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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预】。拌商品混《凝土质量监督管【理,办,法(试行) ! 第一条 为了加强!预拌商品《混凝土的《质量管理《确保建设工程—质量:根据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预】拌商品混凝土管【理,办,。法(恩施州政发[】2006]6号【)及现行的国家【、省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 第二【条 预拌商品混凝】。土生产、销售、【运输和使用过程【中的质量管理—适用本办《法 】 ,第三:条 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州预拌】商品:混凝土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预拌商品混凝土!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    州、县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配合做好预【拌,商品:混凝土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对预拌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所使用的主要原【材料:执,行国家?标准情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对所—生产的产品实施定期!监督检查接受社【会对预拌商》品,混凝土产品质—量的投诉和举报 】。 ? 第四条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负《责预拌?商品混凝土质—量,监督管理的具体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检查预拌》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的质量保证【体系的运行状况并】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    (二)对!预拌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所使用—的主要原《材料执行《国家标准情况进行检!查并可组织有—第三方检测机构【参与的对比试验并将!检查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布 】 ,  (?三)对预拌商—品混凝土生产及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予以纠正》。对重大质量问—题应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处理 第!五条 凡在本州行】政区域内《进行预?拌商品混凝土生产的!企业必须持有效的】资质证?书到:。州、县市工》程质:量监督站备案 】 《第六条 预拌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完善的预拌商!品混凝土生产的质量!保证体系制定—必要的技术》。管理:和质量检查制—度建立材料、生产、!。设,备,、销售四大台帐【严格按法律、法规】、规章、技术标准】和资质?等级要求《生产预拌《商品混凝土》 第【七条: 预拌商品混凝【。。土供需双方应按有关!规定签定供需合同】供需双?方须严格按合同【履约 【 第八?条 生产预拌商品】混凝土所用》的,。原,材料应当由》预拌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自行?采纳任何单位—不得指?定材料生产厂家有特!殊要求?的除:外 第】。九条 预《拌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应加强对原材料的】管理:所有原材料必须【根据相关技术—。标准的要求进行验收!和检验做到合格证】与检测报告对—应并有记录检—验合格后的方—可使用验收》和检验资料存档备】查出现不合格—的,原材料和成品—。的质量信息应及【时报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并附加相应的【检,验报:告 :。 第十条 !预拌商品混凝土【必须使用散装—水泥 】第,十一条 预拌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的混!凝土专?项,实验:。室必须?通过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计量认证【并取得计量合—格证试验《室应实行主任—负,责制并设《有专:职技:术(质保)负—责人主要人员变【更时应?及时将变动后的【。相关材料报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备案应!将试验任务》量的30%对外送检!由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检测?委托合同和检测资料!应存档备查》 第十】二条 预拌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应【对主要设《备,进行:定期保养和维修【保持:设备完好搅拌—楼计量设备的精【度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规定《计量器具除按有关】规定委托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进行】检定外还《应做好企业》的自检?工作: 《 第十《三条: 预:拌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应?当加强对员》工的岗位培训及【继续教育材料员、】检测:员、质检员必须【经,过培训后持证—上岗 】第十四条 预拌商品!混凝土的质量检【验分出厂检验和【交,货检验?。。。 ?    (一)出厂!检验预拌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应当?设置专人根据技术标!准和:合同要求对出—厂的商品混凝土的拌!合物性能和强度【。等进行?出厂检验检》验结果应作记录并存!档备查拌合》物性:能不符合要求—的商品混凝土不得出!厂,  》  (二)交货检】验交货检验》应,有供:需双:方代表参加混凝【土试样应在交货地】点见证取样进—行标准养护后送【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验! 《 第十《五,条 预拌商品混凝土!进入:施工现场时施—工单位应在监理【。单位的监督下—会同生产《单,位对:。。进场:的每一?。车预:拌商品混凝》土进行联《合验收验《收合格后施工、监】理及生产《企,业的相关人员应【在预拌商品混凝土】交货:检验记录上》会签验收内》。容包括 》    (一)确!认预拌商品混凝【土的强度等级、数】量有特殊要求—的混凝土应记录相应!的技术?。参数:  》  (二)查验预拌!商品混凝土的拌和】时间记录搅》。拌运输车的进场【时间:和,卸料:时间预拌商品混凝土!的运输?时间(拌和后至进】场时)超《过技:术标准或合同要求】的应当退货》  》  (三)测定预拌!商品混凝土的坍落度!混,凝土入?模时的坍《落,度不满足合》同要求时预拌—商品混凝土不得使用!施工:单位认为合》同,规定的?坍落度?。无法满足泵送要求而!需调整坍落度时在征!。得建设(《监理)单位》同意后?需重新?试配合格《方可通知《生产企业调整 【。   》 ,(,四,)检测预拌商—品混凝土拌和物的】性能验?收,完毕后施工单位应当!在建设?(监理)单位和生】产单位的见证下根】。据技术标准的要【求对进?场预拌商品混凝土】进,行见证取样》并编号待养护到【期后及时送检检验预!拌商品混凝土的强】度取样记录由—三方共?同会签混凝土拌和】物特殊要《求,项目的?检验按供货合同约定!进行: 第》十六条 工》程交工时有关—预拌商品混凝—土生产、《使用单位应提—供以下?资料 《    (一【)单位工程》商品混凝土的—用量汇总表 】  :  (?二)合同及合—同,。审查资料  !  (三)原—材料:出厂质量《合格:证明书   ! (四)原材料【检验、复验报告【 ,    (五】)混凝土配合比报】告 ?    (—六)混凝土》出厂检验《强度试?验报告、强度评定】统计结果《    (】七):交货:检验记录 — ,    (八)商品!混凝土出《厂质量合《格证明书(证明书中!。。必须填写混凝—土强度?等级入泵坍落—度、凝结时间、【泌水与?压力:泌水、表观密度【、含气量等拌和【物性能指标) 】  ?  (九)》商品混凝土交货检验!强度试验报告、强】度评:定统计结果 】 第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处理 】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