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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城市市【容管理?
第七条 城!市,。的道路?、排水、环》卫、照明、桥—涵、人防、电力、邮!政、电讯《、广告等公》共设施和建(构)筑!物以及集贸》市场、公共》场所等均《。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城—市容貌标《准
》本市的城市容貌标】准由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第—八条 新《建,、扩建、改建的一切!建(构)筑物应当】讲究建筑艺》术其造型《、装饰等应当与周】围环境相《协调现有建筑—物以及城《市中的市政公用设施!应当保持外型完好】、整洁?、美观并定期整修、!刷新
第九条 】城市的主要街道临】街建筑物的阳—台、平?台、外走廊和—窗外不?得堆放、吊挂有碍市!容的物品搭》建或者封闭阳台【必须规范整齐符合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
第十条 在市区!运行的交通运输工】具应当保持外型【完好、车容整洁货运!车辆运输《的液:体、:散装货物应当密封、!包扎、覆《盖不得?泄漏、遗撒》不得造成扬》尘污染市《内车辆清洗站(点)!应,有专:门清洗场地和沉淀】(,泥、沙)设施不得在!街道两侧随地—冲洗车辆
第十一!条 :城市市?区内的工程施工现】场必须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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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在】。批准的占地范围内】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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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材料、机!具应当堆《。。放整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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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渣》土应当及时清运保持!整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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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运—。输建筑材料(—渣土)的车》辆出入?施工现场《应保持整《洁禁:。止车辆带泥进入城】市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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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防止施工用水随【地漫流排入城—市污水系统的应当经!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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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工地应当设》置护栏或者围布遮】挡;临街建筑施工现!场围墙应白灰—抹面:红砖盖顶《;,推广使用景》观隔离挡墙或专用金!属隔离板;》护栏、围《布、围(挡》)墙及隔《离板:以外不准《堆,放,物料和?。杂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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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沙】、渣土、灰土、石】灰、粉煤灰等—易产生扬尘的堆放场!地必须设置围栏或采!取遮盖?、洒水等防止—。扬,尘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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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停工场地应!当及时?整理并作必要的覆】盖;竣工《后应当及时清理和】平整场地
第【十二条? 城市道《路,两侧:不准进行有碍市容】和环境卫生》的生产加工、—摆摊设点、店—外销售?等活:动
第十三条 有!下,列涉及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的行为必—。。须经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方可办理其他—行政许可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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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在城市?。悬挂张贴设》置户外广告》标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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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在城】市主要街道的—临街建筑《进行外部装修时【占用城市道路临时堆!放物料有碍城市市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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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在!城市:街道两侧占用城市道!路或公?共场所搭建临—。时建筑物、构筑【物设置商亭、电话】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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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在城市街道挖掘】道路:的;
(五)!在城市桥梁上架【设各类市政》管线的
第—十四条 在城—市内设置户》外广:告,、标语牌、》画廊、橱《窗,。。、标志牌等应当【内,容健康外型》美,观用字规范并定【期维修、油饰或【。者按期拆除 —
经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悬挂张贴的标【。语、横幅等宣传【品,应当: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的要求过期应当【及,时撤除
第—十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在—。。城市公共设施、【。市政设?施、建(构)—筑物:以及树木《上喷涂、张贴、【乱刻、乱挂和乱【写等:
城》市公共?设施、市政设—施和:建(构?)筑物上出现—喷涂、张贴》、乱刻、乱写等现】象的由产权(—。经营)管《理单:位负责清理、保洁;!广告画面上的—喷涂、张贴由广告】公,司负责清理、保洁】;背街小巷、—居民楼院的喷涂【、张贴由所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清理《、保洁
第—十六条 《市城区?临街单?位实行门前》市容环境卫》生保洁责任》制具体范《围、内容《、标准?和监督管理》措施由市城市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第十七条 市园林】部门和?城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对》所管道路的行道【树、绿篱、花坛【(池)、《草坪应严《格管护保持》整洁美观《;枯枝、坏死的【。树木、绿篱、花草】应及时清除、补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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