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十》堰市城市建》设用地容积率—规划管理暂》行办法? 《 十堰市《。建,委 2《0,1,。0-12-》16 第一条【 为科学、节—约、集?约利用土地》。与空间资源规范建设!用地:容积率的规划—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的通知(—国发:〔20?01〕?15号)、城—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规划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22号)、建!设,部、监察部关于加】强建设用地容积【率管理和监督检查的!通知(?建,规〔2?008〕22—7,号)等法律、法规】和十堰市《城市总体规划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 , 第二条 在本市!。城,市规划区内进—行各项规划》建设活动涉及容积】率的适用本规定【 , , 第【三条 建设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规【划设计条件所确定的!容积率进《行建设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变更 】 ? 第:四条 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用,地和建设《项目实施《规划许可应保持容】积率指标《规划管理的延—续性和一《致,性对同一地》块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规划和?。建筑方?案审定、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核定!的容积率指标应符】合,法定规?划确定的《容积率指标》分期:。开发的项目》各期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确定?的建筑面积的总【和不得突破规划设】计条件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规定 《 》。 第五《条 经批准调整规】划设计条件所—确定的容积》率指标?的应符合国家、【省市有关容》积率指标的技术规范!不影响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同:时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   (《。一)城市总》体规:划(分区、专—项规:划)调?整或修?编造成地块开发条件!变,。化的;?   【 ,(二)因城》市基:础设施、公益—性公共设施等城【市公共利益》需要导致建》设,用,地原有建设限—。制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的; !   ? (三)建》设用地范围内增加广!场,等城:市公共空间或者增】建中:。小学校?、幼儿园、》医院等公共配—套,设施以及市政公用设!施等; 】。   (《四)国家和省有【新规定?的;: ?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第六条 —建设用地《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允许调整容积率 !    —(一)?建设单位《或个人在《建设过程中擅—自变更了强制性【规划设计条件或损害!国家、公共以及相】对利害?方利益的; 【    (二)!建,设,单位或个人在—建设过程中有违法】建设行为情节严重的!; —   (三》)建设单位或个人】自签订土地出—让合同起两》年内无法定理—由未动工《建设:或建设规模未达【到合:。同约定要求》的 — 第》七条 建设》用地一经出让任何】单位或个人都不得擅!自更:改规划?设计条件确定的容积!率,确,需变更规《划,设计条件确定的容积!率,且,变更的容积率指标未!突破原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应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    (一)【建,设单位或个》人向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说明变更理—由 ?    —(二)?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从】城市:规,划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组成专?家小组对调整的必要!性和规划设计方案】及建筑设《。计方案的合理—性、科学性进行【论证 ?  》  (三《)在十堰日报、十】堰市规划局网—。站或规划建设现场】等形式进行公—示征求利害方—的意见必要时应【组织听证《 :    —(四)根据专家【论证和?。。征得利害《。方的意见《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依法提出!容积率?调整建议并附论【证、公?示(听证)等相关】材料:报市人民政府审【批    !(,五)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方《可按程序《办理后?续的规划审批手续并!及时将?依法变更后的规划】条件函告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备案 【    (六)建】设单位或个人—应,。根据变更后的容积】率与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补交土—地出让金《差价和相关建设规】费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及规划设计条—件办理规划建设许】可手续 》     【调整的容《积率指标如果突【破控制性详细—规划规定的市规划】主管部?门应:。当先行调整》控制:性,详细规划涉及其【。他专业?规划的?。须先行调整涉—及到的其《他专业规划同—时,严格依法履行控制】性详细规划或其他规!划,设计和建筑设—计的审批及备案程】序 !。 第八条 》建设单?位或个人《因修改容积》率给利害《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予以》补偿:。 !第九条 经批—准调整提高容积率的!建设项目不得—增大建筑密》度不得?降低绿地率 — , , : 第十条【 鼓励利用地—下空间修建停车场、!人防设施及储—物区地下建筑面【积不纳入容积率【计算 ?。 】第十一条 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按规定【对建设工程是—。否符合规划设—计条件予以核—实对建设《项目规划审批档案】的完整?性、一致性进行【检查并重点审查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总建:筑,。面积是否符》。合确定的《规划:设计条件经核实总建!筑面积?。超过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定的总!建筑面积等》不符合规划》设计条件的》施工:图,竣,工面积较审批规【划设计?方案的建筑面积的】误,。差幅度控制在1%】以内可不追究 !     未经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实的建设单位不】得组织竣工验收 】 《    《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对违》反用地?容积率的《行为应依法予—以查处并将查处【情况通报市国土【。资源、?建设、房产等—相关部?门 《 》 第十二《条 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和市行政监!察主:。管部门应当》把经营性用地容【积率规?划管理纳入城乡【规划效能监察的工】。作,内容:加强效能监》察, — 第《十,三条 对政府职能部!门工作人员不—。按规定程《序,。调整建设用地容积率!或者在建《设用地容《积,率规划?管理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收受贿赂《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 第十四条 【本办法由市》规划局负《责解释 《 》 :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