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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城【市规划?局关于印发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制度的通知 !
颁布—单位 新乡市—城市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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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时间 2003】-09-16
各!科室、监察支队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制度已?经局领导班子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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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及河南省<城—市,规划法?>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规划管理工【作实际情况凡—在新乡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建【设工:程在交?付使用前应向市【规划局申报规—划验收?
一、申报规划】验收应符合以下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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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规划用地范围内】按规定应拆除—的建筑?物、构?筑物(包括临时建】筑、暂设工棚)【等已全部《拆除建?筑垃圾清运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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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建设工程按规—划,审批要求全部建【。成
(3【)公共配套设—施、市政公用—基础设?施、绿化等》工,程均:按规划要求建成【。并,符合使用要求—
二、申报规【划验收?按,以下:程,序办理
!(一)建设单—位向规划部门填报】验收审批表并附以下!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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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验线、【。验槽记录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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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核准的!。总平面图、1/10!00地形图》、,该建设工程的平面图!、立面图、方—案效果图、》重要:部位剖?面图;
【3、规划部》门指定的其他资【料;
》 (二)市规划】局法制?室收:到建:。设,单位:和个人验收》申请表及其必备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组】。织有:关科室进行现场【。。验收对验收》合格的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上加?盖验收合格章对验】收不合?格的责令建设单【。位和个人限》期改正如《有违反城市规划【法有关规定的按【规定予以处》罚建设单位或个人凭!加盖合格章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方可核发《正本未加盖合格章】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一】律,。不得核?发,正,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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