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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建设工!程规划审批后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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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加强】建设项目按》规,划要求实施的管理及!时纠:正在建项目随意改变!。规划内?容、条?件的建设行为—切实维?护,城市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甘》肃省实施城市规【。划法办法的精神【结合我市城市规【划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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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审批】后管理是指建设工程!按程序取得规划部门!对项目审批后—实施情况《的规划监督》管理本办法适—用,于天水市城市规划区!内
—第三条? 天水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城!市规划区范围—内规划?审批后的监督—管理工作 》
第四—。。条, 建设工程》规划审批后管理阶段!指从: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工程审批开始【至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结束的全过程—管理
— 第五条 建设【。工,程规划?审批后管理的内【容,
【 1.《对批准项《目的规划前期手【续进行检查和管理;! ,
— 2.对批准的】建筑工?程项目?的,总平:面、退线《、基础、《地下:工程、?标准:。层、平面变化层【、,屋顶、总高》度、外墙《装饰材料和色彩以】及绿化、《室外附属设施等环】节,进行跟踪检查和【管,理;:
》 : :3.对批准的市政】工程平面《位置、?竖向高程、》路面恢复等环节【进行跟踪检查和管】。。理;
【。 4.对【经批准?的建设工程竣—工的规划验收 【。 ,
第《六条 ?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建设—工程进度分》别对以下阶段—进行跟?踪检查 》
1.!建设工程规划前期手!续阶段;
【
《 2.建》设工程基础阶—段;
【。 3.建设】工程主体《阶段;
! , 4.建设—工程外墙装饰—阶段(外《装饰阶段建设单位必!须提供装饰材—料的样品《;城市重《要地段的建筑还【应做装饰样》板);
】。 , 5.》附属工程阶段—
第七条 !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向被许可人—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一并发放天水市!规划局建筑工程规划!批后管理跟踪表【或天水市规划局市】政工:程规划批后管—理跟:踪表(以《下简称跟踪表)跟踪!表复印?无效被许可人应当】妥善保?。。存
第八】条 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对经批准的项!目,建,立动态跟踪》。管,理系统对建设工地】实行定期、不—定期巡查
】 第九条 监督检】查人员可以依法【。进入建设工程现场】检,查,建,设,工程是否符合—城市规划的要求;】有权劝阻或》制止违法行为被【。许,。可人应当如实反映】情,况和提供必要的资料!不得阻碍监督检【。查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经现场】检查:不符合?。规划要求的须整【改,后方可进行下—一阶段的《施工对严重违犯城市!规划的建设行—。为监督检查》人员应当场责令【停工并?及时通知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查处 《
第十—条 :实施监督检查的人员!必须取得市人民政府!颁发:的行政执法证或者】持有经备案认可的】其他执?法证件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职权!范,围内对被许可人【的建设活动实施有】效,。监督管理不得—超越法?。定职权或者》放弃法定职责—未取得行政执法【证或者?未持有经备案认可的!其他执法《证件的人员不—得从事监督检查【活动:
《 第:十一条? 实施监督检查【时监督?检查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出示行【政执:法证件;不》。出示行政执》法证件的被》许可人有《权拒绝配合》监督检查人员在【检查工作中应当为】被许:可人保守技》术、业务秘密 【。
《第十二条 监督检查!结束后监督检查人】员必须?如实在?跟,踪,表上记录监督—检查情?况并:签字被许《可人:应当对监督》检查情况签字—确认对?被,许可人拒绝》签,字认可的监督检【查人员应在跟踪【表,上说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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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条 本办法》于发布之日起执行】发布之日《尚,未,。竣工的建设》工程适用本办法【
第十四条! 本办法由天水市规!划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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