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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乡市新建住宅项!。。目配:电设施建设维—护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二,○一一年五月二十】。五日: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 现将新乡市新【建,住宅项目配电设施】建设维护《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第一条为规范我!市,新建住宅项目配电设!施(以下简称—配电设施)的—建设:管理与运行》维护,确保》电网安全和》。人民群众可》靠用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新建住宅!。建设项目的配电设】施建:设、维护与管理 ! :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新建住】宅项目,包括新【建的普通《住宅:。、经济适用房等保障!性住房及住宅项目内!公共设?施用房、经营—性用房   !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配电设施是指!从上级公共电源【网,接入点至各住—户“:一,户一表?”电表?箱(不?含表后线)止;上级!公共电?源网接入《点至住宅《区公建项《目及经营性用房、办!公用:。房配电室低压—屏(不含低压电【。缆及以下)》止的:所有电力设施 【 ,    包括变【电站10千伏高压出!线间隔(《或高压?电缆分支箱)、开】闭所、配电》所,、高压进线、高压】开关:柜、变压器、4【00伏低压开关柜、!低压:线路、低压分支【箱、户?表箱、计量表等【临时施工电源工【程除外  】  》第五条市规划部门】负责新建住宅项目】配电设施《规划:设计监督管理;市住!建部门负责新建【。住宅项目配电—设施的工程建设监】督管理;市价格【主管部门负责建设】住宅配电设施的社会!平均建?设成本的核算—和向社会发布 !    第六!条开发建设单位凭】规划部?门核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工程建【设规划总平面图【等向供电《企业:申请施工用电—,供电企业》应及时为其提供【基本建设《施工电源的供—电方案   !。 ,。 ?第七条配电设施建设!单位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招标投标,择优选!择设计、物质供【应、:施,工、监理单位— 《。   ? 第《八条:为便:于配电设施的运行】、维护,《鼓励、支《。持开发建设单位委托!。供,。电企业建设配电设施!。 ? ,   ? ,供电:企业接受开发建【设单位委托建设【配电设施的,双【方应签?订委:。托合:同供:电企业?应在住宅项目开发】建设单位交房前【完成配?。电设施?的建设,《并达到入住用电条件!;住:宅项目?开发建设《单位应协助配—合,配电设施的》。施工:。,并:承担相关管沟、设】备用房等土建工【程的配套建》设  —  未采取—前款方式建设的,供!电企业应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对《住宅配电设施—建设:的全过程进》行,监管    ! , 第九条》配,。电设:施,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规范进》。。行,并接受电力【管理、住建等部门】的监督供电》。企业:接受委托对住宅【配电设施进》行建设?。的,:应当负责其》建设的配电设施【(含计量装置)【的运:行、维护、管理【,并抄表《到户 —   —第十:条住宅?项,目配电?设施:。。完工后,《开发建设单位依【。法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验收《,供电企业》参加配电设施验收】。 ?    《 配电?设施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住建部门【不得予以备案,应当!责令配电设施建设单!。位限期整《改,:。直至验收《合格: 《。  : 第十一【条开发建设单位自行!建设的配《电设施,交》付之前由《。开发建设单位自行】维护、管理 !   《经验收合格的配电设!施,供电企业依【法与:配电设?施产权?人,订立协?议,办理资产承【。接,和委托?管理手续;供电【企业负?责计量?装置(含《)以前?。的配电设施》的运:行、维护和管理【,抄表到户 — ,    】第十二条供电企业接!收住宅配电设施后,!设施的维护、更【新等责任由供—电企业承《担 《    供电企业!提供24《小时故障报》修服务 《   》 第十三条】住,宅配电设施建设【标准应符合国家【。。电网公司业扩—工程技术导则、【国,家电:网公司供电配电【系统设计《规范、?河南省城市》中低压配电网改造技!术导:则等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规范:的规定  】  第十【四条价格主管部门负!责发:布住宅?项目配电设施—社会平均建》设成本委托供电企】业建:设,配电设施的,工【程建设费用,按【相应成?本确定  】  》第十五?条供电企业收—取的配?电工程款《,,。应建立专户,专项用!于新建住宅配电设施!的建设和维护— ,  《  《。 第十六条》住宅:项目配电《。工程款计入房屋建设!工程:造价,不得在—。房,价外加收《 ?    《 第十》七条发展改革、【住建、规《。划、审计等》。部,门对供电《。企业依法监》督与管理,对—违,反工程规划、建设、!价格管理《等,有关规定的,应当依!法予以查处 】   ?。 第十八条】发展:改革、住建》、规划?。、供电等部门和【单位可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 《 , , 第十九条本!。办法自201—1年6?月1日起《实施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