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生铜冶炼厂工艺设计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1030-2014 建标库

10  冶金计算

10.0.1  再生铜冶炼冶金计算应以废杂铜原料化学成分、熔剂化学成分、燃料化学成分等资料作为冶金计算原始依据。

10.0.2  火法冶金计算宜以再生铜原料(t/a)为计算基准,电解精炼冶金计算宜按阴极铜(t/a)为计算基准,数字应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后三位数应四舍五入。

10.0.3  冶金计算平衡表中物料的计量单位应符合表10.0.3的规定。

表10.0.3  冶金计算平衡表中物料的计量单位

10.0.4  冶金计算内容应包括物料平衡、金属平衡、热平衡、溶液平衡、空气和氧气的消耗量、烟气量、烟气成分及含尘量等。各工序冶金计算的内容,应按表10.0.4的规定编制,其中物料平衡可含金属平衡。

表10.0.4  冶金计算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