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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泸州市关于印】发泸州市城市绿线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 ,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 ?   ? 泸州市城市绿线管!理实施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 二○》○,六,。年,九月八日 【 泸州市城市绿【。线管理实施办法 ! 第一条 》为建立和严格实【行城市绿线管理制】度,切实保障泸州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的?实施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绿化建设的通知!和建设部《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城市绿线是指城市!各类绿地范围—。以及:对城市生态和景观】风貌产生积极—作用的区域的—控,制线分?为现状绿《。线和规划绿线 !     现状【绿线是指现有已【经,建成的各类》城市绿地《范围界线《规划绿线是》指规划规定的各类】。城,市绿化用《地以及根《据规划需要进—行控制的对》城市:。生态和景观产生【积,极作:用的:区域:的控制线 — , , 第三—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城市绿线的划】。定和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 》第四条 《泸州市?规,划建设局负》责全市城市绿线【的监督和管理工作】。    【 各: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各】县城:市绿线的划》定和管理工作— : 《 第五条》 各级?城,市,建设主管部门应【组织编制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城》。市绿地系统规划是】城市总体规划—的组成部《分应确定城市绿【化目标和布局规【定城市?各类绿?地的控制原则按照规!。定标:准确定绿《化用地面积分—层次:合理布局公共绿地确!定,防护绿地、》。大,型公:共绿地?等的绿线城市总体】规,划,、城市绿地系统【规划、?详细规划是》城市:绿线划定的主—要依据? — 第六条 —泸州市规划建设局负!责主城区现状绿线划!定   【  各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各县?本辖区城市》现状绿?线的划定并报市规划!建设局备《案 ? 》 第七条《 编制城市详细规】划应把规划绿线【划定:作为规划《。编制的专项内—容在成果中应有【单独的说明、—表格、图纸和文本】内容: ,     【规划绿线在》各城市详细规—划编制?过程:。中划定并在规—划报批程序》中一起?报批 —    《各级政府已批准【详细规划中》未划定规划绿线的由!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划定后按原【审批:程序报批 】 第》八条 城市》绿线的审批、调【整按照城市规划法、!城市绿化条》例的:规定进行 】 第》九条 城市规—划区内下列区域应划!定城市绿线 ! ,  (一)公园【绿地综合公园—(,全市性、区域性公】园)、社区公—园,(,居住区公园、小区游!园)、专类公园(】儿童公园、动物【园,、植物园、历史名】园、风景《。名胜公园、游乐【公园、其它》专类公园《)、带状《公园:、街旁绿地 !   (二》)生产?绿地苗圃、》花,圃、草圃等 】    (三—)防护绿地卫生隔】离带、道路防护绿地!、城:市,高压走廊绿带、防风!林、城市《组团隔离带 — ?。   (四)附属】绿地含居住绿地【、公共设施绿地、】工业绿地《、仓储?绿地、对外交—通绿地?。、道路绿地、市政】设施绿地《、特殊绿地等 !    (》五)其它绿》地对城市生》态环境?质,量,、居民休闲生—。活、城市景》观和生?。物多样性保护有直接!。影响的绿地包括风景!名胜区?、,水源保护区、郊【野公园、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林地、—城,市,。绿化隔离带、野生】动植物园、湿地【、垃圾填埋》场恢复绿地等 ! 第十条 !划定:的城:市绿线?应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核—准后的现状绿线由】城,市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登记造册!。编制控制图则设【告示牌规划绿线同】批准的规划一—并公布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登—记造册编制规划绿】线控制图并编制【分期实施计划 【 《。 第《十一条 居住—区绿化?、单位绿化及各类建!设项目的配套绿化】都要达到城市绿【化规划建《设指标的《规定的标准 【    》 配套建设》绿地:应当与建设工程【同步设计、同步【实施:。、同步?验收 ? ,     建设】。工程竣工后应对【配套建设绿地的绿】线进行核定未—达,到规划设计要求【的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予出具竣工验收备案!文件 】 第十《二条 城市绿线内】的用地不得改作【他用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以及批准的规【划进行开发建设有】关,部门不得违反规【定批准在城市绿线】范围内进行建—设 ?   《  因建设》。或者其他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占用城市绿线—内用地的《必须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在城市绿线—。范围内不符合规【划要求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应当逐步迁出或】。限期:。。拆除 【 第十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城【市绿地范围内进行】。拦河截溪、取—。土采石、设置—垃圾堆场《。、,排放:。污水以及《其他:对生态环境构—成破坏的活动 【 — 第十四条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对城市》绿线的控《制和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并】向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第十五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擅自改】变城市绿线内—土地用途、占用【或者破坏城市绿地的!由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城【市规划法、城市【绿化: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罚 】 第十六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在城市绿《地范围内进》行拦河截溪、取土】采石、设置垃—圾堆场?、排放污水》以及:其他对?城市生态环境—造成:破坏:活,动,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 第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在:已经划定《的城市绿《。线范围内违反规【定审批建《设项目的对有关责】任人员由有》关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 筹十八条 建】设、:。土地等?行政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对主管人《员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