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 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乡市》新建住宅《项目配电设施建设】维护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 二○一—一年:。五月二十五日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   现将新乡市!新建住宅项目配电设!。施建设维《护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第一条【为规:范,我市新建住》宅项目配电》设施(以《下,简称配电《设施)的建设管理与!运行:维护,确保电—网安全和人》民群众可靠用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新建住?宅建设项《目的:配电设施建设、【维护与?管理 《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新?建住宅?。项目,包括》新建的普通住宅、】经,济适用房等保—障,性住房?及住宅项《目,。内公共设施用房、经!营性用房  !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配?电设施?是指从上级》公共电?源网接入点》至各住户“一户一】表”电表箱(不【含表:后线)止;上级公】共电源网接入点至住!宅区公建项目—及经营性用》房、:办,公,用房配电室》低压屏(《不含低压电缆—及以下)止的所【有电力设施》  ?   包《括变电站1》。0,千伏高?压出线?间隔(或《。高压:电缆分支箱》)、开?闭,所、配电所、高压】。进线:、高压开关》柜、变压器、400!伏低压开关柜、【低压线路、》低压分支箱、—户表箱、计量表等】临时施工电源—工程除外 】   》 ,第五条市规划部门负!责,新建:住宅项目配电—设施规划设计—监督:管,理,;,市住建部门负责新建!住宅项目配电设【施的工程《建,设监:督管理;《市价格?主,管部门负责》建设住宅《配电:设施的?社会平?。均建设成本的核算】和向社会发布 !    》 第六条开发建】设单:位凭规划部门核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工程建设》。规划总平《面图:等,向供电企《业申请施工用—电,:供电:。企业应及时为其【提,供基本建设》施,工电源的供电方【案 》。  : 第七条【。配电设施《建设:单位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招标?投标,择优选—择,设计、?物质供应、施工、】监理:单位 — ,。  第八条】为,便于配电设施的【运行:、,维护,鼓励、—支持开发建设单位委!托,。供电企?业建设配电设—施    !供电企?业接受开发建设【单位委托建设配【电设施?的,,双方应签订—委托合同供电企【业应在住宅项—目开:发建设?单位交?房前完成配电设施的!建,设,并达到入住用】电条件;住宅项目】开发建设单》位应协助配合配电】设施的?施工,并承担相【。关管沟、设备用房等!土建工程《的配套?建设 —   未采取前】款方式建设的,供】电,企,业,应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对住宅配电设】施,建设的全过程进行监!管    】 ?。第九条配电设—施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规范》进行,并接受电【力管理、住》建等部门的监督【供电企业接受委托】对,住宅配?电设施进行建设的】,应当负《责其:建设的配电设—施(含计量》装置)的运》。行、维护、管理,】并抄表到《。户 《   ? 《第十条住宅项—目配电设《。。。。施完工后,开发建设!单位依法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验收,供电!企,业参加配电设施【验收 —  : :配电设施《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住】建部门不得予以备案!,应当责令配电设施!建设单位限期整【改,直至验收合格】 :    【 第十一条开发建设!单位自行建》设的配电设施,【交付之?前,由,开发建设《单位:自行维护、管—理 ? , ,。   经验收【合格的配《电设施,供电企【业依法与配电设施】产,权人订立《协议,办理资产承】接和:委托管理《。手续;?供电企?业负责计量》装,置(含)以前—的,配电设施的》运行、维护》和管理,抄表—到户 《    【。 第十二条》供电:企业接收住宅—配电设施后,设施】的维护、更新等【责任由供《电企业承担 ! ,  :。。 供电企《业提供24小时故障!报修服?务 : ,    — 第?十三条?住宅配电设》施建设标《准应符合《国家电?网公司业扩工程技术!导则、国家》电网公司供电配电系!统设计规范、河南】。。省城市中低压配【电网改造《技术导则等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规范的规定 】    《 , :第十四条价格主【管部门负《责发布?住宅项?目配电设施社会【平均建?设成:本,委,托供:电企业建设配电设施!的,工?程建设费用,按相应!成本确?。定 :   》。 第十五条供!电企业收取的配【电工程?款,应建立专户【,专项用于新—建住宅配电设施的】建,设和维护 》    — ?第,十六:条住宅项《目配电工程款计【入房屋建设工程造价!,不得?在房价外加》收    ! :第,十七条发展改革【。、住建、规划—、审计等《部门对供电企业依】法监督与管》。理,对违反工—程规划、建设、价】格,管理等有关规定【。的,:应当依法予以查处】  》  《 第十八条发展改革!。、住建、规划、【供电等部《门,和单:位可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 !    第!十九条本办法自20!11年6月1日【起实: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