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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廉租住—房,管理实?施细则
【天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水市廉租住!房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天政》。发〔2?006?。〕7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市属及驻—市部、省属》企,事,业,单位
天水市!廉租住房管理实【施细则已经200】6年6月21日【市政府第7》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七月十四】日
第一》条 为了建立—和完善?城镇廉租住》房制:度保障城镇最—低,收入家庭《。。的,基,本住房需要》根据建设《部等五?部门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办法和甘肃省!廉租住房管》理办:法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本市:城市规划区和—五县县城廉》租住房的管理
】第三条 《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保?障水平应《。当以:满足基本住》房,需,。。要为原则根据当地】财政:承受能?力和居?民住:房状况?合理确定《。
城》镇廉:租住房?。的,。现行保障面积标准为!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2【。平方米
第四【条 符?合县区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的最—。低收入家庭可以申】请廉租?住房:
第五《条 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保障方式—。应当以发放租赁住房!补贴为主实物配租、!租,金核减为辅
!本实:施细则所称》租赁住?房,。补贴是指政府—向,符合条件《。的申请对象发放补】贴由其到市场上【租,赁住房?
本实—施细则所《称实物配《租,是指政?府向符合条件的【申请:对象直接提》。供住房并按照廉租】。住房租金标准收取】租金:
本》实施细则所称租金核!减是指房《屋产权单位按照当地!政府的规《定在一定时期内对】现已承租公有住房】的城镇最低收入家】庭,给予租金减免租金核!。减按照分块、属地原!则实施居住县区直管!。、自管公房的廉租】户向房?屋产:权单位?申请租金减免;【居住:企业自管公房的廉】租户向本企业申请】租金减免
第【六,条 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廉租住房的指导和!监督工?作,以及市直管廉租【住房:的管:理工作
县】。区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县区廉《租住房的管理工作
!
: 各级财《政、民政《、国土资《源、税务《等部:门按照本《部门职责分工—负责廉租《住,房的相关工作
】第七条 廉》租住:房资金的来源—实行财政《预算安排为主—、,多种渠?。道筹措的原则主要】包括
》 (一)市、县人民!政府土地出》。让净:收益的一定比例【;
(—。二)市、县区财政预!算安排的资》金;
《 , (三)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中按规】。定提取?的城市廉《租住房?补充资金;
—
(四)—社,会捐赠的资》金;
》 ,(五)?其他:。渠道筹集的资—金
第《八条 廉《租,住房资金实行—。财政专户管》理专项?用于租?赁住房补贴的发放、!廉租住房《的,购建、共用部—位及公用设施—的维修?和物业管理等—不得挪作他用
】 本市城镇廉【租住房资金管理【办法由市财政—部门会同《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另行制定
】
第九条 实—物配租的《廉租住房来源主【要包括
(一!)政府出《资收购?的住房;
【。 (二)社会捐【赠的住房;
!(三)腾空的—公有住房;》
《(四)政府出资建】。设的廉?租住房;《
(五)【企业自管《公有住房;
!(,。六)其他渠道筹集的!住房
第十条 】政府收购、建设的廉!租住房建筑面—积应控制《在50 平》方米以内最高—不得超过5》。5平方米《
:第十一?条 政府新建的廉租!住房建设用地—实行行政划拨方式】供应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在,现行收费标准上减半!征收
—对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购《买旧住房作为廉租住!房以及实物配租【的廉租?住房租金收入按照规!定给予税收优惠
】
第十二条》 城:镇廉租住房租金【标准按价格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标准执行】。
单位面【积租赁住房补贴标】准,按照市场《平,均租金与廉租住房】租金:标准的?。差额计算
】单位面积《租金核减标》。准按照租住公有住】房实际租金与廉租】住房:租金标准的差额计算!
,
第十?三,条 申请租赁住【房补:贴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连!续享受本市最—低生活?保,障待遇6个月以上;!
