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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天水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实施—办法 —天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水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天政【发〔20《06〕7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市属及驻市!部、省?属企事业单位  ! 天水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实《。施办法已经》20:06年?6,月21?日市政府第7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七月十】四日: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经济适用住房建设!、交易和管理行为】加快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解决城镇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根据建设部!、国家发改委、国】土,资,源,部等有关部委印发的!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经济】适用住?房建设、交》易和管?理,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经济适】用,住房是指政府提供优!惠政策限定建—设标准?、,。供应对象和销售价】格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政策《性商品住房其具体】包括  》 (一)《市,和县区政府统一组织!建设:的政策性商品住房;!   (二)房】地产开发企业利【用已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建设用地建设】的政策性商》品住房;  【 (:三,)企业、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利用本【单位已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用—职工全额集资—、,合作建设的》政策性商品》住房 ?。 ,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城镇中低收入】家,庭是指符合下列【条件的无房户和【住房困难户 【  (一)具—有本市城镇常—驻户口(含符合当】地安置条件的军队】。退役人员);—   《(二)家《庭年收入在》3.2?万元:以下; 《   (三)—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6平方?米以下 第—五条: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居!民住房状况和收【入水平等因素合理确!定,和适时调整》经济适用住》房的政策目》。标、建设标准、【供应范围和供应对】象等并负责组织实施! 第六条》 市、县区》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是经济适用住房的】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经济适》用住房指《导、监督、实施和】管理工作  【 市、县区发展【和改革、国》土、规划《、建设、财》政、物价等部门根】。据职责分工负—责经济适用住房【。有关工作 第二章!  规 划 第七!。条 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应当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并纳入国民经—济发展计《划  《 ,经济适用住房实行总!量控制?和区域控《制的原则《做到布局合》理、:基础设施配套—。。与城镇发展相协【调 第八条— 全市?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由【市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发展和?改革:。部门会同《规划、国土、财政等!有关部门《编制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 ,  各县区人民政】府在:全市经济适用住房】总量控制的》范围内编制》本县区经济适用【住,房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报市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 第九条 市、县!区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部门:应当会同《建,。设、规划、国土部门!依据经?济,适用住?房发展规划和项【。目储备情况编制经】济适用住房年—度建设投资》计划和?用地计划《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应当:纳入当年土地供应计!划, 第?十条 经济适—用住房?的规划设《计应当坚《持标准适《。度、功能齐全、经】济适用?、便利?节能的原《则优选?规划:设计方案   政!府组织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原】则上按居住》小区:进行规划建》设规模原则上不【小于2万平》方米而且经济适用住!房小区外基》础设施应当同步【规划和建设》 第三章》 建设审批 第】十一条 建设经济】适用住房实行申报、!。审批制度 第【十二条 《建设本办《法第三条第(二)、!(三)项规定的【经济适用住房其建】设单位应当向—市、县区《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附以下相关材—料  《 (:一):规划部门《出具的批复文件及其!附图:; :   (二)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规模和!开、竣工《时间说明《;   (三【)拟建经济适用【住房的销售对象【;   (四【)建设资金来源; !   (五)土地】使用:。权证、参《加集:资建房职工花—名册、职工清房档案!、不低于总投资5】0%的首期集资款到!位证明(指集—资、合?作建:房,单位)?;  《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应当在受理—建,设经济适用住房【。。书,。面,申请后15日内进行!审查并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对不批准《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第十《三条 建设本办【法第三?条第(?一)项规《定的经?济适用住房由市、县!。区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报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第十—四条 建《设经济适用》住房:申请经批准后—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省、市《规定的房地产开【发,建设审批程序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相关手续 】第四章 建 设 】 第十五条 —经济:适用住?房开发建设实—行项:目法人招标》制度以竞标方式【确定:开发企业参与投标】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必须具有相应!资质、资本金—、良好的开》发业绩和社会—信誉 第》十六条? ,。建设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技》术规范和标》准积极推广》应用先进、成—熟、适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 第十七条 】经济适用《住房要以中》小套型为主》中套住房建筑面【积控制在90平【方米以下小套住【房,建筑面积《控制在?70平?方米以下《根据建设区》位,和,住房需求等实际【情,况待条件成熟后可】以适当建设一些较】大套:型住房 第十【八条 列入计划【的经济适用住房住】宅小区在实施建设中!必须按?。照原审定批准—的方案组织实—施公共配套设施、】绿化等均由建设单位!。按规划要求同步【。