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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天水市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审查管《理暂行办法 — 第一》条 为了规范—。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规划管理提高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水平促《进技术进《步改善城《市,。。环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的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天水市城市【规划区内向天—水市:规划:。局报审的《。建设项目(建筑工程!和市政工程》) :  第》三条 天水市—城市:规划区内的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的】报审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四条 《天水市规划局(以下!简称市规划局—),负责全市《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规划?管,理工作   【 第五条 建—设,工程总平面规划设】计方案由建设单位按!照规划?审,查程序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编制但必》须严格遵守项目所】处地域详细规划和市!规划局提供》的规划设《计条:件   —第六条? ,建设:工程总平面规划方案!编制及?规划报?审,内,容要求  》     【。1.:设计说明《书   —    (1)【设计的依据包括计】划批准文件或—经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规【划设:计条:件等     !  (2《。)建设?场地及其周围环境】、交:通条件、建设用地等!有关情况   【    》 (3)《。总平面方案设计的设!计构思及特》点   —    (4)总】平面设计《方案技术经济指标】  :  》   2.设计图】纸内:容     】 , (1)区域—位置图表示各建【筑物与场地边界及场!地周:边,各建筑物之间—的平面尺寸   !  :   (2)—建设项目总平面规】划图在1500或1!。1000实测地形】图上:绘制标明设计技【术经:济指:标包括用地性质、】用地:总面积、建设—。场地面积、规—划道路面积、建【筑总面?积(其中地上建筑面!积、地下建》筑面:积、商?业,面,积、办公《。。面积、?公共设施《、市政配套设—施面积等)、容积】率、建筑密度、建筑!层数、建筑高度【、,绿地率、停》车,泊位等 《 ,   》  (3)竖—向规划设计标明场地!标高:及,设计管网走向以及与!城市管?。网的连接   !  : ,。 (4)道路交通组!织设计   —  ?   (5)—景观、?绿化系统设》。计及建筑《的亮化设《计     】  (6)日照采光!分析图(满》足大寒日2个小时】。的日照标《准) ? , , ,     (7)】历史:文物保护及古—树名木保护图 【  :    》。 (:8):其它规划设计图 】  《第,七条 建设工程单】体,建筑方?案编制及规划—报审:内容要求  —。     【1.已颁发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原件)、土地【使用证(原件)【   《   ?。  2.《已审定的总平面规划!图或核发的建设项目!许可通知书及该【项,目红线?控制图(原件)【   ?     3.】。建,设项:目主管?单位对报建项目的】审查意见  —。     4【.,报建的?单体建筑《方案不少《于2:个沿街建筑、—。公共建?筑,及群体建筑须—附2个?以上彩色效果图;所!。报方案包括》。如下内容   【 ,     ①设【计方案说明书(包】括技术经《济指标?)    【   ②绘制在地】形图上的该》项目总?平面布?置图   —     ③各层平!面图(标明》细部平面尺寸—)、:立面:图(包括正、—。背、侧立面》并,标明颜色及饰材)】、主要剖面图—  : :    ④效果图】   ?     ⑤沿街!建筑一层层高—不小于4《.5米?大开间采用落地【大玻璃窗《。、玻璃门一》层采:用,不锈钢透空卷帘门】进行安全防》护  ? ?第八条 《对于以下建设工程项!。目建设单位须委托】。两,家以上具有甲级建】筑设计资《质的单?。位对建?。。筑项目进行方案设计!(包括总平面规划】设计方案及》单体建筑《设计方案)》    —。   (一)对【于,重,点地段城市设计大型!或重要公共设—施,、风景区、历史文】。化保护区《的,规划方案《。、建筑面积超过【3,万平方米的组—团式建筑   !    (》二)市?级,重点项目、重点【地段标志性》建筑公众关》注且:影响面?广、沿城市主、次干!道的工程项目—   《 ,第九条 重点—建设项目由设—计单位进行设—计方:案专题汇报建设单位!参与:评审市规划局—规划:设计评审小组终【评,选择:最佳方案并予以审批!   ? 第十条 对【。于工:业生产性项目—规划:审批条?件可适当放宽  】 : 第十一条 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一经!批,准建设?和设计单位不得擅自!修改或调《整如:确需修改完善应经原!审批机关批准(【。。建筑密度、容积【率、绿地率不—予调整?)   第【十二条 《对,未,按照本办《法所确定的》程序及要《求,编制的设《计,方案:审批机?关不予受理 【第十三条《。 本办法由天水【市规划局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