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预拌商》品混凝土质量监督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了加强预拌】。商品:。混凝土的质量管【理确保建《。设工程质量根据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预拌?商品混凝土管—理,办法(恩施州政发】[2006]6号】)及现行的国家【、省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
第二条 【预拌商?品混凝土生》。产,、销:售、:运输和使用》。。过程中的质量—管,理适用本《办法
》。
第三条 !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州预拌商品混凝土】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预拌商品混【凝土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
州、县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配合做好预—拌商品混凝土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对预!拌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所使用的主【要原材?料执行国《家标:准情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对所生—产的产品实施定期】监督检查接受社会对!预拌商?。品混凝土产》品质量的投》诉和:举报
【
第四条《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负责?预拌商品混凝土质】量,监督管?理的:具,。。体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
《 :(一)检查预—拌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的?质量保证体系—的运行状况并—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二)?对预:拌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所使】用的主要原材料执行!国家标准情》。况进行?检查:并可组织《有,第三:方检测机《构参与的对比—。试,。验并将?。。检查: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布 【
(三)】对预拌商品混凝【土生产及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予以纠正】。对重大质量问题应】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处理
【。
第五条 凡在【。本州行政区域内进】行预:拌,商品混凝土》生,。产,的企业必须持有【效的资?质证书到州、县市工!程,质量:监督站?备案 《
第》六条 预《拌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完善的预拌》商品混凝土生产的质!量保证体《系制定必要》的,。技术管理和质量【检查:制度建?立材料?、,生产:、设备、《销售四?大台帐严格按法律】、法规、规章、技术!标准和?资质等级要求生产】预拌:商品混凝土》
第七】条, 预拌?。商品混凝土》供需双方应按有关】规定签定供需合【同供需双方》须严格按《合同履约 —
:
第八条 生产】预拌商品混凝土所】用的:原材料应当》由预拌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自》行采:纳,。任何单位不得指【定材料生产厂家有特!殊要求的除外 【
第九【条 预拌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应加强对】原材料?的管理?所,有原材料必须根【据相:关技术标《准的要求进行—验收和?检验做到合》格证与检《测报告对应并有记录!检验:合格:后的:方可使用验收和【检验资料存档—备,查出:现不合格《的原:材料和成品的质量】信息应及时报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并附加相—应的:检验报告
【
第十条 预拌!商品混凝《土必须使用》散装水泥《
《
第?十一条 预拌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的》混凝土专项》实验室必须通—过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计量:认证并取得计量合】格证试验室应实行】主任负责制》并设:。有专职技术(—质保)?负责人主要人—员变:。更时应及《时将变动后的相关材!。。。料报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备案【应将试验任务量的3!。0%对外送检由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检?测,委托合同和》检,测资料应存》档备查 》
第十二条 !预拌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应对主要设备—进行:定期保养和维修【保持设备完好搅拌】楼计量?设备:的精度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规定计量器】具,除按有关规定委托】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进】行检定外还应—做好:企业的自《检工作 》
第十—三条 预拌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应当!加强:对员:工,的岗位培训及继【续教育材料员、检测!员、质检《员必须?经过培训后持证【上岗
】。第十四条 预拌【商品混凝土的—质量检验分出—厂检验和《交货检验
【
(一—)出厂?检验:预拌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应当设置《专,人根据技术标准和】合同要求对出—厂的商品混凝土【的拌合物《性能和强《度等进?行出厂检验检验【。结果应作记录并存档!备查:拌合物性能不—符合要求《的商品混《凝,土不得出厂
! (二)交货】检验交货检验应有】供需双方代表参加】混凝土试样应在交货!地点见证取》样进行标准养护后】送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验《
第十五!条 预拌商》。品混:。凝土:进入施工现场时施】工单位应在监理【。单位的?监,督下:。会同生产单位对进】场的每?一,。车预拌商品混凝土】进行联合《。。验收:验收合格后》施工、监《理及生?产企业的相关人【员应在预拌商—品,混凝土交货检验记录!上会签?验收内容包》括
《
:。 (一)》确认预拌商品混【凝土的强度等—级、数量有特殊【要求的混凝土应记录!。相应的技术参数【
— (二?)查验预拌商品【混凝土的拌和时【间记录搅拌》运输车的进场时间】和卸料时间预拌商品!混凝土的运》输时间?(拌和后至进场【时)超过《技术标准或合同【要求的?应当退货《
—。 (三)测定—预拌商品混凝土的坍!落度:混凝土入模》时的坍落度不满【足合同要求时预拌】商品混凝土不得【使用施工单位认【为合同规定的—坍落度无法满足泵送!。要求而?需调整坍落度—时在征得《建设:(监理)单位同意后!需重新试《配合:格方可?通知生产企业调整 !
(【四)检测预拌—商品混凝土拌和物】的性能验收完毕后施!工单位应当在建【设(监理)》单位和生产》单位的见证》下,根据技术标准的【要求对进场预拌商品!混凝土进行》见证取样并编号待】养护到期后及—。时送检检验预拌商】品混凝土的强—度取样记《。录由三方共同会签】混凝土拌和物—特殊要求项目的检验!按,供货合同约定—进行
第十】六条 工程》交工时有关预拌商品!混凝土生产、使用单!位应提供以》下资料 《
?。。 (一)单【位工程?。商,品混凝?土的用量汇总表 】 ,
: , (二)合—同及合同审查资料】。
《 (三》)原材料出厂质量合!格证明书《
?
? (四)原材料检验!、复:验报告 》
: (五)混【凝土配合《比,。报,告
》 (六)—。混凝土出厂检—验强度试《验报告、强度评定】统计结果《。
?
(七)交货!检验记录
【
? (八)商品—混凝土出厂质量合格!证明书(证》明书中必《须填:写混:凝土强度等》级入泵?。。坍落度、凝》结,时,间、泌水《与压力泌水、表观】密度、含气》量等拌和《物性能指标》)
》 (九)商品混!凝土:交货检验强度试【验报告、强》度评定统计结—果,。
《
:。第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处理
!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