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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关于】印发泸州《市城市绿线》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
》。 ?泸州市城市绿线管理!实施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 , 二○○《六年九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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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城市绿线管!理实施办法
第!。一条 为建立和【严,。格实行城市》绿线管理制度切【实保:障泸州?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的实施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绿化建设的通知】和建:设部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制定本实施办】法
】 第二?条, 城市绿线是指城市!。各类绿地范围—以及对城《市生态和景》观,风貌产生积极作用】的区域的控》制线分为现状绿线】和规划绿线
【 现状】绿线是指现有已经建!成,的各类城市绿地范】围界线规划绿线是】指规划规定的各【类城市绿《化用地以及根据规】划需要?进行控制《的对城市生态和景】观产:生积极作用的区【域的控制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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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城?市绿线的划》。定和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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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泸州市规划建设局!。负责全市城市—绿线的监《督和管理《工作
】 各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各县城市绿!线的划定《和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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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各级城市建设!主管部门《应组织编《制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城市绿地系》统规划是城市总体规!划的组?成部分应确定—城市:绿化目标和布局规定!。城市各类绿地的控】制原则按照》规定标准确》定绿化用地面积分层!次合理布局公共绿】地确定防《护,绿地、?大型公?共绿地等的绿线【城市总体规划、城市!绿地系统规划、【详细规划是城市【绿线划定《的主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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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泸州市规划】建设局负责主城【区现状?绿线划定《
【。 各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各县本辖区城【市现状绿《线的划?定并报市规划—建,设局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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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 编制城市详!细规:划应把规划绿—线划定作为规—划编制的《专项:内容在成果中—应有单独的说—明、表格、图纸【。和文本内容
【 规【划绿线在各》城市详细规划—编制过?程中:划定并在规划报批】程序中一起》报批
》 各—。级政府已《批,准详细规划中未划】定规:划,绿线的由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划定后按原审批!程序报?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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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八条 城市绿线】的审批、调整按照】城市:规划法、《城,市绿化?条,例的规定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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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九条 ?城市规划区内下列】区域应划定城市绿】线
《 《(,一)公园绿》地,综合公园(》全市性、区域性公园!)、社区公》园(居住《区,公园、小区游园【)、专?类公园?(儿:童公园、动物园、植!物园、历史名—园、风?景名胜公园、游乐】。公园、其它》专类公园)、—带状公园、街旁绿】。地
【 (二)生产—绿地:苗圃、?花圃、草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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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防,护绿地卫生隔离带】、道路防护》绿地、城《市高压?走廊绿带《、防:风林、城市组团隔】离带
】 ,。(,四)附?属绿地含《居,住绿地、公共—设施绿地、工业【绿地、仓储绿地、对!外交通绿地、道路】绿地、市政设施绿】地、特殊《绿地等
! (五)《其它:绿地:对,城市生态环境—质量、?居民休?闲生活、城市景观】和生物多样性保护有!直接:影,响的绿地包》括风:景名:胜区:、水源保护区、郊野!。公园、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林地、城市绿】化隔离带《、野生动植物园【。、湿地、《垃圾填?埋场恢?复绿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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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 划定!的城:市绿线应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核准后的》现,状绿线?由城:市,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登记造册编制控】制图则设《。告,示牌规划绿线同批】准的规划一并公布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登记造册编制规划绿!线控制图《并编制分期实施计】划
!。第,十一条 居住—区绿化、《单位绿化及各类【建设:项目的配套绿化都】要达到城市绿化规】划建设?指标的规定》的标:准
!配套建设绿地—应当与建设工—程同:。。步设计、同步实施、!。同步验收
【 建设工】程竣工后应对配套建!设绿地的绿线进行核!定未达?到规划设《计要求的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予出—具,竣工验收备案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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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条 城《市绿线内的用地【不得改作他用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以及批准的规划进!行开发?建设有?关部门不《得违:反规:。定批准在《城,市绿线范围内—进行建设
—。。 ?。 ,。 :因建:。设或:。者其他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占—用城市绿《线内用地的必须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在城市绿》线,范围内?不符合?。规划要求《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应当—逐,步迁出或《。。限期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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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城,市绿地?范围内进行》拦河截溪、取—土采石、设置—垃圾:堆场、排放污水以及!其他对生态环境构成!破,坏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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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条【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对城市绿《线的控制和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并向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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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五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擅自改变!城市绿线内土—地,。用途、占用或者【破,坏城市绿地的由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城市规划法、城市绿!化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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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六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在城市绿!地,范围内进行》拦河截溪、》取土采?石、:设置垃圾堆场、排放!污水以及《其他对城《市生态环境造成【。破坏活动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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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在!已经划定的城市绿线!范围内违反规—定审批?。建设项?目的对有关》责任人员由》有关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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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筹十八条 》建,设、土地《等行政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对主管?人员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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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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