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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泸州》市城市建《设项目配套》。。绿,地,管理技术规》定(试行) 】 泸规建〔200!7〕1?69号发 — 第一《条 为落实泸州!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贯彻泸州市城市绿!线管理实施办—法进一步规范城【市建设项目配套【绿地的规《划建设管理根据四川!省,城市园林《绿化条?例和国家相关规范】。结合泸州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 , 第二】条 ? ,本规定所称的—城市建设项目配套绿!地是指城市工业【、,民用、商业、市【。政、公共设施等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和《改建项目依》法按规定建设的【绿地凡在《本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各,类建设项《目的配套绿》。地的规划建设均应】执,行本规定 】 《第三条 配套绿!地建:设,。应坚持与建设—项目同?步设计、同》步实施、同步—竣工的原则 】    《 在建?设项:目方案?审查阶段建设单位】应同:步报送环《境设计方案由规划部!门审定明确绿地【率、人平公》共绿地?指标、环境景—观设施内容在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查、?施工图审查阶—段应将环境设计【作为审查的必—备内容 》     —城,。市,建设项?目,配套绿地绿化工程的!设计和施《工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和施工单【位承担?  》 ,  建设项目配套】绿地应严格按批【准的环?境,。设计方案《保质:、保:量,。。建成 》 》第四条 城市建【。设项目应按四—川省城市园林绿化】条例以?及泸州市城市规划技!术管理规定的—规定建设足额配套绿!。地绿地率=城市【建设项目《配套:绿地面积/城市建设!项,目建设用地总面积×!100% 【    (》一,)各类?。新,建居住区城市建设】项,目,绿地:率新区不低》于3:5%旧城《不低于?30% 》。    (二)旧!城改造区、仓—储、城市商业区内】的大中型《商业和服务设施绿】地率不低于20【%,; 《    《(三)学校、医院、!机,关团体、公共设【。施、部队等单位绿地!率不低于35%; ! , :   ?(四)工《业企业绿地率—不低于25%; !    (—五)居住区》公共绿?地面积指标 】     1、组团!不少于0.》5m2/人》小区(含组团)【不少于1m2/【人居:住区(含小》区与组团《)不少于1.5【m2/人《旧区改建可》。酌情降低但不得【。低于相应指标的70!% ?     —2、居住小区内每块!公,。。共,绿地:面积应?不小于4《00m2公共绿地内!。的绿化种植面积不】小于70% !。 : , 第五条 》 城市建》设项目配套绿地面积!计算:规定 —   (一)配【套绿地面积指—垂直投影面积—不以表面积》计算 ? :    《(二)?配,套绿地面积》距多:层及以下建》构筑:物外:墙1米起算距—高层建?筑物外?墙1.5米起算如】建筑物底层架空【的内:部,绿化与?外部绿地连为一【体,的自架空底层建【筑物外墙基》起算绿地面积— ,  《  (三)》泸州:。市城市总体规—划、绿地系统—规划、分区规划和详!细规:划中确定《的公园绿《地、防护绿地、【生产绿地、风景林】地为城市规划绿【。地城:市建设?项目的建设不得【占用规?划绿地规划绿—地不得计入建设【项目配套绿》地面积 【  :  (四)各—种类:。型的运动《场地建?设用地内的游泳池、!消防水池《等水体不计入配套】绿地面积 【    (—五):人工景观水体面积】可记入配套绿—地其面?积不:得大于配套绿地面】积的10% — ?   ?(六)建设用地范围!内项目内部道路的】。行道树按1.5 】m2/株《计,。入绿地?面积 《 ?   (七)植草砖!铺地及其缝隙内的】少量绿化不》计入配套绿地面【积居:住区内种植》乔木的室外停车场】以种植槽方式—种植:乔木的种植》槽面积?按实际面积计算配套!绿地种植乔》。木,胸径大于8》厘,米的按实际覆—。盖面积的7》0%计入《。配套绿地《面积: 】第六条? 地下架—空平台?折算公共绿》化面积?的规定? 》。   (一》)地下架空平台【绿化是指全地下或】半地下建构筑—物,顶层上?面具有一定覆土深】度的绿?化形:式其中半《地下的应与城市【。道路相联系至少有一!面与城?。市道路标高基—本一致并具有公共性!    (二!)地下?架空平?台绿化可按不同情】况、不同比例折算公!共绿化面积 !   ? 1、?种植土层深度大于】1.5米的按实际植!物种植面积的10】0%折算公》共,绿化面积; 】  :   2、种植【土层深度大于1.】。0米:、小于?1.5米的按实际】植物种植面积的60!%折算?公,共绿:化面:积; —    3、种【植,土层深度大于0.】4米、小于1.0米!的按实际植》物种植面积的—20%折算》公共绿?化面积 ! :第七:条 建》设项目临城市主干】道配套绿地》建设:的规:定 ?    (一)!当临城市30米宽】。以上道路建》设时除满《足各:。项管理?技术指标外绿化用】地宜临?道,路设置   !。 ,(二)超过1—0米(含10米【)的:后退道路红》线,。部分应做景观环境设!计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批完成相关—的施工图设》计其:中绿地面积》不小于后退道—路红线部《分面积?的35%道路转角】处应设置街》头绿地 【   (三)区域之!间分:隔应采?用,。透空栏?杆、绿篱、绿化、水!景等形式禁止采【用实体围墙》建筑基地临道路【不宜设?置围墙若《因客观?条件必须设置时应当!。采用透空栏杆—、绿篱、绿化等形】式 》 第八条 建!。设项:目配套?绿地种植规定—    (一!)绿地种《。植,应符合批准的—配套绿地《种植设计方案 !    《(二)行道》树定植株距》46:。米行道树规格(胸径!)主:干道不低于1—5厘:米,次干:道不:低于8?厘米小区道》不低于6厘》米,行,道树应?设置树池树》池内径为1米1.5!米  —  (三)乔灌【木要求长势良好规】格符合要《求成活率《95%以上》地被植物(》草坪)?要求无杂草种—。植,覆盖率?达到:95%以上 — ? 第九条 】本规定由泸州市规】。划建设局负责解释】。 《 :第十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30日后正】。式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