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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预拌商品【混凝土质量监—督,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了》加强预?拌商品混凝》土的质量管理确【保建设工程质量【根据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预拌商品混凝土管!理办法(恩施州政】发,[20?06]6号)及【。现行的国家》、省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 —。 第:二,条 预拌商品混凝土!生产、销《售、运输和使用过】程中的质量》。管理适用《本办法? ? 》第,三条 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州预拌商【品混凝土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预拌商《品混凝土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     州【、县: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配:合做好预拌商—品混凝?土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对预拌《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所使用】的主要?原材料执行国家标】准情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对所生《产的产品实》施定期监督检查【接受社会对预拌【商品混凝土产—品质量的投》诉和举报 【 第四》条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负责预拌商品混凝】土质量监督管理的】具体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 , , ,  (?一)检查《预拌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的质量—。保,证体系的运行—状况并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   (二)对【预拌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所使用的主要原!材料执行国家—标准情况进行检查并!。可组:。织有第三方》检测机构参与的对比!试验:并将检查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布 — :。    (》三)对预拌商—品混凝土生产及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予以《纠正对?重大质量问》题应: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处理 — 》第五条 凡在本州行!政区域内进行—预拌商品混凝土生产!的,企业必须持》有效的资质证—书到州、《县市工程质量监督站!备案: 第【六条 预拌》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完善的预《拌商:品混凝土生产的【质量保证体系—制定必?要的技术管理和质量!检查制度建立—。材,料、:生产:、设备?、销售四大台—帐严格按《法律、法规、—。规章、技术标准【和资:质等级要求生—产预拌商品》混凝土 — ?第七:条 预拌商品—混,凝土供需双方—应按有关规》定签定供需合—同供需双《方,须严格按合同履约 ! : 第八条— 生产预拌》。。商品混凝土所用【的原材料应》当由预拌《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自行采纳任何】单位不得指定材料生!产厂家有《特殊要求的除外【 第九】条,。。 预:拌,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应加强?对原:材料的管《理所有原材料必须根!据,相关技术标准的要求!。进行验收和》检验做到合格证【与检测报《告对应并有记录检验!合格后的方可—使用验收和检验资料!存档:备查出现不合格的原!材料和成品的—。质量信息《应及时报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并附加【相应的检验报告 ! 第十—条 预拌商品—混凝土必须使用散】装水泥 》 第十一【条 预拌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的》混凝土专项》实验室?必须通?过,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计量认证并取得计】量,合格证试验室—。应实行主任负责【制并:设有专职技术(质保!)负责?人主要人《员变更时《应及时将变动后的相!关材料报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备案应将试》验任务量的30【%对外送检由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检测委托合同和【检测资?料应:存档备查《 : 第十—二,条 预拌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应》对主要?设备进行定期保养】和维修保持设—备完好搅拌楼计量设!备的精度《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规定计量《器具除按有关—规,。定委托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进行【检定:外还应?。做好企业的自检工】作 ? 第十—三条 预拌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应—当加强对员》工的岗?位,培训及继续教—育材料员《、,检测员、质》检员必须经过—培训后持《证上岗? 》 第十?四条 ?。预拌商品混凝—土的质量检验分出】厂检验和交货检验 ! ,   《。 (一?),出厂检验预拌—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应当【。。设置专人根据技术标!准和合同《要求对出《厂的:商品混凝土》的拌合物性能和强度!等进行出厂检验检验!结果应作记录并【存档备查《拌合物性《能不:符合要求的商品混凝!土不得?出厂    !(二)交货检验【交货:检验应有供需双【方代表参加》混凝土?试样应在《交货:地点见证取样—进,行标准养护后送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验 】 : 第?十五条 预拌商【品混凝土进入—施工现场时施工单位!应在监理《单,位的监督下会—同生:产单位对进场的每一!车,。预拌商?品混凝?土进:行联:合验收验《收合格后施工—、,。监,理及生产企业—的相关人员应在预拌!商品混凝土交货检】验记录上会签验收内!容包括 《    —(一)确认预拌商】品混:凝土的?强度等级、》数量有特殊要求的混!凝土:应,记录相应的技术【参数 《    (—二)查验预拌商品】混凝土?的拌和时间》记录:搅拌:运输车的《进场:时间和卸料时—间预拌商《品混凝土的运输时间!。(拌和后至进场时)!超过技术《标准或合同要求【的,。应,当退货 【   (三)—测定预拌《商品混凝土的坍落度!混凝土入模时—的坍落度不》满足合同要求时【预拌:商品混凝《土不得使用施工单位!认为合同《规,定的坍落度无法【满足:泵送要求而需—调整坍落度时在征】得建设(监》理)单位同》意后需?重新试配合格—方可通知生产企业】调整   】 ,(四)检测预—拌商:品混凝土拌》和物的性《能验收完毕》后施工单位应当在】建设(监理)单【位和生产单》位的见?证下根据技术标准的!。要求对?。进场预拌商品混凝土!进行见证取样并【编,号待养护到期后及】时送检检验预拌【商品混凝土的强度取!样记录由三方共同】会签混凝《土拌和物特殊要【求项目的《检验按供货合—同约定进行 【 第十《。六条 工程交工时有!关,预拌商品混凝土生】产、使用《单位应?提供以下资料 !    《(一)单位工程【商品混凝土的—用,。量,汇总表 《    —(二)?合,同及:合同审查资料 【    (三】)原材料出》厂质量合格证明书 !    (【四)原?材料检验《、复验报告 】    (五)混凝!土配合比报告 !    (六—)混凝土出厂检验强!度试验报告、强【度评定统计结果 】    (【七,)交货检验记录 】    (八】)商品混《凝土出厂《质量合格《证明书(证明书【中必须填《写混凝土强》度,。。等级入泵坍落度、】凝结时间、》泌水与压力》泌水:、,表观密度、含—气量:等拌和物性能指标)!    (】九)商品混凝土交】货,检验:强度试验报告、【强度评定《统计结果 》 《 第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处理 !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