书两证”;! 《    3、经规】划审签的放线图;】     】4、:红线图?;    】 5、经规划审签的!建施图; 】    6》、竣工图; —。 :     》7、市?房监所建筑面—积预测绘报告书; ! :    《 8、竣工测—量图 ?。。 ,。  ?  (二)市政【工程及管线工程【。规,划验收应提》供的有关资料 【   》  1、申请—表,;     !2、“一书两证”】; :     3】、经规划审》签的放?线,图; ? ?。    4、红线图!;, ?。。     5、【经,。规划审签的建施图】;  —   6《、竣工图; 【     —7、竣工测量图【 】第七条 对未—。按规划审批内容进行!建设的建设单位【。或个人必须按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的限—期整改要《求进行?整改同时违法建筑】未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处罚前不得进行!规划:验,收 — 第八条 【在,满,足城:市规划要《求的前提下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分期实施的建筑【。工程可以分期实【施规:划,验收工作《。 】第九:条 :本规定由泸》州市:规,划建设局《负责解释 》 第十条 !本规定自二○○【五,。年十月一日起施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