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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泸州市关于印】发泸州市城》市绿线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
泸州市城!市绿线管理实施【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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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六】年九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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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城市绿】线管理实施办—法
第一条 】。为建立?和严格实行城市绿线!管理制度切实—保障:泸州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的实施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绿化建设的通知和建!设部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制定本【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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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城市绿线【是指:城市各类《。。。绿地范围以及—对城市生态和景观】风貌产生积极—作用的区域的—控制线分为现状绿】线和规划绿线—
《 ? 现:状绿线是指现有【已经建成《的各类城市绿—地范围界线规划绿】。。线是指规划》规定的各类城市绿化!用地以及根据规【划需要进行控制【的对城市生态和景】观产生?积,极作:用的区域的控—制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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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城?市绿线的划定和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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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条 泸州市】规划建设局负责全】市城市绿线的监【督和管理工》作
? 》 各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各县城市绿线的划】定和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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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各,级城市建设主管【部门应组织》编制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城市绿地【系统规划是城市【总体:规划:的组成部分应确定】城市绿?化目标和《布局:规定城市各类绿地的!。控制原则按照—规定标准确定—绿,化用地面积分层次合!理,布局公共《绿地确定防护绿【地、大型公共绿地】等的绿线城市总体规!划、城市绿地系统规!划、详细《规划:是城:市,绿线划定的主要依据!。
— 第六条 —泸,州,市规划建《设局负责主城区【现状绿线划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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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各县本《辖区城市现状绿线的!划,定并报市规划建设】局备案
! 第七《条 编?制城市详细》规,划应把规划绿线【划,定作为规划编—制的专项内容在成果!中应有单独的—说明、表格、—。图纸和文本内容【
《 规》划,绿线:在各城市详细规划】编制过程中划—定并在规划报批【程,序中一起报批
】 —各级政府已批准详】细规划中未划定规划!绿线的由《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划定?后按原审《批程序报《。批
【 第八条》 城市?绿线的审批、调【整按照城市规划【法、城市《绿化条例的规定进行!
第!九条 城市》规划区内《下列:区域应划定城市绿】线,
【(一)公园绿地综合!公园(全市性—、区:域性公园)、社区公!。园(居住区公—园、:小区游?园)、专类公园【。(儿童公园、动物】园、植物《园、历史名园—、风景名胜公园【、游乐公园、其【它专类公园)、【带状公?园、街旁《绿地:
》 :(,。二)生产绿地苗【圃、花圃《、草圃等
】 (三)防护】绿地卫生隔离带【、道:路防护绿地、—城市高压走廊—绿带、防风林、城】市组团隔离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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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四?),附属绿地《含居住绿《地、公共设施绿地】、工业绿地、仓【储绿地?、对外交通绿地、】道路:绿地、市政设施绿】地、:特殊绿地等
】 : , (五)其它绿地】对,城市生态环境质【量、居民休》闲生活、城》市景观和《生物多样性保护有】直接影响的》绿地包括风》景名胜区《、,水源保护区、郊【野公园、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林地、城《市绿:化隔离带《、野生动植物—园、湿地、垃圾填】埋场恢复绿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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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 划】定的城市绿线应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核准后的现状绿线】由,。城市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登记造?册编制控制》图则设告示牌规划】绿线:同,批准的规划一并【公布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登记【造册编制规》划绿线控制图并编制!分期实?。施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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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 居住区【绿化、单位绿化及】各类建设项》目的配?套绿化都要达到城市!绿化规划建设—指标:的规定?的标准
】 , 配套建设绿【地应当与建》设工程同步》设计、同步实施、】同步验收
— ?。 , 建设工程竣工后!应对配套建设绿【地的绿线进》行核定未达到—规划设计要求的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予—出具竣工验收—备案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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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条 城市绿》线内的?用地不得改作—他用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以及批!。准的规划进行—开发建设有关—部门不得违反—规定批准在城市绿线!范,围,。。内进行?建设:。
因!建设或者其他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占用城?市绿线内用地的必须!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在,。城市绿线范围内不符!合规划要求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应,当逐步迁《出或:限期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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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城市绿地范—围内进行拦河截【溪、取?土采石、设》。置垃圾堆场》、排放?污水以及其》他对生态环境构【成破:坏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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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条【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对城:市,绿线的控制和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并向: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 第:十五: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擅自】。改变:城市绿线内土地用途!、占用或者破坏城市!绿地的?由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城市规划法、!城市绿化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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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在城市绿《地范围内进行拦河】截溪、取土采—。。石、设置垃圾—。堆场、?排放:。污水以及其》他对城市生》态环境造成破坏【活动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 第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在已经划定的【城市绿线范围内违反!规定审批建设项目】的对有关《责任人员由有关【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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筹】十八条 《建设、土地等行【政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对主管人—。员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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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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