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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泸州市城市建】设,项目配套绿地—。管,理技术规定(试行)! 泸—规建〔20》07〕169号发】 第一条 ! 为落实泸州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贯彻泸】州,市,城市绿线管理实施办!法进一步规范—城市建?设,项目配?套绿:地的规划建》。设管理根据四—川省城市《园林绿化条例—和国家相关规范结合!泸,州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 , 第二条 】 :本规定所《称的城市建设项目】配套绿地是指城市】工业、民用、商业、!市政、公共设施【等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和改建项目》依,法按规?定,建设的绿地凡在【本,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各—类建:设项目?的配套绿地的规划建!设均应执行本规定】 【 第三条 【配套:绿,地建设应坚持与建设!项目同步设》计、同步实》施、同步竣工的原则!  》   在建设—项,目方案审查阶段【建,设单位应同步报送环!境设计方《案由:规划部?。门审定明确绿地率、!。。人平公共《绿地指标、环境【景观设施《内容在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查、施工图【审查阶段《应将环境《设计作为《审查的必备内—容 ? :。    《城市建设项目—配套绿地绿化—工程的设计和施【工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和施工单位承【担, :     建设项!目配套绿地应严格按!批准的环境设—。计方案保质、保量】建成 【 : 第四?条 :城市建?设项目应按四川省城!市园林绿化条例以】及泸:。州市城市规划技【术管理规《定的规定《建设足额配套绿【地,绿地率=城》。。市建设项目配套绿】地面积/城》市,建设项目《建设用地总面积【×100% —   》。 (一)各类—新建居?住区城市建设项目绿!地率:新区不低于35【%旧城不低》。于30?%    (!二)旧城改造区【、,仓,储、城?市商业区内的大中型!商业:和,服务:设施绿地率不—低于20%; 】  ?  (三《)学校、《医院、机关》团体、公共》设施:、部队等单位绿地】率,不,低于35%; !   ? (四)工业企业绿!地率不低于》25%; 【 ,   (五)居【住区公共绿》地面积指标 !。  :  :1、组?团,不少于0.5m2】/人小区《(含组团《)不少于1m2/人!居住区(含小—区与组团)不少于】1.:5m2/人旧区改建!可酌:情,降低但不得低于相】应指:标的70% — ,     2【、居住?小区内每块公共绿地!面积应不小于400!m2公?共绿地内的绿化种植!面积不小《于70% 》 【第五条 》 城市建《设项:目配:套绿地面积计算【规定: , ?   (一)—配套绿地面积指垂直!投影面?积不以表面积—计,算, ?  :  :(二)配套绿地面积!距多层及以下建构筑!物,外墙1米起算距高】层建筑物外墙1【.5米起算》如建筑物底》层架空的内》部绿化与外部绿【地连为一体》。的自架?空底层建筑物外墙】基起算绿《地面积 —  :  (三)泸—州市城市总体规划】、绿地系统》规划、分《区规划和详》细规划中《确定的公园绿地【。、防护绿地、生【产,绿地:、风:景林地为城》市规划绿地》城市:建设项目的建—设不得占用规划【。。绿地规划《绿地不得《计入建设项目配套绿!地面积 】   (四)各种】类型的运动场—地建设用地内的【。游泳池、消防水【池,。等水体不计入配【套绿地面积》  —  (?五)人工景》观水:体面积可记入配套】绿地其面积不得【大于配套绿地面【积的10《% : ,。    》(六)?建设:用地范围内项目内部!道,路的:行道树?按1.5 》m2/株计入绿【地面积 《 ,    (七】)植草砖铺地—。及其缝隙内的—少量绿化不计入【配套绿地面积居住】区内种植《乔木的室外停车场以!种植槽方式种植乔】木的种植槽面—积按实际《面积计算配套绿【地种植乔木》胸径:。大于8厘米的按实际!覆盖面积的70%】计入配套绿地面积 ! ? 第》六,条 : 地下架空平台】折算:公共绿化面》积的规?定   】 (一)地下架空】平台绿化《是指全地下或半【地下建构《筑物顶层上面具有一!。定覆土深度》的绿化形《式其中半地下的应】与城:市,。道路相联系至少有一!面与城市道路标高基!本一致?并具:有公共性《 ,   》 (二)地下架【空平台绿化可按【不,同情:况、不同《比例折算公共—绿化面积《     】1、种植土层深度大!于1.5米》的按实际植物种植】面积的100%【折,算公共?。绿化面积; —   》。 , 2、种《植土层深度大—。于1.0米、小【于,1.5米的按—实际植物种植面【积的60%折算公】共绿化面《积; —    3、种植】。土层深度《。大于0.4米、小于!1.0米的按—。实际植物种植面【积,的2:0%折算公共绿化】面积 》 : 第七》条 建设项目临!。城市主干《。道配套绿地建设【的规定  !  (?一)当临城市30】米,宽以:上道路建设时除【满足各项管理技术指!标外绿化用地—。宜临道路设置 !    (》二)超过10米【(含10米)的后】退道路红线部分应做!景观:。环境设计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批,完成相关的施—工图设计其中绿地面!积不小于后退道路红!线部分?面积的35%道路】转角处?应设置街头绿地 】 ?   (三》)区域之间分隔【应,采,用透空栏杆、—绿,篱、绿化、》水景:。等形式禁止采用实】体围:墙建筑?基地临道路不宜设置!围墙若因客观条件必!。须设置时应当采【用透空栏杆》、绿篱、绿》化等形式 ! 第八》。条 建设《项目配套《绿地种植规定 【    (【一)绿地种植应符】。。合批准的《配套绿地《种植设?计方案  】  (二)行道树】定植株距46—米,行道:树规格(胸径)【主干道?不,低于15厘米—次干道不《低于8厘米小区道不!低于6厘米行道树应!设置树池树池—。内径为?1米:1.5米 【    (三)乔】灌,木要求长势良好【规格:符合要?求成:活率9?。5%以?上地被植《物(草坪《)要求无杂草种植】覆,盖率达到9》5%以上 】 第九—条 本规定》由泸州?市规划建设》局负责?解释 【 第十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30日!后,正式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