建成并不得》改变用途 》 第十九条 —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单位【对其开发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工程质】量负:最终责任设计、【监理、施工单位【承担与之相》关,。的责任?建设单位《。应,当向购买人出—具,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使!用说明书并》。承担保修责任— 第二十》条 :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应当?在计划规《定的:期限内开工》建设在?计划规定的期限内未!开工建设的》原批准的《项目计划《。。自行废止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重新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第二十!一条: ,经济适用住房竣【工后应按照建设【部城市新《建小区管理》办,法的规定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牵》。头会同国土、规【划、发展和改革【。、房管、消防等部】门参与对小区内【主体工程、配套设施!、绿:化等进行《综合验收 第五章! 集资、合作建【。房 第二十二条】。 企业、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经市:、县区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的【前提下利用已取【得合法使用权的建】设用地组织》本单位职工全—额集资建造住宅纳】。入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规划!。 第二《十三条 参加—集资:。、,合作建房的对象【必须限定《在本单位的中低收】入家庭不得》面向社会《出售 《第二十四条 建设单!位只允许《收,。取规定的管理—费用不得有利润 !第二十?五条 经济适—用住房竣工后建设】单位到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进》行权属审核办理【房产登?。记手续 第二十】六条 ?向职工收取的—集资、合作建—房款实行专款管理、!专项使用《。并接受当地财政【和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的监督 ! 第六章 》优,惠政策 第二【十七条 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实行行政》划拨方式供应 】第二:十八条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经省物价、!财政部门批准的【应由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单位》向有关部门缴纳的费!。用由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单位自行缴纳并计】入,经,济适用住房价格涉】及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除按规【定免收外其》。他一律减半征收【;属于?政,府指导价的经营性】收费:按规定?收费标准《的下限收取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和交》易中的税收减免【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执行   【政,府组织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小区外基!础,设施建设费用—纳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规划 《 第二十九条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依据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的规!定并提供准》予,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证明》向商业银行》申请购房贷款 】第三十条 用于个】人购:房贷款的《住,房公:积,金可:优先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指?按规:定正常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单位职工—家庭)发放 第】。三十一?条 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单位可】以以在建项目—作抵押?向商:业银行申请住房【开发贷款 —第七章  》交易:和售后管理 第三!十二条 《符合本?办法:第四条规定条—件的家庭可以申请购!。买一套经济适用住房! :第三十三条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实—行申请、审批和公】示,制度 ? 第三十《。四条 购买本办【法第:。三条第(一)、(二!)项规?定的经?济适用住房按下列程!序进行办理   !(一)购《房人持家庭户口簿及!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所在单位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家庭收入证明和!住房证明以及其他】证明材料向户—口,或者工作单位所在】地的县区政府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但—购买市政府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的向市】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申?请)并填写天水市】城镇:。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申请?表   (—二,)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自收《到购房申请》。书之日起30日内】会同有?关部门调查、—审查:和公:。示并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   【。对批准的向申请【。人核:发购:房卡购房卡应注明】。可以购买的优惠面积!对不予?批,。准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  (三)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在审》查后、?。作出审批决定—之前应将购》房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在其所在单—位或者居住社区(】无职业?者)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10日 》。。 第三十《五条 购《买,本办法第三条第(三!。)项规定的经—济适:用住房的由企业、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统一向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购,。房审批?。手续:提,。交购房申《请人花名册、—购房申请《人的身份证》。和户口本复》印,件、:。街道:社区或者民政部门】出具的无住房或者住!房,困难和家庭》收入确属中低水平的!有效证?明材料 第三【十六条 购》房人可持《购房:卡选购经《济,适用住?房购买面积原—则上不得超过核【。准面积购买面积【在核准面《积以内的按核准【的价格?购买;购买面积【。超,过核准面积的—。部分按?照市场价格》购买   超出】以经济?适用住房价》格购买部分的价【款由建设单位上【缴同级财政》实行专户储存专项用!。于住房保障支—出 第三十七条】 经济适《用,住房现房销售实【行备案制度》经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核发 经济适用住房!销售许可证后—方可进?行销售?   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单位应当】在现房销售前将下列!文件和资料报送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备案》   (一)【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关于【建设经济适用住房】的批准文《件; 《  (二)》经济适用住房的【立项批复和年度基】建,计划;   (三!)土地使《用权证; —  (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五)【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资料;  【。 (六?)物价部门核定【的,价格:批文;   (】七)其他《相关:资料 第三十【八条 ?经济适用住房期房预!售实行许可》证制度   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单【位预:售经济适用住房应】当向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下列文件和资料 !  :(一)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关【于建设经济》适用住?房的批准文》件;   (二)!经济:适用住房《的立项批复年—度基建计《划;   (【三)土地使》。用权证;   】(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五)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六)物?价部门核定的价【。。格批文;   (!七)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资料;】。   《(八:)其他相关》资,料   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经济适】用,住房预售申请之日】起,10日内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对符合预售!条件的发给经济适】用住房预售许可证】对不符合《预售条件的不—予,批准并书《。面说明理由 第三!。十九条 《购房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后应当按照—规定办理《权属登记房屋、土地!登记部?。门在办理权属登记】时应当审《查购房人的购买资】格和购买面》积、购买价》格的执行情况—并在:。权属证书上》分别注明经济适【用住房和划拨土地】等 第四十条 】经济适用《住,房在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证5【年,后方:可按市场《价上市出售;出售】时应当按照甘—肃省已购公》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缴纳土—。地出:让金:和有关税费 第】四十一条 提倡和】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建?设用于出《租的经?济适用住《房以:物,价部:门核定的租》金标准向符合—条件的家庭出租【 , ,第四十二条》 购房?。人以市场价出售经济!适用住房后不得再】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 第四十三条 经】济,适,用住房销售时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专项维修】资金具体操》作办法参照天水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实施细则执行! 第八章 —价格 第四十四】条 经济《适用住房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以保本微利】。、,质价:。相符为原则其销售】基准价格和》浮动幅度按照原国家!计委、建设部颁发】的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管—。理办法?的规定由物价部门审!定,两区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由市物价局—审,定五县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由?当地物价部门审【定 第四》十五条? 经济?适,用,住房基准价格由开】发成本、税》金和利润三》部,分组成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单位应在【经济适用住房—销售前核算住房成】本,。向物价部《门提出书《面定:价申请并《附有关资料   !用于出租的经济适】用住房其租金标准由!同级物价《部门会同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在【综合考虑建设、管】理成本和不》高于:3%利润的基础【上确定 第四【十六条 《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确定后由物【价部门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告经济适【用住房销售应当实行!明码标价销售价格】不,得超过公告的基准价!格和浮动幅度不得】在标价之外以—押金、保《证金等?名义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物价【部门核定的》经济适用住房价格】为同一期工程开发】住房的基准价格【分割零售单套住【房应当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计】算楼层?、,朝向差价楼层、朝】向差价按整幢(单】元)增减的代—数和为零的》原则:确定 第四—十七条 经济适用住!房实:行交:费登记?卡制度各有》。关部门收取费用【时必:须填写物价》部门核发的交费登】记卡拒绝填写或不按!。规定要求填写的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单位有—权拒:交并向物价部—门举:报 第九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八条 建设单位】未经批准、擅自改】变经济适用住房【用地用途的由土地部!门依法?处罚; 第—。四十九条 物—价,。部门应加《强对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的管理《。和监督检查》对未办理报批—。手续自行定价销【售、擅自提高销售】价格、价外》收取:费用等违反价格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依法?给予处罚 第五十!条 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责令【该,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单位限期收】回或者停止集资建房!。;,不能收回或》者不能停《止集资建房》的提请规划》、土地、建设等行】政主管部门对其依法!处罚并责令限—期全额补缴该建【。设用:。地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已减免的》相关税费和同地段】经,济适用住房与普通商!   (一—),隐,瞒房源不如》实上报的;   !。(二)向未取—得资格的家庭出售、!出租:经济适?用住房的; —  : (三)未》按,规定实行公开预【(销)售的; 【   (《四)组织不符合【本办法第《四条:规定条件的家庭【集,资建设经济适用住房!的 第五十一条】 对弄虚作假、【。隐,瞒家庭收入和—住房条件骗购—经济适用《住房或违规》参与集资、合—。。作,建房的家庭由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追!回已购住房》或者由购房》人按市?场价补足购房款并】可提请所在》单位对购房》人进行处理;—对出具虚假证明的单!位由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建,议有关部门追究单】位主要领导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五十二!条, 管理相对》人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等具体行政】行为的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可提出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第】五十三条 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在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有关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按规定?程序和时限》办,理的:;  《 (二)不》按照规定收费的【; ?。  (三)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  — (四)索取—和收受他人财物【的;   —(五)其《他违法行为 第】十章:  附 则 — 第五十四条 本】。办法:。。自2006》年9月?1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