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 第:三章 拆《迁补偿与安置 ! 第十六条 —拆迁安置《对象应是在规划新】建住宅?小区范围内居住的现!有被拆迁人 第】十七条? 拆迁补偿方式 】    (】一)拆迁人将被【拆迁人的房屋拆除并!按规定支付》被,拆迁人自《行安置所需的各种补!助费    】(二)拆迁补偿房】屋由两种性质组【成    — 1.拥有》合,法产权证《的私房;   】 2.《。拥有租赁房》屋证未参加房改【的公房 》   《(三)拥有房—。。屋合法产权的被【拆迁人与拆》迁人达成《拆迁补偿《协议:时被拆?迁人应享受的各【种补助费转入本【人的安置房预交款账!。户(也可不作为安】置房预交款) 】   《(四)拆迁、补偿同!步进行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达成拆迁【补偿协议时应先【解除双?方的租赁房屋—合同被拆迁人应享受!的各种过渡补—偿费及原住房屋租赁!保证金一并转入被】拆,迁人的安置楼—房预交款《账户(?也可不作《。为安置房的预交款】)由拆迁《人与:原房屋主管部—门结算被拆迁人交的!租赁保证金 【   (》。五)拆迁补》偿标准依据》河南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焦作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焦—作,市城市建设》拆迁安置补偿标准制!定    1.!。拥有合法产权—证者可享受拆迁房屋!补偿费、过渡补【助,费及附属设施补助费!(,见附表)《    2【.拥有租赁房屋【证者:可享受拆迁过渡【补助费(见附表)】。  ?  3.属于【易,地现房进行安—置的不再享受—过,渡补助费 》 ,   ?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补偿安】置,    1.将!承租公房私自转让】转租或?空闲者;  【  2.》住房无合法产—权证、租《赁房:屋证者;  【。。  : 3:.未经批准》的违章建筑》房屋拥有者;   ! 4.未经批准的】其它违章建筑物【拥有者 第十【八条 拆迁安置【标准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   (》一)拥有租赁房屋证!者    1】.租赁房《屋证所确认被拆迁】人的建?筑面:积为安置建》筑面积?的基数面积其面积】执行:优惠价 》   《2.按本办法规定确!认被拆迁人安—置,的户型?面积、本人的基【数面积相差的—面积为安置面—积,的合理?增加面?积其面积执》行成本价   3!.在:拆迁期限《。内安置被《。拆迁人的基数—面积:、合理增加面积【之外、被拆迁人要】求增:加的面积为安—置面积的额外增加】。面积其面《积执行代《建价(市场价) 】   (《二)拥有合法产权证!者有两种《安置方?式    !1.实行货》币化补偿安置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协商可?以共同选择同—一有资质评估机构对!被拆人?所有房?屋,及附着物进行—评估:评估费用由》拆迁人支付被—拆迁人与拆迁人对】评估:。的房:屋,及附着物补偿达成协!议后由拆迁人按有】关规定支付补—偿费拆迁人不再【。对被:拆迁人?进行:安置:    2.】实行房屋产权—置换补?差价安置置换的差价!双,方可协商解决也可评!估确定  —  (三)—被拆迁人因家庭人口!多确需分户者必须】是被拆迁人的—。直系亲?属符合?户口属地《。管理规定并且居住时!间在三年以》上者由被《拆迁人提出申请经】综合治理办》公室审核批准—(分户?实施细则另定)【公示无?异议者可《安,置45m2建筑面】积,。住房其?。面积执?行成本价之外为【额外增加面》积按代建价格执【行    (】四)安置建筑面【积,(简称安置》面积)具体包括基数!面积:、合理?增加:面积、额外》增,加面积三种类—别  《 , (五)面—。积价格的取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基数—面积:实行:优惠价格 —     —2.合理增加面【积实行成本价格 】      3】.额外增加》面积实行代建价格】(市场价《)    — (六)计算—公式如下 》     1.】租赁房屋证者 【  :  :  ①面《积计算S=S1+S!2+S3    !   ?式中S?=,安置:面,积  S1=基数】面积   —   S2=【合理增加《面积  S3=额外!增加面积 —  :  ②房款计算C!。=(S?1×C1《+,S,2×C?2+S3×C3【),×C4   【   《式中C=应交房【款  C1=优惠价!  C2《。=成本价 —   《  C3《=代建价  C【4=楼?层系数    】 2.有合》法产权?证者    ①!面,积计算S《=S1+《S2+S3  】 ,。。 ②价格计算 】     安置】面积与?产权证面积相—等时 S《=S1 》  :。 ,。  :C=(S1×C【6+S2×》C2+S3×C3】)×C?4 :   式中— C6=差价第【。十九:条 楼层调整系数按!基准:价一层?1.1?二层1?.2三层1.—2四层?1.1?五层0.9六层【0.6(基准—价按所安置》新建楼房面》。积各类价格分—别计算)的》标准执行 第二】十条 本办》法规定的各项优惠】政策限于拆》迁,期,限内享?受超出拆迁》期限:者不得享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