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十堰市《城市建设用》地,。容积率规划管理【。暂行办法
【
十堰市建委
】。
2010-—12-16
【第一条 《为科学?、节约、集约利【用土:地与空间资源规【范,建设用地容积率的】。规划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的通知(国发〔20!0,1〕1?5号:)、城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规划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22号)、建】设部、监察部—关,于加强建设用—地容积?率管理和监督检查的!通知(建规〔20】。08〕227号【)等法?律、法规和》十堰市城市总体规划!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
《。
第二条 在本!市城市规划区内【进行:各项规划建设活动】涉及容积率的适【用本规定
—。 ,
第三条】 建设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规划设计—。条,件所确定的容积【率进行建设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变更—。
:。。
, ,
第四【条 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用地和建设项目!实施规划许可应保持!容积率指标规划管】理的延续性和一致】性对同一地块—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规】划和建筑方案审定、!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核《定的容积率》指,标应符合法定规划】确,。定的容积率》。指标分期开发的项目!各期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确定的建》。筑,面积的总和不—得突破规划设计【条件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规定
! , 第五条《 经批准调》整规划设计条件所确!定的容积率指标的】应符:合,国,家、省市有关容积】率指标的《技术规范不影响【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同时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
—(一)城市总体规】划(:。分,区,、专项?规划)调整或—修编造成地块—开发条件变化—的; ?
(】二)因城市基—础,设施、公益性公共】设施等城市公共【利益需要导致建设用!地原有建设限制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的;:
】(三)建设》用地:范围内增加》广场等城市公共空间!或者增建中小学校】、幼儿园、医院【等公共配套设—施,以及市政公用设施】等;
》。。 》(四)国家和省有新!规定的;
】 ?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第六条? ,建设用地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允许调》整容积率
—
》。 (一)建设单位或!个人在建设过程【中擅自变更了强制】性规划设计条件或】损害国家、公共【。以及相对利》害方利益的;—。
:
《 (二)建—设单位或个》人在建设过程中有】违,法建设?行为情节严重的【;, ,。
《 , , (三)建设—。。单位:或,个人自签订土—地出让合同起—两年内?。。无,法定理由未动工建】设或建设规模未【达,到合:同约定要求的 【
第!七条: 建设用地一—经出让任何单位【或个人都不得—擅自更改规》划设计条《件确定?的容积率《确需变更规划设计条!件确定的容》积率且变更》的容积率《指标未突《破原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应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 , (一)建【设单位或个人向【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说明变更理由 】
《 (二)—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从城市规!划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组?成专:家小组对调整的【必要性和规划设计】方案及?建筑设计《方,案的合理性、—科学性进行论证【
【 ,(,。三)在十堰日报、十!堰市规划局网—站或规划建》设现场等形》式,。进行公示征求利害方!的意见必要》。时,应组织听证
】 》(四)?根据专家论证和【征,得利害方的意见【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依法提》出容积率调整—建议并?。。附,论证、公示(听【证)等相关材料【报市人民《政府:。。。。审批:
(!五)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方可按程序办理后】续的规划审批手续】并及:时将:依法变更后的规划条!件函告?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备案!
:。
(【六)建设单位或个人!应根据变更后的容积!率与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补交土地】出让金差《价和相关建设规【费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及规划设计》条件办理规划建设许!可,手续
— 调—。整的容积率指标【如果突?破控制性详细—。规划规定的市—规划主?。管,部门应当先行调【。整控制性详细规划】涉及其他《专业规?划的须先《。行,调整:涉及到的其他专【业规划同时严—格,依法:。履行控?制性详?。细,规划或?其他规?划设计?和建筑?。设计:的审批及备案—。程序
! 第八条 —建设:单位或个人因修改】容积率给利》害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予以补!偿,
?
第九】条 经?批准调?整提高?容积率的建设项目】不得增大《建筑密度不得降【低绿地?率
! 第十条 》鼓励利用地下空【间修建停车场、【人防设施及储物区地!下建:筑面积不纳入容积率!计算
》
第十一!条 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按规【定对建?。设工程是否》符合规划设计条件】予以核?实对建设项》目规划审《批档案的完整性、】一致性进《行检:查并重点《审查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总建筑面积!。是否符合确》定的规划设计—条件经核实总建筑】面积超过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定的总建筑面积等不!符合规划设计—条件的施工图—竣工面?。积较:审批:规划设计方案—。的建筑面积的误差】。幅度:控制在1%以内可不!追,究
【 : 未经?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实的建设!单位不得组织竣工】验收 ?
》 ?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对违反用地容积【率的行为应依法予以!查处并将查处情【况通:报市国土资源—、建设、房产等相关!部门:
【 第十二条— 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和市】。行政监?察主管部门应当【把经营性用地容【积率规划管》理,纳入:城乡规划《效,能,监察的工作内容【加,强,效能监察
】 ,
,
?第十三?条 对政府》职能部门工作人员不!按规定程序调整建】设用地容积率或者在!建设用地《容积率规划管理【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收受贿赂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第十四条 本】办法由市规划局负责!解释:
【 ,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