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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天水市建《设,项目违反规》划许可行为查处规】定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城【乡规划管《理依法惩处违反【城乡:。规,划,许可的违法建设【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甘肃省城乡【规,划条:例,。、甘:肃省建设项目规【划,许可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天水市行【政区:。域内建设《项目在天水》市行政?区域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要求—进行建设的》行为属违法建设行】为 : ,。 第三条 》 本规?定所:称的违反规划—许可的?建设行为是》指下列行为  !。   (一)未取】得,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的;     !(二)?擅自改变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定的建设!。工程:性质、内《容进行?建设的?主要包括  【   1、改变红】线位置和工》程平面位置》的; 《    《。2、擅自加层—。、加:宽、加长提高容积率!的;     】3,。、擅自改变外立【面,装,修方:案,的;     4!、,减少公?共配套设施》。及其面积的》;   》  5、减少—绿地面积的; 【。    《。 6、变更项目规】划使用?性质的     !(三)未经批准【进,行临时建设》的;:未按照批准内容【进行临时建设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超过批准期限【不拆除的 —。 ,   (四)—建设工程未》经规划行政主管【部门验线而擅自开工!的     (五!)在:工程施?工现:场未按?规定:设置建设《工程规划公示牌的 !     (六)】建设单位在竣工验】收后六?个月内未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报送》有关:竣工:资料的 第—四条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的违:法行为由行政—综合执法部门—查处: 第五条 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而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违》法行为由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并?按照下列程序处理】。  ?   1、改变规】。划红线位置和工程平!面位置对城市规划造!成重大?影响的必须》拆除同时处》建设工程造》价5%10%的罚款!;对城市《规划未造成重大影响!。的处工程造价5%1!0%的罚《。款    — 2、擅自加—层,、加宽、《加,长增加建《筑面积提高》容积率的由城乡规划!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拆除增加部》分处工程《造价5%10%以】下的罚款;不能【拆除的由建设—单位申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工:程质量安全鉴定【并根据鉴定意—见采取相应措施达】到质:量安全要求后补交】土地出让金及相关规!费重新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并处》建设工程造价—5%10%》以下:的,罚款:  ?   3、擅自改变!外立面装修方案的】由城乡?。规划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装修:工程造价5》。%10%罚款  !   4《、减少公共配—套,设施的由《城乡规?划管理部门责—令限期配建;无法】配建的补交相应的建!设资金异地建设并处!公共:配套:设施:工程造价5》。%10%《。的罚款     !5、减少绿》地面积?的由城乡规划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无法》改正的按《照天水市建设局【关于实行城市园【林绿化专《项,验收的通知处理并处!绿化工程造价5%】10%的罚款—     6【、变更项目规划【使用性质的由城乡规!划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无法改正的处】。工程造价10%【以,。下的罚款并责令【建设单?位,。完,善土地、建设—、消防?、设:计等相关手》续 第六条 【 未经批准进行临】时建设的或未按【照,批,准内容进行临—时,。建设的或临时建【筑物、构筑物超【过批准期限不—拆除:的由城乡规划—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拆!除,并处临时建设—工程造价《一倍以下的》罚款 第》七,条 未经规—划主管部门验线合格!而,开工建?设的由?城,乡规划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建设 第》八条: , 在施工《场地:未按照规定》设置:建设工程规划公示牌!的由城乡规划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可:以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 第:。九条 建》设单位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六个月内向城乡!规划部?门未报送竣工—。验收资料的由城【。乡规划管理部门责令!限期补报逾期不【补报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十条 已!建成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开发企业违】反规划许可》擅自改变规》划条件增加建—筑,面积提高容积率的依!法,拆除;无法拆—除,的由建设单位申【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工程质量安全!鉴定:并根:据鉴定意见采取相应!措施达到质量—安,全要求后提请市【政府按天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城》。乡规划管理严—禁,违法违规建设—的通知(《天政发?20103》3号)规定没收增】加部分实物或—违法收入并》处工程造价10%的!罚款:后进行规划专项【验收 《 第十一《条 违法单位【或个人对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享有陈述权】;对行政处》罚不服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违法:单位或个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力;违法!单位或个人要—求听证的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听证》 :第十二条 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实行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