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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泸州》市关于?印发泸州市城市绿】线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    泸州市】城,市绿线管理实施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六年九月八》日 《 泸州市城市绿线管!理实施?办法 第一条 !为建立和严格实行】城市绿线管理制度切!。实保障泸州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的【实施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绿化?建,设的通知《和建设部《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城市绿线是指—城市各?类绿地范《围以及对城市—生态和?景观风貌产生积极作!用的:区域的控《制线分为现状绿线和!规划绿线  !   现状绿线是指!现有已?经建成的各类城市绿!地,范围界线规》划绿线是《指规划规定的各【类城市绿化用地以】及根据规划需要【进行控?制的对城市生态和】景观产生积极作【用的区域的控制【线 — 第三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城市绿线的划定!和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 第四条 泸州市规!划建:设局负责全市城市绿!线的监督和管理工作!     】各,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各【县城市绿线的—划定和管理工作 】 【第五条 各》级城市建设主管部】门应组织编制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城市绿—地系统规《。划是城市总体规划的!组成部分应确定城市!。绿化目标和布局规】定,。城市:各类绿地的控制原则!按照规定标》准确定绿化用地面】积分层次合理布【局公共绿地确定防】护绿地、大型公共绿!地等的绿线城市总体!规划、城市绿地【系,统规划、详细规划是!城市绿线划定—的主要?。依据: ? 第六条】。 泸:州市规划建设局负】责主城区现状—绿线:划定   】  各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各县本辖区城市现!状绿线的《划定并报市规划【建设局备案 【 ,。 第七条】 编制城市详细【规划应把规划绿线划!定作为规划编—制的专项内容在【成果中应有单独的说!明、表格、图纸【和文本内容 !    规划绿【线在各城市详细规】划编制过程中—划定并在规划报批】程序中一起报批【 :   《  各级政府已批】准详细规划》中,。未划定规划绿—线的:由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划定后按》原审批程序》报批 《 第八】。条 城市绿》线的审批、调整按照!城市规划《法、城市绿化条例】的规定进行 — 》 第?九条: 城市规划区内【下,。列区域应划》定城市绿线 !   (一)公园】绿地综?合公:园,(全市性、》。区域性公园)—。、社区公园(居住】区公园、小区—游园)、专类—公园(儿《童公园、动物园【、植物园《、历史名园、风【景名胜公园、游乐公!。园,、其它专《类公园)、带状公】园、街旁绿地 】 :   (二)生产】绿地:苗圃、花圃、草圃等! ,    (【。三)防护绿地—卫生隔离带、道路】防护绿地、城市高压!走廊绿带、防风林、!。城市组?团隔离带 》    —(四)附属绿地含】居住绿地《。、公共设《施绿:。地、工业绿地—、仓储?绿地、对外交通绿】地、道?路绿地、市政设施】。绿地、特殊》绿地:等  —。  (五)》其它绿地对城—。市生态环境质—量、居民《。休,闲生活、《城市景?观和生物多》样性保?。护有直接影响—的绿地包括风—景名胜区《、水源保《护区、郊野公园、】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林—地、城市绿化隔离】带、野生动植—物园、湿地》、垃圾?填埋场恢复绿—地等: — 第十《条 划定《的,城市绿线应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核《准后:的现状绿线由城市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登记?造册编制控制—。图则设告示牌规【划绿线同批准—的规划一并》公布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登记造册编!制规划?绿,线控制图《。。并编制分期实施计划! 》。 , 第十一条 居住!区绿化、单位绿化及!各类建设项目—的配套绿《化,都要达到城市绿【。化规划建设指标的规!定的标准 】    配套建【设绿:地应当与建设工程同!步,设计、同步实施、同!步验收   !  建?设工:程竣工后《应对配套建设绿地的!绿线进行核定未达到!规划:。设计要求的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予出具竣工验收备】案文件 《。 ? ,。 第十二条 城!市绿线?。内的用地不得改作他!用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以》及批准?的规划进行开—发建设有关部—门不得违反规—定批准在城市绿线范!围内进行建设 】     因建设!或者:其他: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占用城—市绿线内用地的【必须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在城市绿线范围内不!符合规划要求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应:当逐:。步迁出或限》期拆除 — 第十【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城市绿地范!围内进行拦河截【溪、:取土采?石、设置垃圾堆场、!排放污水以及—其他:对生态环境》构成破?坏的活动 ! ?第十四条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对城市《绿线的控制和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并向》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 ,。 ,第十五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擅自改变城市【绿线内土《地用途?、占用或《者破坏城市绿地的】由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城市规划》。。。法、城市绿》化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罚 》 第十六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在城市绿!地范围?内进行拦河截溪、取!土采石、设置垃圾堆!场、排放污》水以及其《他对:城市生态环境—造成破坏《活动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 第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在已《经划定的城市—绿线范围内》违,反规定审批建设【。项目的对有关责【任人:。员由有?关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筹十八条】 建设、《土地:。等,行政: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对主管!人员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