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 , 《天水市城市》房屋修缮新建管【理办法 【天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水市城市—房屋修缮《新建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市属:及驻市部、省属企】。事业单位《   天水—市城市?房屋修缮新》建,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十月九《。日 ?。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规—划区内房屋修缮【。、新建管理规范【房屋修?缮、:新建行为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城》市规划区内》房屋修缮、新—建,的行为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城市规划区是指秦州!、麦积两区的市【区、近?郊区、开发》区、旅游风景区以】及其:。他因城?市建设和发展需【要实施规划控制的区!域   本办法】所称房屋修》缮,是指在城市规划区内!。房屋产权《所有单位或个—人对已?建成房?屋进行?的拆改和《翻建:不包括对《房屋:墙,面、地面、屋面进】行的不改变房屋主要!结构的小型维护 】   本办法所【称房屋新建是指在】城市规划《区内两?层,(含)?以下临时建筑—。物和村民住房的建】设 ?第四条? 天水市建设局、】天水市规划局—是本市房《。。屋修缮、新》建的行政主管部门秦!。州区、麦积区建设局!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房屋】修缮、新建的—审批:管理工作 —第五条 修缮房【屋必:。须以房?屋产权使用证为准一!般按照?“,原面积、原基—础、原层数”的原则!进行修缮《 第六条》 房屋?修缮、新建应当【取得:。房屋修缮许可—证或:房屋新建许可证 !第七条 《申请修缮或新建【房屋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   (《一)修缮房屋应【具,有房屋产权证件、】。土地使用《权属证件新建—房屋应具有土地【使用权属证件—其中村民建房应【有农村宅基地使用证!;   (二【)具有房屋新建工程!施工图或房屋修【缮方案;  【。 (三)《具有四邻、》居委会(《村委会)、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及:相关单位同意—修缮、新《建房屋的《相关证明;  】 (四)在历史文化!保护:街区、古民》居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修》缮房屋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应具有经【。文,化、名城保护部【门、风景区管理单】位审查同《意的证明;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八条》 房屋修缮、新建】许可:证办:理,程序   (一)!申请修缮、新—建房屋的单》位或个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持第七条!规,定的证件和相关材料!以及户口簿等向【区建设局提》出申请;《 ,   ?(二)区建设局接到!申请后进《行现场勘察核实相】关证:件资:料审查房屋新建【工程施工图或—房屋修缮方案核对四!邻及相关单位意【见确:认,符合房?屋修:缮条:件后核发房》屋修缮或新建—许可证;《  ? (:三)区?建设局应《将给申请人核发的】房屋修缮或新—建许可证复》印件及时抄》送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第九】条 申请人凭房屋修!缮许:。可证或?。房屋新建许可证【经区建设局到现场验!线后:方可施工《工程竣?工后:申请人应将竣—工验收合格》的相关资料》报区:建,设局备案《 第十《条 :。申请人自区建—设局核发许可—证之日?起6个?月,内,因故未能开工建【设的应当向区建设局!申,请延期;延期不【得超:过3个月不申请【延期:或超过延期时限仍】未开工的许可证【自行作废 —第十一条 建—设过程中区建设局应!当,依法对施工》现场:和建筑施工质量安全!。进行:监,督管理申请人应【当积极配合 【第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发放【修,缮,、新建?房屋许可证  】 ,(一:)在城市主次道路两!侧修缮、新建房【屋,不按规划要求退线】的;   (二)!。房,屋修缮、新建设【。计不符合《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标准的;  【 (三)列》入城市拆《迁计划范围》的; ?   (四)—在历史文化保护街】区、古民居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内修缮《房屋其修《缮方案未经文化、名!城保护部门、风【景区管?理单位审查》同,意的;?   《(五)申请人更【名或继承《人与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上姓名!(名称)不符且【不能:提供相关证》明的:;   (六)】影响市?容市:貌、有碍观瞻的【; ?。。  (七)影—响四:邻采光、通风—、排水侵占城市【道路、公共绿—。地、空间《、空地、邻里通【道或者影响古树名】木生长的; —   (八)—修缮、新《。建地:点属于地质灾害【区域:或行洪、排洪区、】消,防通道内的;  ! (九)违法修缮、!新建房?屋已被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立案查处尚未】。结,案的; 》  (十)其他不符!合城:市总体规划、景观】规划的 《 ,第十三?条 修缮、新建房屋!。超,出审批面积、层数的!由区建?设局对超出审批【范围的?部分建?筑物依法拆除 【 第十四条 修缮】、新建?。房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违法》建筑由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对当》事人进行《处,罚并对违法建筑【依法拆除   (!一)未办理房屋【修缮、新建许可证】进行建设的; 【   (二》)修缮、《新建房屋《许可证超过》。有效:期限、并未》。。办理:延期手续进行—建设:的;  》 (三)《持区建设局》以外部门核》发的房屋修》缮、新建许可证进】行建:设的;   【(四:)其他违反》城市规划法进—行建设的 第十】。五条 房屋》修缮、新建审批管】理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六条 》五县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2?006年11月1】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