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生铜冶炼厂工艺设计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1030-2014 建标库

9.2  原料预处理

9.2.1  原料预处理厂房应按卸货、拆解、贮存功能划分作业区域,不得杂乱无章地随意堆存。为便于区分和实际操作,要求各功能区有明显的区分标识。

9.2.2  将拆解后的废杂铜原料按类别堆存,这样才便于原料运至熔炼系统的生产组织和管理。

9.2.3  经拆解剔出的非铜物质、有机物料、不可回收物资和危险废物等应设有专门的贮存区,以便统一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