? ,(二)家庭拥有【私有住房和》承租公有住房的【建筑面积合并计【算人均低于12【平方米;《
(三)家】庭成员?。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且实际居住;
】。
(四)—家庭成员之间具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者抚养《关,系
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孤老、?孤残:、,孤病、革命》伤残军人、烈—属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特殊困难《家庭:及其他急需》救助的家庭可以【申请实物配租
【
, 符合第一款【(,一)、?(三)、(四—)项条件现已—承租公有住房的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可以】申请租金《核减
第》十四条 申》请廉租住房的最【低,收,入家庭应当由户主按!照规定程序提出书】面申请户主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由其?合法:的监护人提出—申,。。请
第《十五条 申请廉租住!房应当填写城—。镇居:民,廉租:住房申请《表后:向户口所在》地,县区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实【物配租或租金核减】的家庭该房屋—属于市直管公—房的向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书面?申请并提供》下列材料
》
: (一)《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证明《;
》(二:)家庭成员》身份证明和》户口簿;《
(三)家庭!成员所在单位或【居住地街道》办事:处出具的现》有住房证明;
】 (四)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申请人【为非户主的》。还应当出具其—他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共同签名》。的书:面委托书
》
第十六条 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收到廉租【住房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对申请家庭—收入、家庭人口【。和住房状况进行核】查并向申请人出具审!核决定
》 核查应当采取查!档取证、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以?及信函索证等—方式进行申》请家庭及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接【受调查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经审核!不符合?条件:的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说明理由!
经审核符合!条件的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审核决定在申—请人居住地或工【作单位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15日
第十七条! 审核决定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由!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对其》廉租住房申请予【。以登记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审核决定经公示有异!议的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1《。0日内?。予以核实《经核实异《议成立的对其廉租】住房申请《不予登记对不予登】记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第十八!条 已登记的申【请租赁住房补—贴或:者实物?配租的?家庭由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登记先后】顺序排队轮候—经民政等部门认【定的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优抚对】。象、重度残疾和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抚养】人等困难《家庭可优先予以解】。。决
《 轮候期间申请家庭!收入、人《口、住?房等情况发生—变,化申请人应当—及时告知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经》。审核后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变更情况进行【登,记不再符合廉租住】。。房条件的应取消登记!
第十九条 【。已准予租赁住—房补贴的家庭—可,以根据居住》。需要选择承》租适:当的住房并》将房屋租赁》合同报?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实际:补贴面积和补贴【标准将租赁住房【。补贴支付给房屋【出租人用于冲—减房屋租金
—
实际补贴面积!。按住房保障面—积,扣除家庭拥有私【有住房和《承,租,公有住房《的使用面积计算【
第?二十条 已准予实物!配租:的家庭应当与产权单!位签订为期1年的】廉租:住房租?赁合同明确廉租住】房情况、租金—标准、腾退》住房方?式及违?约责任
确定!实物配租的家庭【无,正,当理由3个月内【拒绝接受《廉租住房《。安排的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取消:其,实,物配租资格》。可视情况采取发放租!赁住房补贴方式【予以保障
》
第二十《。一,条 已准予租金核】减的家庭由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租金核减认》定证明到房屋产权单!位办理租《金核减手《续
? :。租,金核:减的面积不》超,过城镇廉租住房的保!。障面积标准
—
第二十二条 【享受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应当【按年度?向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如实申报【家,庭收入、人口及【住房变?动,情况
《。。 , 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年度会《同民政等相关—部门对享受廉租【。住房保障家庭的收入!、人口及住房等【状况进行复核并【根据:。复核结果对享受廉租!住房保障的资—格、方?式,、额度进行调整
!第,二十三条 享受实】物配租的家庭不【再具备?实物配租条件的应】。当在接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退?出廉租住房通知书之!日,起6个月内腾退住房!。不能按时腾退的从次!月起按?。市场:租金标准收》取房租;12个月内!拒不腾退的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可—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腾退
—。
第二十四条 【申请人不如实—申报:家,。。庭收入、《人口及住房状况骗取!廉租:住房保?障资格的由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取消保障【资格责?令,限期退还已领—。取的租赁住房—补贴或者退出廉【租住房并补》交市场?。平均租金与廉租住房!标准租?金的差?额或者补交核减的】租金逾?期,不退还或补交的可视!。情节轻重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五条 廉《租,住房申请人对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核结果、轮!候结果、配租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本级政府或者【上一级?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申诉
第二】十六条 《享受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收回其承租的廉】租住:房或:者停:止,。发放租赁补》。贴或者停止租金核减!
(》。一)家?庭人:均收入?连续一年以》上超出?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
《(,二)因?家庭人数减少—或住房面《积增加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超》出12平方米的【;
(三【。)将:承租:。的廉租?住房转?借、转租《的;
《 (四)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五)连!续6个月以上未在】廉,租住房居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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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条 【违反本实施细—则规定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在廉?租住房?管理工作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或《者其他好处的—对已批准的廉租住】房不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或者发】现违法行为》不予查处的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八:条 本实施细则自】。2,006年9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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