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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城市建设项目配】套绿地管《理,技术规定(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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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规建〔2007!〕169号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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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 为落实泸州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贯《彻泸州市《城市绿线管理—实施办法进》。一步规范城》市建设项目配套绿地!。的规划建设管—理,根据四川省》城市园林《绿化条例和国家【相关规范结合泸【州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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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的城市建—设项目配套》绿地是指城》市工:业、民用、商业【、市政、公共—设,施等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和改建项目依—法按规?定建设的《绿地凡在本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各类建设》项目的配套绿地的规!划建设均《应执行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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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条 》 配套绿地建设应!坚持与建设项—目同步设计、同步】实施、同步竣工【的原则
】 在建设项【目方案审《查阶:段建设单《位应同步报送—。环境:设计方案由规划部】门审定明确绿地率、!人平:公共绿地指标、环境!景观设施内容在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查、:施工图审查阶段应】将环境设计作为审查!的必备内容
【。 《 :城市建设项》目配:套绿地绿化工程【的设计和施工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和,施工单位承担
! 建—设项目配套》绿地应严格按批准】的环境设计方案保质!、保量?建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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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条 城市建!设,项目应按四川省【城市园林《绿化条例以及泸【州市城市规划—技术:管理规?定的规定建设足额配!套绿地绿地率—=城市建设项目【配套绿地《面积:/城市建设项—目建设用地总面积×!100%
! (一)各类新】建居住?区城市建设》项目:绿地:率新区不低》于35%《旧城:不低于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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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旧:城改造区、仓—储,、城市商业区内的】大中型商业》和服务?设,施绿地率不低于20!%;
【。 (三)学—校、医院、机关【团体、公共设—施、:部队等单位绿地率不!低于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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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工业企业绿地率不低!于25%;
! ?(五)居住区公【共绿地面积指—标
!1、组团不》少于0.5m2【/人小区(》含组团)不少于1m!2/人居《住区(含小区与【组团)不少》于1.5m2/【人旧区改建》可酌情降低但不【。得低于相应指标【的70%
】 2、居【住小:区,内,每块公共绿地面【积,应不小于400m】2,公共绿地内的—绿化种植面积不小于!70%
! 第?五条 城市【建,设项目配套》绿地面积计算—规,定
》 (一》)配套绿地面积指垂!直,投影面?积不以表面积计【算
】(,二)配套《。绿地面积距》多层及以下建构筑】物,外墙1米起算距高层!建筑:物,外墙1.5米起算如!建筑物底层》架空的内《部绿化与外部绿地】连为一体的自架空】底层建筑物外—墙基起算绿》地面积
【 (三)泸【州市城市总体规划、!绿地系统规划、【分区规划和》详细规划中确—定的公园绿地—、防护绿地》、生产绿地、风景林!地,为城市?规划:绿地城市《建设项目的建设【不得占用规划—绿地规划《绿地不得《计入:建设项目配套绿地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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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各《种类型的运动场地建!设用地内的游—泳,池、消防水池等水】体不计入配套—绿,地面积
【 ? (五)人工景观水!。体,面积可?记入配套《绿地其面积不得大于!配套:绿地面积的》10%
】 (六《)建设用地》范围内项目内部【道路的行道树按【1.5 m2/【株计入绿地面积 】
《 : ,(七)植草砖铺地及!其缝隙内的少—量绿化不计入配套】绿地面?积居住?区内种?植乔木的《室外停车《场以种植槽方式【种植乔木的种植槽】面积按实际》面积计算配套绿【地种植乔木胸径大于!8厘米的按实际覆】盖面积?。的70?%计入配《套绿地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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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条 ? 地下架空平—台折算公共绿化面】积的规定 》
【(一:)地下架空平台绿】化是指全地下—或半地下建构—筑物顶层《上面:具,有一定覆土》深度的绿化》形式其中半地—下的应与城市道路】相联系至少有一面与!城市道路标高基本一!致,并具有?公共性
! ,(二)地下》架空平台绿化可【按不同?情况、不同比例【折算公?共绿化?面积
】 1、种植土层深!度,大于1.《5米的按实际—植物种?植面积的100%折!算公共绿化面—积;
》 2、种】植土层深度大—于1.0《。米、小于1.5米】的,按实际植《物种植面积的—6,0%折算公》共绿化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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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种植土层深【度大于?。0.4?米、小于1.—0米的按《实际:植,物,种,。植面积的20%折算!公共绿化《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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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 ?建设项目临城市【主干道配套》绿,地建设的规》定
!(一:。)当临?城市30米宽—以上道?路,建设时除满足各项管!。理,技术:指,标外绿化用地—宜临道路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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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超过10米(含!10米)的后退道路!红线部分应做景【观环境设计》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批完成相关的—施工图设计》其中绿地面》。积不小于《。后退道路红线部分】面积的35%—道路转角《处应:设置街头绿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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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区域之间分隔【应采用透空栏—杆、:绿篱、?绿化:、,水景等形式禁止采用!实体围墙建筑基地临!道路不宜设置围墙】若因客?观条件必须设置时】应当采用透空—。栏杆、?绿篱、绿化等—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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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 建设项《目配套绿地种植规】定
? (一【),绿地种植应符合批】。准的配套绿》地种植设计方案
! ? (二)》行道树定植株距【46米?行道树规格(胸径)!主干道不低》于1:5厘米?次干道不《低于8厘米小区【道不低于6》厘米行道《树应设置《树池树池《内径为1米1.【5米
【 :(三)乔灌木要【求长势?良好规格《符合要求成活率【9,。5%:以上地被《植物(?草坪)要求无杂【。草种植覆盖率达到9!5%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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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九条 本规【定,由泸州市规划—建设局?负,责解释
!第十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30日后【正式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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