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 —第四章?。 验收报批 !第十五条《竣,工验收工作结束【后,验收组》向,省,国土资源厅提交竣工!验收报告,申请【认定项目区竣工合格!,批复核《定归还周《转,指标:,备案节《余指:标,。 ,  】 , ,。 省国土资源厅【审定增减挂钩项目区!竣工验收不合格的,!由验收组将省厅审】定意见反馈相关【县(市)、区,【限期完?。成整改任务,相【关县(市)、区整改!到位并?经复验合《格的,?验收组向《省国土资源厅提交】整改验?收报告 《 ? 《 ,   节余指标经】省国土资源厅核准备!案后,方可使用 ! ? , 第十!六条省?国土:。资源厅审定》项目区竣《工合格后,县(市】)、区应在两个月】内完成地《籍变更?工作,依法办理土】地权属变更》登记手?续 ? , 《 第十】七条市国土资—源局定期《向市政府报告复垦】验收和竣工验收【。情况,提出进一步】规范推?进增减挂钩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