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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城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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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布单位《。 ,焦作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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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 】市政府?令第:53号
【颁布时间 200】4-11-29
】
, 生效时间 【2005-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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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2004—年11月《26日市人》民政府第《1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5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古树名木的—保护管理根据国务院!城市绿化条例、建设!部城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河:南省城市绿》化实:施办法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本市!范围内的《下,列,树木均属古树名木】。
】(一:),树龄在百年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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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具有历史!价值和?纪念:意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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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树【种,珍贵本?市稀有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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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树型—奇特、?本市罕见的
【第三条 《本市城市《规划区内古》树名木的保护和【管理适用本办法
】。
第四条 市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负责本市城!市规划区内古树【名木的保护》和管理工作;城区人!民政府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各自辖区古!。。树名木的保》护和管理工》。作业务?上接受市《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的指:导
第五》条 古树名》木分为一级和二【级凡:树,龄在3?00年以上或者【特别珍贵《稀有具有重》要,历史价值《。和纪念意义以及有重!要,。科研价值的》古树名木为一—级古树名木;其【。余为二级《古树名?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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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经《。鉴定:并列为受《。保护:的,古树名木《市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应统!一登记、编号、【造册、建立档案【划定古树《。名木保?护范围并制作和设】置明显?标志
市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应《将本市城市规划区内!古,树名木的种》类,、数:量、坐?落等情况报》市人民政府备案【
第六《条 古?树名木生存地—的使用单位和个人】是古树名木的养护】者应按?下列:规,定实行责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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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在!公园、绿地、林【地,、风景?游览区、城市—。。道,路、里巷《的古树名木由—所在地的区》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负责!养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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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在机关、部队、】院校:、团:体、:企事业及坛》。、,庙、寺院等单—位范围内的古—树名木由《。。所在单?位负责养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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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在铁】路,、公路、河道用【地,范围内的古树名木由!铁路、?公路:、河道?。管理:部,门负责养《。护;
(【四)在私人庭院【。内的古树《名木由居民》负责养护
—第七:。条 古树名木—。。的养护者必》须按照市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制【。定的古树《名木养护管理技术规!范精心养护管—理确保所管古树名木!正常生长并接受【市、:区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的指导、监督【、,检查
第八条 禁!止下列?损,坏古树名《木,。。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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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擅自砍伐或迁—。移古树名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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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攀树】折,。枝剥损树皮、摘【采果实和种》。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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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在树上挂物!、,钉钉、刻划、—缠绕:绳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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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借树【搭,棚或:做支撑?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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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在树冠》垂直投影外》。三米范围内兴建(搭!建)建筑《物、堆物、挖土、】建房:、,施工作业、倾倒废】水、废渣、溶盐雪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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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影响古?树名木?生长的行《。为
第九条— 古树名木的养护者!发现树木有衰—萎现象应及时报告所!在地的区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由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组织力量《采取:复壮:措施进行抢救—经抢:救无效树木确已【枯死须经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查明原因对确无保留!价值的树木经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处理
》第十条 古树名【。木的养?护管理和复壮所【需费用由古树名【木管:护的责任单位—负责可以折抵—全民义务植》。。树劳动量
—第十一条 生—。。产经营设施影—。响、危害古》树名木生长》的,设,施产:权单位和个人—。应按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提出:的期限采取》积极措施消除影【响和:危害
第十二条 !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工程影响古树名】。木生长?的建设单位必须提】出避让和《保护措施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在办理有—关手续时应当查看现!场并:征得市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的同意并—。报城市人民》政府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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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特殊需?要无法避让》必须迁?移的古?。树名:。木,必须经市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
移植古树名】。木由市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指定的专业》单位实施所》需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
第】十三条 生产—、生活设施等产【生的废水、废气【、废渣等危害古树】名木:生长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必须按照市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和环境保护部门的!要求在限期》内采取措《施消除危害》
第十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损伤、《破坏古树名木—。的行为均有权制止或!向市、?区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举报
第—。十五条 《对养护古树名—木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由市或区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六条 古》树名木的养护管理责!任单位或责任—人未按规定》的方:。案进行管《理养护影响古—树名木正常生长【的或者?古树名木已》受损害或者衰—弱未采?取补救措《施又不及时》报告的由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责令其改!正;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七条】。 对砍伐、擅自【迁移古树名木或【因养护不善致使古树!名,木死亡?的由: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依照河南!省城市绿《化实施办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责—令停止?侵害并可处以1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负—赔偿责任
第十八!条 :。破坏古树名木及【。其,标志和保护设—施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由》公安机关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九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第】二十条? 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因保:护、整治措施不力或!者工作人员玩忽【职守致使古树名木】死亡的由《上级机关或》。。者监察部门对该【部门的领导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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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条 【。各县(市《)可参照《本办法制定本行【政区域内《。古树名木保护和【管,理的具体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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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执行】中的具体问》题由:市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自2:0,05: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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