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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城《市市容?。管理
—第七:条 城市《的道路、排水—、环卫?、照明、桥》涵、人防、》电力、邮政》、电讯、广告等公共!设施和建(》构,。)筑物以及集—贸市场、公》。共场所?等均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城市容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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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的城市】容貌:标准由?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第八条【 新建、扩建、改建!。的一切建(构)【筑物应当讲究建【筑艺术其《造型:、装饰等应》当与:周围环境相协—调现有建筑》物以及城市中—的市政公用设施应当!。保持外?型,完好、整洁》、美观并定期整【修、刷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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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 城市《的主:要街道临街建筑【物的阳台、平—台、外走廊》和窗外不得堆放、】吊挂:有碍市容《的物品?搭建:或者封?。闭阳台必须规范整齐!符合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
第十条 在市】区,运行的交通运输工】具应当保持外型完】好、车容《整洁货运车辆—运输的?液体:、散:装货物?应当密封《、包扎、覆盖不得泄!漏、遗撒不得造成】扬尘:污染市内车辆清洗站!(点:)应有?专门清洗《场,地和沉淀《(泥:、沙)设施不得在街!道,两侧随地冲洗车【辆,。
第?十一条 城》市市区内的工—程,施工现场必须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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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在批准的占地】范围内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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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材料、机具【。应当堆?放整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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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渣土应当!。及时清运《保持整?。。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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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运输建筑材料(【渣土)的《车辆出入施工现【。场应保持整洁禁止车!辆带泥进入城市道路!。;
【(五)防《止施工?用水随地漫流排入】城市污水系》。统的应当《经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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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工!地应当设置护—栏或者?围布遮挡;》临街建筑施工现【场围墙应白灰抹面】红砖盖顶;推广【。使,用景观隔离挡墙或专!用金属?隔,离板;护栏、围【布、围(挡)墙【及隔离板以外—不准:堆放物料《和杂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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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沙、【。渣土、?灰土、?石,灰、粉煤灰等易产生!扬尘的堆《放场地?必须设置围栏或采】取遮盖?、洒水等防止扬【尘的措施《;
(八【)停工场地》应当及时《整理并?作必要的《覆盖;竣工后应【当及时清理和—平整场地《。
第十二条—。 城市?道路两侧不准—进,行有碍市容》和环境卫生的生【产加工?、摆摊设点、店外销!售等活动
第十】。三条 ?有下列涉及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的?行为必须经》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方《可办理?其他行政许可—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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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在城—市悬挂张《贴设:置户外广告标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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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在城市主!要街道的临街建筑】。。。进行外部装修时【。占用城市《道路临时堆放物【。料有碍城市市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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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在—城,。市街:道,。两侧占用城市道路或!公共场?所搭建?临时建?筑物、构筑物—设置商亭、电—话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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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在城!市街道挖掘道路的;!。
(五)【。在城市桥梁上架设各!类市政管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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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条 在城市!内设置户《外广告?、标语牌、画廊、橱!窗、:标志牌?等应当?内容健康外型美观】用字规范《并定期维修、油饰或!者按期拆《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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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悬挂【张贴的标《语,、横幅等宣》传品应当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的要求过期》应当:及时撤除
—第,十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在【城市公共设施、市政!设施、建(构—)筑物以及树—木,上,喷涂、张贴》、,乱刻、乱挂和乱【。。写等
城市】公共设施、市—。政设施和建(构)筑!物上出?现喷涂、张贴、乱刻!、乱写?等现象的《由产权(经营)【管理:单位负责清》理、保洁;广告画】面上:的喷涂、《张贴由广告》公司负?责清理、《保洁:;背街小巷、居【民楼院的喷涂、张】贴由所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清理、保《洁
?第十六条 市城【区,。临街单?位实行门前》市容环境卫生—。保洁责任《制具体范围、内【容、标准和监督【管理措?施由市城市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第十—七条 市园林部【。门和城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对【所管:道,路的行道《树,、绿篱、花坛—(池)、草坪应【严,格管护保持整洁美观!。;枯:枝、坏?死的树木、绿篱、花!草应及时《清除、补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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