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 天水市《城市房屋修缮新建管!理办:。法 天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水市城市房屋—修缮新建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市属《及驻市部、省—。属企事业单位  ! 天水市城市房【屋,修缮新建《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十月九《日 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规划区内【房屋修缮《、新建管理规范【房屋修缮、新—。建行为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城市规划区内!房屋修缮、新—建的行?为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城市规划区是—指秦州、麦积—两区的市《区、近郊区、开【发区、旅游》风,景区以?及其他因城市建【设和发展需》。要,实施规划控制的区】域   本—。办法所称房屋修缮】是,指在城市规划区内】房屋产权所有单位】或个人对已》建成房屋进行的拆改!和翻建不包括对【。房屋墙面、》地面:、屋面进行的不改】变房屋主要结构的小!型维护  — ,本办法所《称,房屋:新建是指在》城市规划《区内两层(含—)以下临时建—筑物和村民住房的建!设, 第四条》 天水市建设—局、天水市规划局是!本市房屋《修缮:、新建的行》政主管部门秦州区】。、麦积区建设局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房屋修缮、【。新,建的审批管理工【作 第五条 【修缮房屋必》。须以房屋产权—使,用证:为准一般按照“原】面积、原基础—、原层数”》的,原则:进行修缮《 第六条 房【屋修缮、新建—应当取?得房屋修缮许可证或!房屋新?建许可证 第七】。条 :申请:修缮或新建房—屋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修缮房—屋,应具有房屋产权证件!、土地使用权属【证件新建房屋应具有!土地使用《权属证件《其中村民建房应有农!村宅基地使》用证;   【(二)具有房屋新】建工程施工》。图或房屋修缮方【案;   (三】)具有四邻、—。居委会(《村委:。会,。)、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及相关单位】同意修缮、新建房屋!的相关证明; 】  (四)》在,。历史文化保》护,街区、古民》居,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修缮房屋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应具有经文化【、名城保《护部:门、风景区管理单】位审查同意》的证明?; ?。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八条 房屋修—缮、新建许可—证办理程《序   》(一)申请修—缮、新建房》屋的单位或》个,。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持第七条】。规定的证件和相关材!料以:及户口簿等向区【建设局提出申请【;,   (二)区】建设局接到申—请后:进行现场勘察—核实相关证件资料】审查房屋新建—。工程施工图或房屋】修缮方案核对四邻及!相关单位意见确【认符合房屋修缮【条,件后核?发房屋修缮或新建】许可证;   】(,三)区建设局应【将给申请人核发的房!屋修缮或《新建许可《证复印?件及时抄送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第九条— 申请?人凭房?屋修缮许可证或房】屋新建许《可证经区建设局到】。现场验?线后方可施》工工:程竣工后申请人【应将竣工验收合【格的相关资料报区建!设局备案《 第十条 —申请人自区建—设局核发许可证之】日起6个月内因【。故未能开工建—设的应当向区建【设局申请延期;延期!不得超过3个月不】申请:延期或?超过:延期时?限仍未开工的许可】证自行作废 第十!一条 建设》过程中区建设局应当!依法对?施工现场和》建筑施工《质量安?全进行监《督管理申请人—应当积极配合 第!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发放修缮、新建房!屋许可证   (!一,)在城市主》次道路两侧修缮、新!建房屋不按规—划要:求退:线的; 》  :(二)房屋》修缮、?新建设计不符—合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标准的;》 :  (三《。)列:入城市拆《迁计:划范围的;》 , ,。  (四)在历史】文化保护《街区、古民居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内修缮房屋【其修缮方案未经文化!、名:城保:护部门、风景区【管理单位《审,查同意的; 【  (?五)申请《。。。人更名或继承—。人与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上姓名(【名,。称):不符且不能提—供相关证明》的;   (六)!影响市容市貌、有碍!观瞻的;  【 (七)影》响四:邻采光?。、通风、排》水侵:。占城市道路、公共绿!地、空间、》空地、邻里通道或】者影:响古树名《。。木生长的; 【  (八)修—缮、新建地点属于】地质灾?害区:域或行洪《、排洪区、》消,防通道内《的; 《  (?九)违法修缮、新建!房屋:已被: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立案查—处尚:未结案的; 【  (十)其—他不符合城》市总体规《划、景观规划的 !第十三?条 修缮《、新建房屋超出【。审批面积、层—数的由区《建设局对超出审【批,范围的部分建—筑物依法拆除 【。 第:十四条 修》缮、新建房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违法【建筑由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对【当事人进行处罚并对!违法建筑依法—拆除   —。(一)未办理房屋】修缮、?新,建,许可证进行建设的;!   (二—)修缮?、新建房《屋许:可证超过有效期【限、并未《办理延期手续进行】建设的;《   《(三)持区建设局】以外部门核发—的房屋修缮、新【建许:可证进行建设—的,;,   (四)其他!违反城市规划法进行!建设的 《 第十五《条 房屋修》缮,、新建审《批,管理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六条 ?五县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2:0,06年?11月1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